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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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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在小時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規,沒有遵紀守法的意識與習慣,犯了錯又不及時糾正的話,那麼這個人長大了就很難說他會成爲一個守法的公民。接下來要給大家介紹的是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演講稿,供參考以及閱讀!

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演講稿

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演講稿<1>

敬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大家下午好!按常規今天是我們的一週一次的班會課,要講的內容很多,但是我今天 破一次例,我只做一件事情:我要作一次演講,至於什麼內容你們認真的聽完就知道了。20XX年5月15日早上我上完第一節課就出去 吃早餐,順便把手裏的袋子放到值班室,剛把袋子放下轉身出來,我看到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上面的字很是醒目,李先錦校長(收)盤縣第七看守所寄。我當時也有 點吃驚,因爲特殊,我的第一反映是,是以前李校長的學生寄來的吧!但是轉念一想,不一定,也有可能是她的親戚朋友。接着我就走出去了。

5 月17日也就是昨天,我們升旗儀式上,李校長作了旗下講話,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關於這封信的,我不知道你們去認真聽沒有,我是非常認真的去聽了這封信 的大概內容。其實,當我聽到李校長說她上星期收到一封從看守所寄來的信時,我在心裏說了一句話,真的是她以前的一個學生,這印證了我看到這封信時的第一反 應。十年前她剛參加工作時的一個學生,平時在班上非常調皮,李校長找他談話不下十次,甚至把他請到家裏談話,但是李校長的話在當時他聽不進去,一意孤行, 後來因爲打架被判入獄一年零六個月,到了監獄,失去了自由,整日整夜的不能入睡,纔回想起以前老師對他的種種教育,但是他確拋之腦後,現在是後悔莫及啊! 他想到以後出去找工作自己有前科,別人會用異樣的眼觀看他,沒有人會用他。他還很年輕呢?李校長是感慨萬千啊!爲他年紀青青入獄難過,爲他現在反省高興, 有句話不是說“亡羊補牢,爲時不晚”嗎?支持和鼓勵!

同學們,這就是我們身邊實實在在的例子,你一旦觸犯了法律,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 它不會讓你逍遙法外的。下面呢,我再給同學們講一個案例:在我讀大二的時候,我的高中同學張某某也讀大二,和我在同一所學校,只不過他讀的是本科班,我是 專科班。他特別喜歡玩遊戲,因此經常去網吧玩遊戲,有一天,在玩遊戲的過程中,就和網友發生了爭執,巧的是兩人都在同一家網吧!從網上吵到了現實中,對 罵,我的同學在當時處於劣勢,於是丟下一句話,你給我等着,對方沒有離開,也沒有把這句話放在心上,回到座位上繼續玩遊戲。大約20分鐘後我的同學帶着同 班同學3個人提着不同種類的武器對着對方就一陣亂砍,那個人當時就倒在血泊之中。接着他們就開始逃亡,幾個月後被捕,受傷者被定爲二級傷殘,他們幾個被判 了不同年限的刑,最高的是五年,最低的是兩年。

同學們,幾個高才就這樣斷送了大好的前程,這就是衝動和義氣的結果。記住法律只講事實,法不容情啊!他們幾個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了代價,我想他們也在深深的懺悔吧!

從我剛纔講的這兩個典型事例,我們可以看到,一旦你觸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應該時刻警醒自己,要學法、懂法、用法。而且還要持之以恆學法、守法、用法、護法,逐步樹立法制觀念,增強我們的法制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爭做一名21世紀的合格公民。

今天我用兩個典型案例,最終要說明的就是一個道理:中學生應該學法、懂法,未成年人應該健康成長。我們人人都應該遵守法律。

根據我國《刑法》第14條規定,未成年人年滿14週歲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一旦被受害者起訴,將根據情節輕重調查,最高刑期高達5年。

中學時代,是我們人生中最爲燦爛的時代,都喜歡交朋友,有什麼開心的事喜歡和朋友分享,有什麼痛苦的事喜歡和朋友訴說。那麼,我們怎樣才能做到同學之間愉快相處呢?成爲人員王呢?

