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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經典美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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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經典美文集

名家經典美文集

導語:每個人都是在人海茫茫中,你就要去學會思考人生.一輩子不長,要做好三件事:不自欺、不欺人、不被欺。那些得不到的,與之擦肩而過的,不必去裝作若無其事,哭就大放悲聲,傷後痛定思痛,然後再往前走,前頭總有風景。這裏本站的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五篇名家經典美文集,希望你們喜歡。

名家經典美文集

一、我的婚姻__林語堂

我曾提到我在阪仔鄉和賴柏英的戀情。我們一起玩耍,一起抓鰷魚和小龍蝦。我記得她蹲在小溪裏,等蝴蝶停在髮梢,然後緩步徐行,蝴蝶居然沒飛走。成年後,她眼見我由聖約翰大學畢業後返鄉。我們自覺是理想的一對。她母親是家母的義女,她叫我“五舅”。她已經長成大姑娘了,體型偏瘦,我們都叫她“橄欖”。“橄欖”是一個獨立性很強的姑娘,有一張瓜子臉,看我的時候,目光彷彿心事重重。但是我有心繼續深造,她則堅持要在家鄉侍候祖父,她的祖父雙眼漸瞎,隨時需要她攙扶。

她認定漳州什麼都有,最好的水果、魚類、瓜類和迷人的山水,樣樣俱全。後來“長衫”流行,我姐姐看過她穿時新的款式,相當漂亮。我記得她平時穿一襲黑衣幹活兒,星期天到了,就換上一套淺藍的衣服非常迷人。她祖父失明以前,她早上經常外出,探察夜雨之後的稻田水位。我們相親相愛,她能獻出無私的愛心,不要求回報,但是環境把我們拆開了。結果我到北平,她則嫁給阪仔鄉的一個商人。

我是一個頗有前途的窮小子。吾妻則是一個闊財東的女兒,她的家世比我高。幸虧她不是嬌生慣養長大的。根據舊習俗,女孩子的教養要適應將來的夫君;她們得燒飯、洗衣、縫紉,要能做一般的家務,無論嫁到怎麼樣的人家,都能適應環境。除了燒香拜佛,她們不能到前廳或者公然露面。男孩和女孩差別待遇的結果,女孩子都成爲絕佳的妻室,男孩子被人寵壞了,缺乏上進心,都沒有什麼成就。

我由聖約翰大學回來,經常到好友家小坐,愛上她妹妹c君。他們住在吾妻家隔壁。我和吾妻的兄弟也頗有交情,遂應邀到她家吃飯,席間我覺得有一雙眼睛在偷看我。後來吾妻告訴我說,她在算我吃幾碗飯。接着我發現,我遠行換下來的髒衣服被她拿回家去洗了。沒有人將我正式介紹給她。

我大二那年,曾連續上臺領獎三次,在聖約翰大學的男生和聖瑪利亞書院的女生之間造成小小的轟動。當時吾妻還沒有進聖瑪利亞書院,不過她一定聽人說起過。當時我愛上大美人c君。毫無希望,c君的父親看中一個名門富戶的少爺,婚事快要談成了。當時婚姻都由父母做主。我結婚以後,談起這個問題,吾妻總是咯咯笑個不停。兒女都知道這回事,她不是上海人,卻答應嫁給我,她想來就覺得好玩。她母親告訴她:“和樂是牧師的兒子,不過他很窮。”吾妻得意而堅決地說:“貧窮算不了什麼。”

我姐姐在學校認識翠鳳,說她必是一個了不得的妻子,我深表同意。

我知道和c君無緣,非常痛苦。我回家悶悶不樂,姐妹們都看出來了。半夜母親提一盞燈到我房裏來,問我有什麼心事。我痛哭失聲,哭得好可憐。我看出這一回是c君的父親從中撮合,知道毫無希望了,母親也知道。

婚期在一九一九年,然後到哈佛去度蜜月。我們在聖公會教堂舉行婚禮。

根據習俗,我要到新娘家去“迎親”。她家獻上龍眼茶,作爲吉祥的象徵,我卻把龍眼全部吃掉。婚禮上,我和男儐相談笑風生,不拘禮俗,爲了表示看不起這些儀式,後來在上海,我徵得吾妻同意,把結婚證書燒掉了。我說,“把證書燒掉,只有離婚才用得着。”這句話一點不假!

