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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經典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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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既找不到一個完全獻身於我的朋友,我就必須有些能以其推動力克服我的惰性的朋友。

盧梭經典名言

2、十歲受誘於餅乾,二十歲受誘於情人,三十歲受誘於快樂,四十歲受誘於野心,五十歲受誘於貪婪。人,到底何年何月纔會只追求睿智?

3、在法律建立之前每個人都是自己所受傷害的唯一評判員和復仇者。這樣一來,自然狀態中所需要的善良不再適用於新誕生的社會。人們之間的碰撞越來越頻繁,復仇手段也越來越殘忍,對復仇的恐懼起到了嚴酷法律的作用。

4、從這種意義上來說,人可以被稱爲半神半獸的動物,在他身上寄存在高貴的神性,也存在卑劣不堪的獸性。人就是神性與獸性相鬥爭,相撕咬的產物。是神性不斷超越獸性,滌盪獸性的一場驚心動魄的戰鬥。

5、人的價值是由自己決定。

6、崢嶸頭角的時機到來了麼?我行年將近三十,無聲無臭的過了半生。

7、社交場中的閒逸令人厭惡的,因爲它是被迫的;孤獨生活中的閒逸是愉快的,因爲它是自由的、出於自願的。

8、根據自然法則,父親只有在孩子需要他幫助的時候,他纔是他們的主人,等兒子長大完全獨立的時候,他就和父親是平等的了,他對父親只有尊敬而不必服從,因爲報恩是一種自己應盡的責任而不是他人能夠強求的權利。

9、一聽到召喚,他們就急不可耐地奔向他們的枷鎖,希望這個枷鎖可以保障他們的自由,因爲他們雖然有足夠的智慧來理解**制度的好處,卻沒有足夠的經驗來預測它的弊端。而最有能力預測這種弊端的人,卻正是希望從中獲益的那些人。即使是最精明的人也認爲,犧牲一部分自由來保障另一部分自由也不是不可行,正如一個受傷的人砍掉自己的胳膊來保全身體的其餘部分一樣。

10、我深信只有有道德的公民才能向自己的祖國致以可被接受的敬禮。

11、**就是在臣民與主權者之間所建立的一箇中間體。國家是由於它自身而存在的,但**則只能是由於主權者而存在的。

12、大自然不會欺騙我們,欺騙我們的往往是我們自己。

13、凡是教師缺乏愛的地方,無論品格還是智慧都不能充分地或自由地發展。

14、上帝造就了我,而我卻將模子打破。

15、如果主權者對一個臣民的要求比另一個臣民多的話,事情就變成個別的,他的權力也就不再湊效了。

16、任何人,任何事物,只要與我的身體利益有關,就不能真正佔據我的心。我只有忘掉自己,才能津津有味地進行沉思和遐想。

17、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

18、口音是語言的核心,它使語言具有情感的真實感。

19、而人們已經習慣於依附、舒適、安樂的生活,再也沒有能力打碎身上的枷鎖,爲了維護自己的安寧,他們寧願帶上更沉重的枷鎖。

20、人類智力的發展都應該主要歸功於慾望,而慾望能否被普遍滿足要依靠智力的發展。

21、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常困在枷鎖之中。自以爲是其他一切人的主人,反比其他一切人更是奴隸。

22、公有制是野心家的發明,公有制下民衆一無所有,必然造成民衆對權力的無限膜拜。一切基本的良知、信仰必然喪失,最醜惡的權錢色交易與貪婪必氾濫,權力之爭必血流成河,民衆必淪爲奴隸,公有制是埋葬一切平等的基礎、是萬惡之源。確保每個人的私人權力才能做到人與人之間的平等互動。

23、是啊,那種千百次發生在我們眼前的父權公開違揹人性的事情不是更常見更可怕嗎?就因爲父親無理的壓制使得多少天才被埋沒,多少自由被限制!有多少人本可以在一個新的環境中大展宏圖,然而卻在另一種他毫無興趣的環境中鬱郁終生!在那種永遠違背自然的混亂秩序中,有多少美滿的婚姻因雙方地位的懸殊而被拆散!有多少純潔的妻子遭受了侮辱!有多少對純潔善良的夫妻因錯配了姻緣彼此都痛苦不堪!有多少年輕人成爲貪婪父母的不幸受害者,深深陷入罪惡之中不能自拔,或者在眼淚中艱難度日,默默忍受那種財富促成的、他們內心不情願卻無法擺脫的痛苦婚姻!如果有人沒有被野蠻的強力驅使到罪惡和絕望中,而以自身的勇氣和美德使自己脫離這種生活,那他們是多麼幸運!

