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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1896年訪美時接受《紐約時報》採訪的訪談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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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1896年訪美時接受《紐約時報》採訪的訪談錄


李鴻章(1823年2月15日—1901年11月7日),晚清名臣,洋務運動的主要領導人之一,作爲淮軍、北洋水師的創始人和統帥、洋務運動的領袖、晚清重臣,李鴻章官至直隸總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授文華殿大學士,曾經代表清政府簽訂了《越南條約》《馬關條約》《中法簡明條約》等。

自從進入21世紀以後,關於李鴻章的功與過的評論很多,衆說紛紜。對於這位晚清的重臣,不敢妄多做評論,此文只闡述事實,只講故事。

以下分享一篇李鴻章1896年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的訪談錄。

離開在歐洲考察訪問的最後一站英國後,大清帝國前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乘“聖-路易斯”號郵輪於當地時間1896年8月28日抵達美國紐約,開始對美國進行訪問。李鴻章在美國受到了美國總統克利夫蘭的接見,並和美國一些要員及羣衆見面,受到了“史無前例的禮遇”(《紐約時報》)。9月2日上午9時許,李鴻章在紐約華爾道夫飯店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記者:尊敬的閣下,您已經談了我們很多事情,您能否告訴我們,什麼是您認爲我們做得不好的事的呢?

李鴻章:我不想批評美國,我對美國政府給予我的接待毫無怨言,這些都是我所期待的。只是一件事讓我吃驚或失望,那就是你們國家有形形色色的政黨存在,而我只對其中一部分有所瞭解。其他政黨會不會使國家出現混亂呢?你們的報紙能不能靠國家利益將各個政黨聯合起來呢?

記者:那麼閣下,您在這個國家的所見所聞中什麼最使您最感興趣呢?

李鴻章:我對我在美國見到的一切都很喜歡,所有事情都讓我高興。最使我感到驚訝的是20層或更高一些的摩天大樓,我在中國和歐洲從沒見過這種高樓。這些樓看起來建得很牢固,能抗任何狂風吧?但中國不能建這麼高的樓房,因颱風會很快把它吹倒,而且高層建築若沒有你們這樣好的電梯配套也很不方便。

記者:閣下,您贊成貴國的普通百姓都接受教育嗎?

李鴻章:我們的習慣是送所有男孩上學。(翻譯插話:在清國,男孩,纔是真正的孩子。)我們有很好的學校,但只得付得起學費的富家子弟才能上學,窮人家的孩子沒有機會上學。但是,我們現在還沒有你們這麼多的學校和學堂,我們計劃將來在國內建立更多的學校。

1896年8月28日,李鴻章一行抵達紐約港,圖爲當時歡迎的人羣。

記者:閣下,您贊成婦女接受教育嗎?

李鴻章(停頓一會兒):在我們清國,女孩在家中請女教師提供教育,所有有經濟能力的家庭都會僱請女家庭教師。我們現在還沒有女子就讀的公立學校,也沒有更高一級的教育機構。這是由於我們的風俗習慣與你們(包括歐洲和美國)不同,也許我們應該學習你們的教育制度,並將最適合我們國情的那種引入國內,這確是我們所需要的。

記者:總督閣下,您期待對現存的排華法案進行任何修改嗎?

李鴻章:我知道,你們又將進行選舉了,新政府必然會在施政上有些變化。因此,我不敢在修改法案前發表任何要求廢除《格利法》的言論,我只是期望美國新聞界能助清國移民一臂之力。我知道報紙在這個國家有很大的影響力,希望整個報界都能幫助清國僑民,呼籲廢除排華法案,或至少對《格利法》進行較大修改。

記者:閣下,您能說明選擇經加拿大而非美國西部回國路線的理由嗎?是不是您的同胞在我國西部一些地區沒有受到善待?

李鴻章:我有兩個原因不願經過美國西部各州。

第一,當我在清國北方港口城市擔任高官時,聽到了很多加州清國僑民的抱怨。這些抱怨表明,清國人在那裏未能獲得美國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他們請求我幫助他們使他們的美國移民身份得到完全承認,並享受作爲美國移民所應享有的權利。而你們的《格利法》不但不給予他們與其他國家移民同等的權利,還拒絕保障他們合法的權益,因此我不希望經過以這種方式對待我同胞的地方,也不打算接受當地華人代表遞交的要求保證他們在西部各州權益的請願信。

第二,當我還是一名優秀的水手時,就知道必須學會自己照顧自己。我比別人年紀要大好多歲,從溫哥華回國的航程要比從舊金山出發更短些。我現在才知道,清國“皇后號”船體寬闊舒適,在太平洋的所有港口都難以找到如此之好的遠洋客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