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勵志文案 > 勵志演講稿 > 知法守法小公民演講稿

知法守法小公民演講稿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7.12K 次

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良好習慣,讓法律永存心中,從小在心中播種善良與愛的種子,加強道德修養,做一個合格的小公民,以下是知法守法小公民演講稿,一起閱讀欣賞吧!

知法守法小公民演講稿

知法守法小公民演講稿篇一

敬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隨着祖國的日益發展,社會上那些不良行爲也時時發生。作爲爲21世紀的小學生,我們要懂得“遵紀守法”。所謂的“遵紀守法”也就是遵守紀律和法律制度。作爲新世紀的人才,就應該人人爭作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我們小學生是祖國的希望與未來,我們應該處處重視學校、社區、社會、國家的紀律和法律,不可視而不見,要有一種嚴於律已,決不違反的態度。把違反紀律當做一種可恥的行爲。

除了遵紀,守法也很重要。如果不瞭解法律,就會受到別人的欺負,或是走上不軌之路。所以我們要了解一些和我們現實生活密切聯繫的法律知識,掌握一些維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條文,並用法律緩解糾紛、矛盾。

在生活中有許多不遵紀守法的事情。例如:闖紅燈、橫穿馬路、破壞公共財產、打架罵人、欺負弱小……假如這些事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我們決不能袖手旁觀,要及時的加以勸阻,承擔起一個小學生應盡的責任。

我曾經在報紙上看到一則這樣的新聞:有一個初二的中學生,他小學時成績名列前矛,可是由於在初中迷戀上了網吧,不能自拔,成績直線下降,還學會了打人、罵人。以至於最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是黑暗的監獄。當人們問他時,他後悔地說:“當初我沉迷於網絡,就感到殺人放火是合理合法的事,殺一個人就能拿到一些錢……我真後悔我迷上了網絡啊!”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上網可以成就一個人,也可以毀掉一個人啊!

還有一次,在放學回家的路上,我曾看見一些人違反交通規則。比如有些人爲了方便,不管紅燈還是綠燈,也一樣衝過去。“紅燈停、綠燈行”,這些交通規矩,沒有人不知道。我想:這跟一個人的素質高低有着密切的聯繫啊!這些闖紅燈的人,他們小的時候一定是不太注意學校的規章制度的。

像這樣的事在當今社會上隨處可見,因爲在他們的觀念中,這些只是沒人管也算不了什麼的“大事”,只有觸犯法律條文的纔算是違法亂紀。知榮明恥,既是維護道德的防線,也是一種精神動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們應該要引以爲戒。

不能光憑紙上談兵,要從日常生活做起。比如:關心體貼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時候,能主動熱情地給予幫助和照顧,急人之急,幫人之苦,憂人之憂,救人之危,以幫助別人爲快樂;當你走過衛生角,隨手撿起掉在地上的紙屑;當你經過講臺,隨手將零亂的講臺整理好;當你穿過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

同學們,爲了我們能夠健康的成長,爲了我們的美好明天,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嚴於律已,改掉不良習慣,做一個合格的、遵紀守法的小學生吧!

知法守法小公民演講稿篇二

敬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501班的何文博,我演講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從我做起”。

諸葛亮說:“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這句話說得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惡”,即使是小“惡”也不做,只要是“善’, 即使是小“善”也要做。聽到這句話,我們應該反思一下吧,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有沒有借東西不還;有沒有隨便拿別人的東西;有沒有爲了一點小矛盾而大打出手。同學們,如果我們遵守紀律,這些事還會發生嗎?

遵紀守法看似離我們很遙遠,但與我們的生活和日常行爲很貼近。遵紀守法要從小事做起,要從日常行爲做起。那麼,我們該怎麼做呢?首先,我們要學會誠實,誠實是一個人最基本的品德,只有誠實守信才能取得他人的信任。爲什麼不能撒謊呢?因爲一個人說了一句謊言,便會用十句謊言去掩飾,就會造成一步錯,步步錯的後果。所以我們要講誠信。其次就是守規矩,國有國法,校有校紀,班有班規。不罵人,不打人,說文明語、做文明事等等,這些話我們時常在說,可是否又時常在做呢,也許在我們眼裏這些都是瑣事、小事,根本不用在意,但別人就能從這些都是瑣事、小事看出我們班集體的文明程度,看出我們班的班風怎麼樣。可能還有人會說,是老師沒有把我們教好,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不!老師每天都在給我們說這些話,讓我們記住,讓我們做到。可我們卻不能爲老師爭一口氣。所以,我們一定要守規矩。但誠實守信、守規矩這些事只有我們做到還不夠,我們還要以身作則,呼籲身邊的小夥伴、同學都要遵紀守法,向別人展現出一個遵紀守法的班級。

同學們,遵紀守法就應該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的每個人做起!

我的演講結束。謝謝大家!