24、既然面對同類時任何人都沒有天生的權威,既然強力無法產生任何權利,那麼人間一切合法權威的基礎就只剩下契約了。

25、爲人善良和正直纔是最光榮。

26、你知道運用什麼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爲不幸的人嗎?這個方法就是對他百依百順。

27、**的自由要遠遠優越於自然的自由;因此,產生了**自由的**狀態,乃是人類一切狀態中最完美的狀態,而且確切地說,還是人類最自然的狀態。

28、人在世上越離開塵俗,越接近自己,就越幸福。

29、每個人都生而自由、平等,他只是爲了自己的利益,纔會轉讓自己的自由。全部的區別就在於:在家庭裏,父子之愛就足以報償父親對孩子的關懷了;但是在國家之中,首領對於他的人民既沒有這種愛,於是發號施令的樂趣就取而代之。

30、在把所有這一切搞得混淆不清時,人們非但沒有使我們明理,反而使我們變得邪惡。

31、當人民被迫服從而服從時,他們做得對;但是,一旦人民可以打破自己身上的桎梏而打破它時,他們就做得更對因爲人民正是根據別人剝奪他們的自由時所根據的那種同樣的權利,來恢復自己的自由的,所以人民就有理由重新獲得自由;否則別人當初奪去他們的自由就是毫無理由的了。

32、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自以爲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隸。

33、我們所有的智慧,都脫不了奴隸的偏見。我們所有的習慣都在奴役我們,束縛我們,壓制我們。文明人從生到死都脫不了奴隸的羈絆。

34、青年期是增長才智的時期,老年期則是運用才智的時期。

35、讀書不要貪多,而是要多加思索,這樣的讀書使我獲益不少。

36、我之所以說法律的對象永遠是普遍性的,是因爲法律考慮的是臣民的共同體和抽象的行爲,而不是個別人和個別的行爲。所以,法律可以規定各種特權,但是卻不能把這種特權明確賦予任何一個人;法律可以把公民劃分爲若干等級,甚至規定各個等級的資格和權利,但是卻不能規定個人是屬於哪個等級的;法律可以確立一種王朝**和一種世襲的繼承製,但是卻不能選定國王和王室。總之,立法權利中沒有與個別對象有關的職能。

37、良心儘管它不依存於理性,但沒有理性就不能得到發展。

38、不知道決不是禍害,有害的只是迷惑。迷惑的人往往不是因爲他不知道,而是因爲他認爲自己知道。

39、在人的生活中最主要的是勞動訓練。沒有勞動就不可能有正常人的生活。

40、一切人間的感情既然已從心中根除,我還有什麼要懺悔的呢?我既不再有什麼地方可以自誇,也不再有什麼地方應該自責;我在世人中間從此就等於零,而跟他們既不再有什麼真正的關係,也不再有什麼真正的相處,我也只能是等於零了。既然隨便想做什麼好事,結果總會變成壞事,想做什麼事情不是害人就是害己,我的唯一的職責就只能是閃避在一邊,我將盡我所能恪守這一職責。不過,我的身體雖然無所事事,我的心卻還活躍,還在產生思想和感情,而由於任何人間的世俗的利害都已在我心中泯滅,內心的精神生活似乎反而更加豐富。對我來說,我的軀殼已不過是個累贅、是種障礙,我將盡可能早日把它擺脫。

41、最孤寂難熬的生活,也比與那幫傢伙交往要好,要知道那是些只知道背叛和仇恨的惡棍。

42、良心是靈魂之聲,而情愫是**之聲。

43、服從法律:無論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擺脫法律的光榮的束縛。

44、我們的痛苦正是產生於我們的願望和能力的不相稱。

45、感情是比智慧更重要的東西,感情能夠充實智慧,正如它能夠充實內心一樣。

46、如果允許我們在這個世界上長生不老,試問誰願意接受這件不吉祥的禮物?