我要談談婚前的最後一夜。我請母親和我同牀。我們一向很親密。此生我再也不能和她同牀了。小時候我習慣玩她的乳房,十歲才改掉這個毛病。我真想陪在她身邊。當時我還是童男哩。

孩子們常說:“世上找不到兩個比爹媽更不相像的人。”翠鳳外向,我內向;我是氣球,她是壓載物;我們就如此相互恭維。沒有壓載物的氣球會碰到災禍。她有條有理,生性嚴肅,隨時穿得整整齊齊,喜歡做該做的事情。餐桌上,她總是吃方方正正的腿肉和胸肉,不吃肫肝之類的玩意兒。我一向喜歡翅膀、肝腸、脖子和一切老饕愛吃的東西。我魂不守舍、樂觀,對人生抱着頑皮的看法。我討厭一切拘謹的象徵,討厭領帶、褲腰皮帶和鞋帶。

翠鳳屬於接納萬物、造福人類的“水”質。我性屬鑿穿萬物的“金”質。

換句話說,我們是老式的婚姻,由父母精挑細選而結合。愛情在婚姻中滋長,而不是一開頭就以善變的愛情爲基礎,年歲激增,我們學會珍惜可貴的一切。男女互補所造成的幸福也是其中之一。但是我們永遠忘不了年輕時代同甘苦所建立的基石。一次又一次,她總能爲家庭的福利而犧牲,做出了強有力的決定。

結婚五十週年,我送她一個勳章,上面刻了詹姆斯·惠特坎李萊的不朽名詩《老情人》:

when i should be her lover for ever and a day,

and she my faithful sweetheart tdl her golden hair was gray

and we should be so happy when eithers lips were dumb,

they would not smile in heaven till the others kiss had come,

同心相牽掛,一縷情依依。

歲月如梭逝,銀絲鬢已稀。

幽明倘異路,仙府應悽悽。

若欲開口笑,除非相見時。

林語堂自譯

我忘不了父親到輪船上來送我們,當時我們已經登上船板。父親悽然地望着我們。他似乎在想:“現在我送你們小兩口到美國,也許一輩子見不到你們了,我把和樂完全交給翠鳳,她會好好照顧你。”日後我在萊比錫大學接到父親的死訊。

二、幸福的家庭__魯迅

“……做不做全由自己的便,那作品,像太陽的光一樣,從無量的光源中涌出來,不像石火,用鐵和石敲出來,這纔是真藝術。那作者,也纔是真的藝術家。而我……這算是什麼?”他想到這裏,忽然從牀上跳起來了。他早已想過,須得撈幾文稿費維持生活了,投稿的地方,先定爲《幸福月報》社,因爲潤筆似乎比較的豐。但作品就須有範圍,否則,恐怕要不收的。範圍就……現在的青年的腦裏的大問題是?大概很不少,或者有許多是戀愛、婚姻、家庭之類罷……是的,他們確有許多人煩悶着,正在討論這些事。那麼,就來做家庭。然而怎麼做呢……否則,恐怕要不收的,何必說些背時的話,然而……他跳下臥牀之後,四五步就走到書桌面前,坐下去,抽出一張綠格紙,毫不遲疑,但又自暴自棄似的寫下一行題目道:《幸福的家庭》。