知法守法小公民演講稿篇三

敬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大家都知道,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爲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

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內亂撕裂了這種傳承,此後,財富和“地位”的劇增顛倒了一些人對是非榮辱的認知。某些人骨子裏根本沒把國家的法紀當回事,不僅沒有把違法亂紀看作是一種恥辱,反而把善鑽法紀的空子當成是自己的“本事”,正如這些無視法紀法規的所謂“本事”,釀成了克拉瑪依大火、衡陽大火等一幕幕羣死羣傷的人間悲劇,正是這些人破壞了共和國法規的尊嚴,動搖了社會的道德根基,弱化了民衆的法紀意識。

民衆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爲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 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爲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爲,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爲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如果有一天,我們不再高唱“誰能告訴我,是對還是錯?”而是高唱“誰能告訴我,是合法還是違法?”;如果有一天,五歲的小孩能脫口而出“這是違法的”而不是“這是壞的'”;如果有一天,公民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權益時能說:“我相信法院會爲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來,我相信正是遵紀守法成爲我們時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對於以振興中華民族爲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黃子孫來說,那一天肯定會到來,那一天一定會到來!

知法守法小公民演講稿篇四

敬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大家下午好!按常規今天是我們的一週一次的班會課,要講的內容很多,但是我今天 破一次例,我只做一件事情:我要作一次演講,至於什麼內容你們認真的聽完就知道了。20XX年5月15日早上我上完第一節課就出去 吃早餐,順便把手裏的袋子放到值班室,剛把袋子放下轉身出來,我看到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上面的字很是醒目,李先錦校長(收)盤縣第七看守所寄。我當時也有 點吃驚,因爲特殊,我的第一反映是,是以前李校長的學生寄來的吧!但是轉念一想,不一定,也有可能是她的親戚朋友。接着我就走出去了。

5 月17日也就是昨天,我們升旗儀式上,李校長作了旗下講話,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關於這封信的,我不知道你們去認真聽沒有,我是非常認真的去聽了這封信 的大概內容。其實,當我聽到李校長說她上星期收到一封從看守所寄來的信時,我在心裏說了一句話,真的是她以前的一個學生,這印證了我看到這封信時的第一反 應。十年前她剛參加工作時的一個學生,平時在班上非常調皮,李校長找他談話不下十次,甚至把他請到家裏談話,但是李校長的話在當時他聽不進去,一意孤行, 後來因爲打架被判入獄一年零六個月,到了監獄,失去了自由,整日整夜的不能入睡,纔回想起以前老師對他的種種教育,但是他確拋之腦後,現在是後悔莫及啊! 他想到以後出去找工作自己有前科,別人會用異樣的眼觀看他,沒有人會用他。他還很年輕呢?李校長是感慨萬千啊!爲他年紀青青入獄難過,爲他現在反省高興, 有句話不是說“亡羊補牢,爲時不晚”嗎?支持和鼓勵!

同學們,這就是我們身邊實實在在的例子,你一旦觸犯了法律,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 它不會讓你逍遙法外的。下面呢,我再給同學們講一個案例:在我讀大二的時候,我的高中同學張某某也讀大二,和我在同一所學校,只不過他讀的是本科班,我是 專科班。他特別喜歡玩遊戲,因此經常去網吧玩遊戲,有一天,在玩遊戲的過程中,就和網友發生了爭執,巧的是兩人都在同一家網吧!從網上吵到了現實中,對 罵,我的同學在當時處於劣勢,於是丟下一句話,你給我等着,對方沒有離開,也沒有把這句話放在心上,回到座位上繼續玩遊戲。大約20分鐘後我的同學帶着同 班同學3個人提着不同種類的武器對着對方就一陣亂砍,那個人當時就倒在血泊之中。接着他們就開始逃亡,幾個月後被捕,受傷者被定爲二級傷殘,他們幾個被判 了不同年限的刑,最高的是五年,最低的是兩年。

同學們,幾個高才就這樣斷送了大好的前程,這就是衝動和義氣的結果。記住法律只講事實,法不容情啊!他們幾個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了代價,我想他們也在深深的懺悔吧!

從我剛纔講的這兩個典型事例,我們可以看到,一旦你觸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應該時刻警醒自己,要學法、懂法、用法。而且還要持之以恆學法、守法、用法、護法,逐步樹立法制觀念,增強我們的法制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爭做一名21世紀的合格公民。

今天我用兩個典型案例,最終要說明的就是一個道理:中學生應該學法、懂法,未成年人應該健康成長。我們人人都應該遵守法律。

根據我國《刑法》第14條規定,未成年人年滿14週歲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一旦被受害者起訴,將根據情節輕重調查,最高刑期高達5年。

中學時代,是我們人生中最爲燦爛的時代,都喜歡交朋友,有什麼開心的事喜歡和朋友分享,有什麼痛苦的事喜歡和朋友訴說。那麼,我們怎樣才能做到同學之間愉快相處呢?成爲人員王呢?

第一,誠實守信,沒有人會喜歡虛僞的你。

第二,平等待人。

第三,善於控制自己的情緒,不遷怒與他人。

第四,尊重他人。

現在同學們應該清楚的知道我所演講的內容了吧!

謝謝同學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