47、那些想把**與道德分開論述的人,於兩者中的任何一種,都將一無所獲。

48、事實上,在法律建立以前,一個人要想使另一與他平等的人服從他,除了搶佔他的財產或把自己的財產分給他一部分之外就沒有別的辦法了。

49、可以說,品位是鑑賞力的顯微鏡。

50、伴隨着觀念和情感的相互推進,心靈和精神開始活躍,人類逐漸拋棄原始的粗野狀態,他們受的限制越多,彼此之間的聯繫也就越多,愛情和閒暇的真正果實成爲娛樂,每個人都開始關注別人,也希望得到別人的關注,因而人們之間形成一種普遍的價值:那些最能歌善舞的人,最漂亮的人,最強壯的人,最靈巧的人或口才最好的人會受到最多的關注。這就是邁向不平等的第一步,也是邁向罪惡的第一步。在最初的差別中,虛榮和蔑視產生了,羞恥和嫉妒也產生了,新的生活所引起的混亂將原始的天真和幸福一起終結了。

51、我們的痛苦正是產生於我們的願望和能力的不相稱。一個有感覺的人在他的能力擴大了他的願望的時候,就將成爲一個絕對痛苦的人了。只有在一切力量都得到運用的時候(即慾望與滿足慾望的能力相稱),心靈才能保持寧靜,人的生活才能納入條理。

52、自由不僅在於實現自己的意志,而尤其在於不屈服與別人的意志,自由還在於不使別人的意志屈服於我們的意志;如果屈服了,那就不是服從公約的法律了。做了主人的人,就不可能自由。

53、如果世間真有這麼一種狀態:心靈十分充實和寧靜,既不懷戀過去也不奢望將來,放任光陰的流逝而僅僅掌握現在,無匱乏之感也無享受之感,不快樂也不憂愁,既無所求也無所懼,而只感受到自己的存在,處於這種狀態的人就可以說自己得到了幸福。

54、我們可以看到,掌權者費盡心機破壞民衆的聯合,在民衆之間製造分裂。他們製造所有能引起分裂的爭端,卻又維持表面上的社會和諧,他們將各階層人民的利益和權利對立起來,使各階層的人民相互敵對,彼此猜疑,以加強他們的統治。

55、生活本身沒有任何價值,它的價值在於怎樣使用它。

56、如果沒有對弱者、罪人和人類的普遍的同情,怎麼會有慷慨、仁慈和人性這些美德呢?如果我們能正確理解,即使是善良和友誼也不過是對某個特定對象的持久的同情,因爲不希望一個人痛苦,和希望一個人幸福有什麼區別呢?所謂同情只是設想我們和受難者一起遭受痛苦而產生的一種感情。

57、強權者和弱勢者都將他們的強權和貧窮視爲一種針對他財富的一種權利,在他們看來,這種權利就是一種財產所有權。平等一旦遭到破壞,最可怕的混亂就會隨之而來。富人和窮人之間相互劫掠,他們不受約束的慾望壓制了天然的同情心的聲音,也使得很脆弱的公正受到嚴重打擊,它們帶給人們的只有貪婪、野心和邪惡。

58、儘管我曾冒失莽撞,但我既不是個說謊者也不是個懦夫,而我的心所犯下的罪孽,我的筆是不會去否認它的。

59、人類不知不覺獲得了一種關於相互之間的義務以及履行這種義務獲得的好處的模糊觀念。

60、問題不在於教他各種學問,而在於培養他愛好學問的興趣,而且在這種興趣充分增長起來的時候,教他以研究學問的方法。

61、孩子享有父親的財富,僅僅因爲父親將權力轉移給他們,然而孩子作爲人的自由是有自然賦予的,他們的父母完全沒有權利剝奪這種自由。

62、慈善的行爲比金錢更能解除別人的痛苦。

63、當一個人的財富不能影響到他人的時候,他的功績能夠讓他佔有優勢,因爲功績給人帶來天然的威望,或者由於年齡較長,他的處世經驗和審慎決斷的能力也是一種優勢。

64、人所經歷的沉浮掙扎和痛苦潦倒,都是對他的磨礪,總有一天他會得到累累碩果。

65、大雨可以延遲我們到達的時間,但不能阻止我們前進。

66、自我主義不能與自尊混爲一談,這兩者無論就其本質而言,或其產生的影響而言,都是不相同的。自尊是一種自然的感情,它使每種動物都關注自身的生存,在人類中,它爲理智所引導,爲同情心所節制,從而產生人性和美德。而自我主義則純粹是一種相對的,非自然的感情,它產生在社會中,它使個人對自己的重視遠遠超過對任何其他人的重視,使得人們之間相互衝突相互攻擊。自我主義是”尊貴感“的真正源頭。