他的筆立刻停止了。他仰了頭,兩眼瞪着房頂,正在安排那安置這“幸福的家庭”的地方。他想:“北京?不行,死氣沉沉,連空氣也是死的。假如在這家庭的周圍築一道高牆,難道空氣也就隔斷了麼?簡直不行!江蘇浙江天天防要開仗;福建更無須說。四川,廣東?都正在打。山東河南之類?阿阿,要綁票的,倘使綁去一個,那就成爲不幸的家庭了。上海天津的租界上房租貴……假如在外國,笑話。雲南貴州不知道怎樣,但交通也太不便……”他想來想去,想不出好地方,便要假定爲a了,但又想:“現有不少的人是反對用西洋字母來代人地名的,說是要減少讀者的興味。我這回的投稿,似乎也不如不用,安全些。那麼,在那裏好呢?湖南也打仗;大連仍然房租貴;察哈爾,吉林,黑龍江罷——聽說有馬賊,也不行……”他又想來想去,又想不出好地方,於是終於決定,假定這“幸福的家庭”所在的地方叫做a。

“總之,這幸福的家庭一定須在a,無可磋商。家庭中自然是兩夫婦,就是主人和主婦,自由結婚的。他們訂有四十多條條約,非常詳細,所以非常平等,十分自由。而且受過高等教育,優美高尚……東洋留學生已經不通行,那麼,假定爲西洋留學生罷。主人始終穿洋服,硬領始終雪白;主婦是前頭的頭髮始終燙得蓬蓬鬆鬆像一個麻雀窠,牙齒是始終雪白的露着,但衣服卻是中國裝……”

“不行不行,那不行!二十五斤!”

他聽得窗外一個男人的聲音,不由得回過頭去看,窗幔垂着,日光照着,明得炫目,他的眼睛昏花了;接着是小木片撒在地上的聲響。“不相干,”他又回過頭來想,“什麼‘二十五斤’?他們是優美高尚,很愛文藝的。但因爲都從小生長在幸福裏,所以不愛俄國的小說……俄國小說多描寫下等人,實在和這樣的家庭也不合。‘二十五斤’?不管他。那麼,他們看看什麼書呢?裴倫的詩?吉支的?不行,都不穩當。哦,有了,他們都愛看《理想之良人》。我雖然沒有見過這部書,但既然連大學教授也那麼稱讚他,想來他們也一定都愛看,你也看,我也看,他們一人一本,這家庭裏一共有兩本……”他覺得胃裏有點空虛了,放下筆,用兩隻手支着頭,教自己的頭像地球儀似的在兩個柱子間掛着。

“……他們兩人正在用午餐,”他想,“桌上鋪了雪白的布,廚子送上菜來——中國菜。什麼‘二十五斤’?不管他。爲什麼倒是中國菜?西洋人說,中國菜最進步,最好吃,最合於衛生,所以他們採用中國菜。送來的是第一碗,但這第一碗是什麼呢?”

“劈柴……”

他吃驚地回過頭去看,靠左肩,便立着他自己家裏的主婦,兩隻陰悽悽的眼睛恰恰盯住他的臉。

“什麼?”他以爲她來攪擾了他的創作,頗有些憤怒了。

“劈柴,都用完了,今天買了些。前一回還是十斤兩吊四,今天就要兩吊六。我想給他兩吊五,好不好?”

“好好,就是兩吊五。”

“稱得太吃虧了。他一定只肯算二十四斤半,我想就算他二十三斤半,好不好?”

“好好,就算他二十三斤半。”

“那麼,五五二十五,三五一十五……”

“唔唔,五五二十五,三五一十五……”他也說不下去了,停了一會,忽而奮然地抓起筆來,就在寫着一行“幸福的家庭”的綠格紙上起算草,起了好久,這才仰起頭來說道:“五吊八!”

