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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爲維新變法行政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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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爲維新變法行政舉措

康有爲維新變法行政舉措

寄語:康有爲是參與戊戌變法的重要人物之一,自50年代以來很長一段時間裏,學術界對他在近代歷史發展進程中所起的作用評價較低,這是因爲有兩種說法一直爲多數研究者所接受,一曰:康氏對帝國主義抱有幻想,“跌入了帝國主義的圈套”,成爲其“推行侵略政策的工具”,與洋務派主張的“以夷制夷”並無二致。一曰:戊戌變法失敗以後,康氏的政治思想倒退到反對民權、膜拜君權的立場,最終墮落爲保皇黨,成了社會前進的絆腳石。拋開這些評價,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康有爲維新變法行政舉措,重要的歷史事件,必須瞭解。

維新實踐

爲了組織和發展維新派力量,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九月,康有爲在北京組織了強學會。強學會成立之後,每三天舉行一次例會,相互討論“中國自強之學”,批判頑固派的投降賣國。這就惹怒了李鴻章等人,於同年十一月離京南下在上海組織了強學分會,不久也被封閉。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三月二十三日,簽訂割地賠款的《馬關條約》。康有爲聞訊極爲憤慨,四月初,康有爲約同十八省舉人一千三百多人,用一日兩夜的時間,起草了一萬八千字的《上今上皇帝書》,請求光緒帝拒和、遷都、練兵、變法,雖然書未遞上,但這一行動在知識界已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史稱“公車上書”,它標誌着維新思潮漸變爲政治運動。七月,籌設北京強學會,得到光緒帝和帝師翁同龢的支持。九月,赴上海,設上海強學會,翌年仍在廣府學宮萬木草堂講學,他撰寫多年的《孔子改制考》完稿,該書借“素王改制說”把孔子描述成“託古改制”的改革家;又附會《春秋公羊傳》“通三統,張三世”之說,認爲歷史發展有據亂世、昇平世、太平世三個階段,不斷改革進步,以此作爲維新變法的理論根據。

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十一月,德國出兵佔膠州灣,引起了全國人民的激烈反對。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三月,康有爲在北京又組織了保國會。保國會員很快發展到數百人。這就引起了頑固派的恐懼和誹謗。有人上書大罵保國會是“名爲保國,勢必亂國。”有的人還上書彈劾,準備對康等進行查究。只是光緒帝說了“會爲保國,豈不甚善”纔算作罷。不過從此以後,保國會的活動也就很少了。康有爲和他的同事們通過組織學會,宣傳了愛國主義思想,進一步動員了羣衆,擴大了變法維新的影響。

康有爲維新變法行政舉措

保皇立憲

戊戌變法失敗以後,康有爲流亡海外,不忘改良,組織起這個改良派政治團體。康有爲任會長,梁啓超、徐勤任副會長。以保救光緒、反對慈禧和抵制革命爲宗旨,陸續在美國、墨西哥、中美、南美、日本、南洋等地建立組織,共建總會11個,支會103個,設總部於澳門。以澳門《知新報》和橫濱《清議報》爲喉舌,宣傳君主立憲。

創辦報刊

改良派還通過發行報刊進行輿論宣傳。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強學會成立時,康有爲就在北京創辦《萬國公報》(後改名《中外紀聞》),當時許多官員都能看到,一時在朝廷內外影響甚大。同年,康有爲又在上海組織發行了《強學報》。改良派通過報紙,動員力量,擴大了自己的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