第一,誠實守信,沒有人會喜歡虛僞的你。

第二,平等待人。

第三,善於控制自己的`情緒,不遷怒與他人。

第四,尊重他人。

現在同學們應該清楚的知道我所演講的內容了吧!

謝謝同學們!

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演講稿<2>

敬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作爲祖國未來的我們,應該知榮辱,樹新風,做遵紀守法的小學生。

現代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小學生更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園中違紀的現象卻屢見不鮮。有的同學認爲違紀與違法是兩碼事。違反校規校紀,大不了扣幾分罷了。其實這種想法對自己十分不好。因爲習慣成自然,就怕以後到社會上,幹些違法的事,違紀就成了違法,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 “小時偷針,大時偷金”,相信這句話大家都已經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時候就開始偷針,天長日久,只要你養成了“偷”的習慣,長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學認爲如今追求個性化,認爲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又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竄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學校如果沒有校紀校規,一切自由,那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如何保障?

同學們,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守法。我們處在長身體、長知識的黃金時代,我們要認真學習《小學生守則》、遵守《中小學學生日常行爲條例》,知榮辱,樹新風,從小事做起,從我做起,與同學和睦相處,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自強、自尊、自重、自愛,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學生,當一個講文明的青少年!

鄧小平爺爺曾經說過:“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我們還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學會自我保護,學會依法律己,學會抵制不良誘惑,否則,一旦觸犯法律,法律無情,後悔莫及,家長傷心,老師煩心,社會擔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演講稿<3>

敬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隨着祖國的日益發展,社會上那些不良行爲也時時發生。作爲爲21世紀的小學生,我們要懂得“遵紀守法”。所謂的“遵紀守法”也就是遵守紀律和法律制度。作爲新世紀的人才,就應該人人爭作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我們小學生是祖國的希望與未來,我們應該處處重視學校、社區、社會、國家的紀律和法律,不可視而不見,要有一種嚴於律已,決不違反的態度。把違反紀律當做一種可恥的行爲。

除了遵紀,守法也很重要。如果不瞭解法律,就會受到別人的欺負,或是走上不軌之路。所以我們要了解一些和我們現實生活密切聯繫的法律知識,掌握一些維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條文,並用法律緩解糾紛、矛盾。

在生活中有許多不遵紀守法的事情。例如:闖紅燈、橫穿馬路、破壞公共財產、打架罵人、欺負弱小……假如這些事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我們決不能袖手旁觀,要及時的加以勸阻,承擔起一個小學生應盡的責任。

我曾經在報紙上看到一則這樣的新聞:有一個初二的中學生,他小學時成績名列前矛,可是由於在初中迷戀上了網吧,不能自拔,成績直線下降,還學會了打人、罵人。以至於最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是黑暗的監獄。當人們問他時,他後悔地說:“當初我沉迷於網絡,就感到殺人放火是合理合法的事,殺一個人就能拿到一些錢……我真後悔我迷上了網絡啊!”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上網可以成就一個人,也可以毀掉一個人啊!

還有一次,在放學回家的路上,我曾看見一些人違反交通規則。比如有些人爲了方便,不管紅燈還是綠燈,也一樣衝過去。“紅燈停、綠燈行”,這些交通規矩,沒有人不知道。我想:這跟一個人的素質高低有着密切的聯繫啊!這些闖紅燈的人,他們小的時候一定是不太注意學校的規章制度的。

像這樣的事在當今社會上隨處可見,因爲在他們的觀念中,這些只是沒人管也算不了什麼的“大事”,只有觸犯法律條文的纔算是違法亂紀。知榮明恥,既是維護道德的防線,也是一種精神動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們應該要引以爲戒。

不能光憑紙上談兵,要從日常生活做起。比如:關心體貼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時候,能主動熱情地給予幫助和照顧,急人之急,幫人之苦,憂人之憂,救人之危,以幫助別人爲快樂;當你走過衛生角,隨手撿起掉在地上的紙屑;當你經過講臺,隨手將零亂的講臺整理好;當你穿過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

同學們,爲了我們能夠健康的成長,爲了我們的美好明天,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嚴於律已,改掉不良習慣,做一個合格的、遵紀守法的小學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