“那是,我這裏不夠了,還差八九個……”

他抽開書桌的抽屜,一把抓起所有的銅元,不下二三十,放在她攤開的手掌上,看她出了房,才又回過頭來走向書桌。他覺得頭裏面很脹滿,似乎椏椏叉叉的全被木柴填滿了,五五二十五,腦皮質上還印着許多散亂的阿拉伯數字。他很深地吸一口氣,又用力地呼出,彷彿要藉此趕出腦裏的劈柴、五五二十五和阿拉伯數字來。果然,吁氣之後,心地也就輕鬆不少了,於是仍復恍恍惚惚地想——

“什麼菜?菜倒不妨奇特點。滑溜裏脊,蝦子海蔘,實在太凡庸。我偏要說他們吃的是‘龍虎鬥’。但‘龍虎鬥’又是什麼呢?有人說是蛇和貓,是廣東的貴重菜,非大宴會不吃的。但我在江蘇飯館的菜單上就見過這名目,江蘇人似乎不吃蛇和貓,恐怕就如誰所說,是蛙和鱔魚了。現在假定這主人和主婦爲哪裏人呢?不管他。總而言之,無論哪裏人吃一碗蛇和貓或者蛙和鱔魚,於幸福的家庭是絕不會有損傷的。總之這第一碗一定是‘龍虎鬥’,無可磋商。”

“於是一碗‘龍虎鬥’擺在桌子中央了,他們兩人同時捏起筷子,指着碗沿,笑眯眯地你看我,我看你……”

“my dear,please.”

“please you eat first,my dear.”

“oh no,please you!”

“於是他們同時伸下筷子去,同時夾出一塊蛇肉來,不不,蛇肉究竟太奇怪,還不如說是鱔魚罷。那麼,這碗‘龍虎鬥’是蛙和鱔魚所做的了。他們同時夾出一塊鱔魚來,一樣大小,五五二十五,三五……不管他,同時放進嘴裏去……”他不能自制地只想回過頭去看,因爲他覺得背後很熱鬧,有人來來往往地走了兩三回。但他還熬着,亂糟糟地接着想,“這似乎有點肉麻,哪有這樣的家庭?唉唉,我的思路怎麼會這樣亂,這好題目怕是做不完篇的了。或者不必定用留學生,就在國內受了高等教育的也可以。他們都是大學畢業的,高尚優美,高尚……男的是文學家,女的也是文學家,或者文學崇拜家;或者女的是詩人,男的是詩人崇拜者,女性尊重者;或者……”他終於忍耐不住,回過頭去了。

就在他背後的書架的旁邊,已經出現了一座白菜堆,下層三株,中層兩株,頂上一株,向他疊成一個很大的a字。

“唉唉!”他吃驚地嘆息,同時覺得臉上驟然發熱了,脊樑上還有許多針輕輕地刺着。“籲……”他很長地噓一口氣,先斥退了脊樑上的針,仍然想,“幸福的家庭的房子要寬綽。有一間堆積房,白菜之類都到那邊去。主人的書房另一間,靠壁滿排着書架,那旁邊自然絕沒有什麼白菜堆,架上滿是中國書、外國書,《理想之良人》自然也在內,一共有兩部。臥室又一間,黃銅牀,或者質樸點,第一監獄工場做的榆木牀也就夠,牀底下很乾淨……”他當即一瞥自己的牀下,劈柴已經用完了,只有一條稻草繩,卻還死蛇似的懶懶地躺着。

“二十三斤半……”他覺得劈柴就要向牀下“川流不息”地進來,頭裏面又有些椏椏叉叉了,便急忙起立,走向門口去想關門。但兩手剛觸着門,卻又覺得未免太暴躁了,就歇了手,只放下那積着許多灰塵的門幕。他一面想,這既無閉關自守之操切,也沒有開放門戶之不安:是很合於“中庸之道”的。

“……所以主人的書房門永遠是關起來的。”他走回來,坐下,想,“有事要商量先敲門,得了許可才能進來,這辦法實在對。現在假如主人坐在自己的書房裏,主婦來談文藝了,也就先敲門。這可以放心,她必不至於捧着白菜的。”

“come in,please,my dear.”