67、美德好像戰場,我們要過美好的生活,要常常和自己鬥爭。

68、人類最早的感覺是自己的存在,他最先關注的是自我保護。大地的出產爲他提供所需之物,而本能告訴他如何利用這些事物,飢餓和其他原始慾望使他在不同的時間感受不同的生存體驗。

69、強力並不構成權利,而人們只是對合法的權力纔有服從的義務。既然任何人對於自己的同類都沒有任何天然的權威,既然強力並不能產生任何權利,於是便只剩下來約定纔可以成爲人間一切合法權威的基礎向強力屈服,只是一種必要的行爲,而不是一種意志的行爲;它最多也不過是一種明智的行爲而已。在哪種意義上,它纔可能是一種義務呢?

70、不管到了哪裏,我都一直留戀那令人愉快的悠閒生活,對唾手可得的富貴榮華毫無興趣,甚至厭惡。

71、我們應做的事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的信仰;而除了與我們基本的自然需要有關的事物外,我們的觀點是我們的行爲的準則。根據我一貫堅持的這個原則,我經常長時間地探索我生命的真正目的究竟是什麼,以便指導我一生的工作,而我很快就不再爲自己處世的無能而痛苦,因爲我感到根本就不該在世間追求這個目的。

72、在變化無常的人生中,我們要特別避免那種爲了將來而犧牲現在的過於謹慎的畏首畏尾的做法,這種做法往往是爲了將來根本得不到的東西而犧牲現在能夠得到的東西。

73、心被那神聖之火燃燒起來的人,總是想法子把他的心傾吐出來的,要把滿腔的東西拿給人看的。這樣的人恨不得把心掏出來放在臉上,他決不會想什麼修飾打扮。

74、我們之所以產生嫉妒的心理,是由於社會的慾望,而不是由於原始的本能。

75、難填的欲壑,對財富的熱望,與其說是出於真實的需要,不如說是出於對超越別人的渴望。這些慾望,激發人們產生相互傷害的陰險意圖,以及一種隱祕的嫉妒。這種嫉妒更爲可怕,它使人們戴上僞善的面具,從而更加穩妥地實現自己的慾望。總之,一方面是競爭和對抗,另一方面是人們之間的利益衝突,人人暗藏損人利己之心。

76、只要人們不服從而能不受懲罰,人們就可以合法地不再服從;既然最強者總是有理的,所以問題就只在於怎樣做才能使自己成爲最強者。然而這種隨強力的終止便告消滅的權利,又算是什麼一種權利呢?如果必須要用強力使人服從,人們就無須根據義務而服從了;因而,只要人們不再是被迫服從時,他們也就不再有服從的義務。可見權利一詞,並沒有給強力增添任何新東西;它在這裏完全沒有任何意義。

77、我寧肯爲我所愛的人的幸福而千百次的犧牲自己的幸福,我看她的名譽比我的生命還要寶貴,即使我可以享受一切快樂,也絕不肯破壞她片刻的安寧。

78、我們在路上不是像驛夫那樣追趕路程,而是像履行家似的沿途觀賞。我們心中不只是想到一個起點和終點,而且還想到起點和終點之間相隔的距離。對我們來說,旅行的本身就是一種樂趣。

79、我見過許多人在探討哲理時書生氣比我更足,但是他們的哲學可說是同他們自己毫不相干。他們力求顯得比別人博學,他們研究宇宙是爲了掌握宇宙的體系,就好像是純粹出於好奇才研究一部機器似的。他們研究人性是爲了能誇誇其談一番,而不是爲了認識自己;他們學習是爲了教育別人,而不是爲了啓發自己的內心。他們中有好些人一心只想著書,只想能被歡迎,也不管那是什麼樣的書。當他們的書寫好了,發表了,對它的內容也就再也不感興趣了,除非是爲了要使別人接受,或者在遭到攻擊時要爲它進行辯護,而且他們也不會從中汲取什麼來爲己所用,也不爲內容是否正確而操心,只要不遭到駁斥就萬事大吉。

80、當我們忘記我們自己的時候,我們纔是真正爲我們自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