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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交往中切記不要表現得的很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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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某是一個精明能幹的公司職員,他很早就參加了工作,博覽羣書,學識淵博,是個人才。因此,他常常恃才自傲,動輒與人發生糾紛,而且極愛炫耀自己,同事們對他極爲反感,認爲他自以爲是,過於固執。有一次,他奉調前往某科,一到那裏就與辦公室主任吵了起來,責怪人家派給他的工作太少,認爲像自己這樣才華橫溢的人得不到重用真是冤枉,言語咄咄逼人。結果可想而知,這個科長向上級告了他一狀,說他恃才傲物,不服管制,不久,他就被單位解僱了。

人際交往中切記不要表現得的很自負

  所謂自命不凡、目中無人的性格,就是凡事以自己爲中心,總認爲自己是本羣體之中最傑出的人物,瞧不起“我”之外的所有人。他們往往固執地堅信自己的經驗和意見,從不輕易改變態度。

  而且往往將自己的意志強加到別人頭上,以自己的態度作爲別人態度的“嚮導”,認爲別人都應該和他有一致的看法或意見,稍有違背,則認爲自己正確而別人錯誤。他們不願改變自己的態度,即使明知自己錯了也是如此。他們自尊心極其強烈,在別人看來是件很小的事情,在他們看來卻是極礙面子、對自尊心傷害極重的事情。他們不願傷自尊心,於是便不擇手段地維護自己的自尊心,哪怕對自己並無實在好處。

  目中無人的人只關心個人的需要,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得的很自負。高興時海闊天空,不高興時則不分場合亂發脾氣,全然不考慮別人的情緒。另外,與別人初識時往往過於親密,講一些不該講的話,這樣一來,別人反而會出於心理防衛而與之疏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