“然而主人沒有工夫談文藝的時候怎麼辦呢?那麼,不理她,聽她站在外面老是剝剝地敲?這大約不行罷。或者《理想之良人》裏面都寫着,那恐怕確是一部好小說,我如果有了稿費,也得去買他一部來看看……”

啪!

他腰骨筆直了,因爲根據經驗,知道這一聲“啪”是主婦的手掌打在他們三歲的女兒的頭上的聲音。

“幸福的家庭……”他聽到孩子的嗚咽了,但還是腰骨筆直地想,“孩子是生得遲的,生得遲。或者不如沒有,兩個人乾乾淨淨。或者不如住在客店裏,什麼都包給他們,一個人乾乾……”他聽得嗚咽聲高了起來,也就站了起來,鑽過門幕,想着,“馬克思在兒女的啼哭聲中還會作《資本論》,所以他是偉人……”走出外間,開了風門,聞得一陣煤油氣。孩子就躺倒在門的右邊,臉向着地,一見他,便“哇”地哭出來了。

“啊啊,好好,莫哭莫哭,我的好孩子。”他彎下腰去抱她。

他抱了她迴轉身,看見門左邊還站着主婦,也是腰骨筆直,然而兩手叉腰,怒氣衝衝地似乎預備開始練體操。

“連你也來欺侮我!不會幫忙,只會搗亂,連油燈也要翻了它,晚上點什麼?”

“啊啊,好好,莫哭莫哭,”他把那些發抖的聲音放在腦後,抱她進房,摸着她的頭,說:“我的好孩子。”於是放下她,拖開椅子,坐下去,使她站在兩膝的中間,擎起手來道:“莫哭了啊,好孩子。爹爹做‘貓洗臉’給你看。”他同時伸長頸子,伸出舌頭,遠遠地對着手掌舔了兩舔,就用這手掌向了自己的臉上畫圓圈。

“呵呵呵,花兒。”她就笑起來了。

“是的是的,花兒。”他又連畫上幾個圓圈,這才歇了手,只見她還是笑眯眯地掛着眼淚對他看。他忽而覺得,她那可愛的天真的臉,正像五年前的她的母親,通紅的嘴脣尤其像,不過縮小了輪廓。那時也是晴朗的冬天,她聽得他說決計反抗一切阻礙,爲她犧牲的時候,也就這樣笑眯眯地掛着眼淚對他看。他惘然地坐着,彷彿有些醉了。

“啊啊,可愛的嘴脣……”他想。

門幕忽然掛起。劈柴運進來了。

他也忽然驚醒,一定睛,只見孩子還是掛着眼淚,而且張開了通紅的嘴脣對他看。“嘴脣……”他向旁邊一瞥,劈柴正在進來,“……恐怕將來也就是五五二十五,九九八十一……而且兩隻眼睛陰悽悽的……”他想着,隨即粗暴地抓起那寫着一行題目和一堆算草的綠格紙來,揉了幾揉,又展開來給她拭去了眼淚和鼻涕。“好孩子,自己玩去吧。”他一面推開她,一面將紙團用力地擲在紙簍裏[]。

但他又立刻覺得對於孩子有些抱歉了,重複回頭,目送着她獨自煢煢地出去;耳朵裏聽得木片聲。他想要定一定神,便又迴轉頭,閉了眼睛,息了雜念,平心靜氣地坐着。他看見眼前浮出一朵扁圓的烏花,橙黃心,從左眼的左角飄到右,消失了;接着一朵明綠花,墨綠色的心;接着一座六株的白菜堆,屹然地向他疊成一個很大的a字。

三、合歡樹__史鐵生

10歲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賽中得了第一。母親那時候還年輕,急着跟我說她自己,說她小時候的作文作得還要好,老師甚至不相信那麼好的文章會是她寫的。“老師找到家來問,是不是家裏的大人幫了忙。我那時可能還不到10歲呢。”我聽得掃興,故意笑:“可能?什麼叫‘可能還不到’?”她就解釋。我裝做根本不在意她的話,對着牆打乒乓球,把她氣得夠嗆。不過我承認她聰明,承認她是世界上長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給自己做一條藍底白花的裙子。

