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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銷售中的7個“善意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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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銷售中的7個“善意謊言”

顧客銷售中的7個“善意謊言”

謊言之一:只要你過來,我們就立即簽定合同。  這種“善意的謊言”經常出現在電話銷售和傳統銷售領域。銷售人員已經與客戶進行充分、有效的溝通,這個時候客戶會提出:“你到我們這邊來(上門拜訪),我們就立即簽定合同”。即便我們給客戶再三解釋:“我們的合同傳真文件就有效”;或者是“我們將合同郵寄到您那邊,您再簽字蓋章確認後傳真或郵寄回來”,客戶都不同意,堅持要我們派人上門去簽定合同。  當我們“抗不住”這種“簽定合同誘惑”,火急火燎的趕到客戶那邊去,結果卻發現客戶絲毫沒有當場簽定合同的意願,僅僅是讓我們上門去“報道”一下。而我們卻消耗了大量寶貴的時間,往返路費同樣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所以,碰到客戶提出這種“需求”時,我們的對策不外乎三點:  其一,堅決要求先簽合同、再上門拜訪;  其二,針對重要的大客戶,直接以“溝通和深度洽談”爲目的,上門拜訪,沒有必要輕信客戶的這種“善意的謊言”。  其三,針對即將簽約的意向客戶,可以上門拜訪,實施“臨門一腳”,但是在上門拜訪之前,要充分評估拜訪的成效性,不能相信客戶提出的“到了就籤合同”的這種話語。  謊言之二:你帶合同過來,我們領導看到你了,就直接簽定合同。
這種“善意的謊言”與上面第一種情況很相似,銷售人員已經和客戶進行深度溝通。客戶提出,讓銷售人員帶着合同文本過去,然後讓他們領導看一下,他們領導知道有這麼個公司,有這麼個“活生生的人在”,就可以當場簽定合同。  當銷售人員帶着合同文本興高采烈的過去,結果卻發現:要麼他們領導在,要麼就是提出修改合同內容。總之,合同不會當場簽定。  解決的辦法同上,要麼是堅持要求客戶先通過傳真或郵寄方式來簽定合同,再上門拜訪;要麼是直接上門拜訪,洽談合同細節,確定合內容,不要相信客戶的這種“善意的謊言”。謊言之三:我們這個月底就要正式營業了,需要儘快採購這個產品。  類似這種話語,我們同樣不要輕信。  客戶說出這樣的話語,要麼是客戶想了解到我們的底價,要麼是客戶計劃這個時間段開業,所以打算在這個時間內採購我們的產品。  但是,根據很多優秀銷售人員的銷售經驗,發現客戶的這種說法很不實在。絕大多數時候,客戶給我們說的採購時間都比他真正的採購時間要早很長一段時間。因爲“計劃趕不上變化”,很多項目、工期都是往後拖延的。  作爲銷售人員,我們必須深刻領會這一點;否則太早將“底牌”打出,後期工作將很被動。  謊言之四:這個事情不是我決定的,是由我們老總來決定的。  說這種話的人,往往是和我們銷售人員長期溝通的對象,甚至就是我們和客戶打交道的唯一銜接人。  試想想:我們和客戶打交道,就只能和這個人來對口聯繫;而這個人說出這種話,那是不是讓我們銷售人員感到很鬱悶和悲觀呢?事實上,和我們銷售人員打交道的這個對象,雖然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決策權,但是具有非常強烈的建議權和引薦權,作用是無可替代的。  所以,當我們聽到客戶說這種話時,不要立即放棄跟蹤此人,而應該繼續加強公關力度,直接回復:“這個我們都能理解(是您老總來決定的),所以也請您多幫忙推薦推薦。我們的產品、價格、服務都是非常有優勢的,這點您也非常清楚……”  謊言之五:今天很忙,改天有空我再和你聯繫。  當客戶說出這種話時,我們可以相信客戶“今天很忙”,但是不要隨意相信客戶說的“改天有空我再和你聯繫”。  客戶說這種話,很多時候僅僅出於一種禮貌。作爲銷售人員,我們必須積極、主動去和客戶聯繫,而不能“守株待兔”,等着客戶給我們來電話,這樣的情況太罕見了。  主動聯繫客戶,永遠是銷售人員成功的一大祕訣。  謊言之六:只要價格合適,我們馬上就籤合同。  說出這種話的客戶,從來就不是“馬上要籤合同的客戶”。他僅僅是瞭解一下我們的底價,僅此而已。  對待這種客戶,我們銷售人員還是先報一個比較正常的價格合適,甚至只需要保持正常的溝通和聯繫即可,不要急於求成,反倒落入被動局面。  謊言之七:你們的價格太貴了,**牌子的產品價格只有你們的一半……  當客戶說出這個話的時候,至少說明兩點:  其一,**牌子的綜合性能要遠遠低於我們產品的綜合性能。  其二,客戶比較認可我們的產品,但是希望價格降低。碰見這種情況,我們的應對策略是:  其一,重點講解“一分價錢一分貨”,闡述我們產品的優勢和亮點,抨擊競爭對手。  其二,視情況來給予相應的價格。如果前期給出的價格很合適,那麼就堅持咬住不降價;如果前期給出的價格還有比較大的溢價空間,那麼可以適當下調一點價格,但是不能降價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