20歲時,我的兩條腿殘廢了。除去給人家畫彩蛋,我想我還應該再幹點別的事,先後改變了幾次主意,最後想學寫作。母親那時已不年輕,爲了我的腿,她頭上開始有了白髮。醫院已明確表示,我的病目前沒法治。母親的全副心思卻 還 放在給我治病上,到處找大夫,打聽偏方,花了很多錢。她倒總能找來些稀奇古怪的藥,讓我吃,讓我喝,或是洗、敷、薰、灸。“別浪費時間啦,根本沒用!”我說。我一心只想着寫小說,彷彿那東西能把殘疾人救出困境。“再試一回,不試你怎麼知道會沒用?”她每說一回都虔誠地抱着希望。然而對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後一回,我的胯上被薰成燙傷。醫院的大夫說,這實在太懸了,對於癱瘓病人,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沒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親驚惶了幾個月,晝夜守着我,一換藥就說:“怎麼會燙了呢?我還總是在留神呀!”幸虧傷口好起來,不然她非瘋了不可。

後來她發現我在寫小說。她跟我說:“那就好好寫吧。”我聽出來,她對治好我的腿也終於絕望。“我年輕的時候也喜歡文學,跟你現在差不多大的時候,我也想過搞寫作。你小時候的作文不是得過第一嗎?那就寫着試試看。”她提醒我說。我們倆都盡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處去給我借書,頂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電影,像過去給我找大夫、打聽偏方那樣,抱了希望。

30歲時,我的第一篇小說發表了,母親卻已不在人世。過了幾年,我的另一篇小說也獲了獎,母親已離開我整整7年了。

獲獎之後,登門採訪的記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認爲我不容易。但是我只準備了一套話,說來說去就覺得心煩。我搖着車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園安靜的樹林裏,想:上帝爲什麼早早地召母親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聽見回答:“她心裏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點安慰,睜開眼睛,看見風正在樹林裏吹過。

我搖車離開那兒,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親去世後,我們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親住過的那個小院子去。小院在一個大院的儘裏頭,我偶爾搖車到大院兒去坐坐,但不願意去那個小院子,推說手搖車進去不方便。院子裏的老太太們還都把我當兒孫看,尤其想到我又沒了母親,但都不說,光扯些閒話,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當中,喝東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們終於又提到母親:“到小院子去看看吧,你媽種的那棵合歡樹今年開花了!”我心裏一陣抖,還是推說手搖車進出太不易。大夥就不再說,忙扯到別的,說起我們原來住的房子裏現在住了小兩口,女的剛生了個兒子,孩子不哭不鬧,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戶上的樹影兒。

我沒料到那棵樹還活着。那年,母親到勞動局去給我找工作,回來時在路邊挖了一棵剛出土的綠苗,以爲是含羞草,種在花盆裏,竟是一棵合歡樹。母親從來喜歡那些東西,但當時心思全在別處,第二年合歡樹沒有發芽,母親嘆息了一回,還不捨得扔掉,依然讓它留在瓦盆裏。第三年,合歡樹不但長出了葉子,而且還比較茂盛。母親高興了好多天,以爲那是個好兆頭,常去侍弄它,不敢太大意。又過了一年,她把合歡樹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時念叨,不知道這種樹幾年纔開花。再過一年,我們搬了家,悲痛弄得我們都把那棵小樹忘記了。

與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去看看那棵樹吧。我也想再看看母親住過的那間房。我老記着,那兒還有個剛來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鬧,瞪着眼睛看樹影兒。是那棵合歡樹的影子嗎?

院子裏的老太太們還是那麼喜歡我,東屋倒茶,西屋點菸,送到我跟前。大夥都知道我獲獎的事,也許知道,但不覺得那很重要;還是都問我的腿,問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這回,想搖車進小院兒真是不能了。家家門前的小廚房都擴大了,過道窄得一個人推自行車進去也要側身。我問起那棵合歡樹,大夥說,年年都開花,長得跟房子一樣高了。這麼說,我再看不見它了。我要是求人揹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後悔前兩年沒有自己搖車進去看看。

我搖車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着回家。人有時候只想獨自靜靜地呆一會。悲傷也成享受。

有那麼一天,那個孩子長大了。會想起童年的事,會想起那些晃動的樹影兒,會想起他自己的媽媽。他會跑去看看那棵樹。但他不會知道那棵樹是誰種的,是怎麼種的。

四、爲什麼要結婚__羅蘭

一位職業婦女問我:“爲什麼要結婚?”

我說,這問題範圍很廣。因爲單看字面,它已包括了:

一、“人”爲什麼要結婚?

二、“女人”爲什麼要結婚?

三、“爲了什麼”要去結婚?

四、何必結婚?

種種現實與抽象的問題。

她沒想到我如此地小題大做,倒把急於獲得答案的心情暫時擱了下來,想安心和我就這個問題聊聊天了。

首先是,“人”爲什麼要結婚?

這問題很簡單。因爲如果泛指“人類”,那就是站在生物的立場。結婚,是爲了傳宗接代。

雖然說,不結婚而同居或只發生性的關係,照樣可以傳宗接代。但那樣實在對所要傳的後代很不方便。因爲數千年來,人類根據經驗,已經得到證明,要安全地撫養後代,實在不是單單的男方或女方獨自的力量可做得好的,而必須雙方分工合作,有人在家照顧哺育,有人出外打工謀生,纔不會顧此失彼,疲於奔命。所以雙方要建立一個固定的居所,有個固定的名分,負起人倫、社會與法律上的責任,使這關係鞏固而公開,以免中途發生動搖或受到外力的侵害。這樣纔可以有效地保護及教養子女,使他們成爲人類所希求的、良好的後代。所以,“人”需要結婚。

其次是,“女人”爲什麼要結婚?

範圍由全人類縮小到單單是女性。這出發點和頭一個問題有點兩樣。頭一個問題是爲什麼男女雙方要結婚,這個問題是爲什麼女人要嫁?女人如果嫁了,就不那麼獨立了,就要放棄一部分或全部的事業了,生活方式內容就會大大地改變了。究竟這種付出對女人有什麼好處?如果不嫁,會不會有什麼不良後果?是不是因爲這些不良後果,才迫不得已而去結婚?

這個問題是站在“不願順其自然”的出發點而發的。

如果順其自然,以人類的天性來說,人類久已發現男女應該結婚。所以女人應該結婚,這是最簡單的邏輯。但站在現代婦女的立場,女人有了開創事業的慾望與能力,就不情願再被關回家庭去撫育子女,覺得那是一種大大的犧牲。

事實也未嘗不是如此。婦女有職業和家庭不能兩全的問題,從這世紀的開始已經吵到了現在。問題就出在婦女想要有自己的事業,而大自然又希望婦女能回去撫育孩子,所以矛盾不已。這問題簡化來說,其實也就是孩子和事業在衝突。如果只是找個人結婚,而不生孩子,女人仍然可出去創事業,不會有“離不開家”的困擾。

這也就是說,女人不願滿足造物者讓人類傳宗接代的要求,所以纔打算站在另一個角度去問:“既然不想生孩子,爲什麼要結婚?除了生兒育女的理由之外,還有什麼理由要建立一個家?”

這是人類後天的慾望戰勝了天然的要求而產生的問題。排除了生兒育女的天然要求之後,女人在考慮結婚的時候,往往只是想到“社會習俗對不結婚的女人怎樣看法”這個末節上。她們所要知道的,就只是“是不是女人不結婚會被人加以異樣的眼光”、“是不是自己會有心理變態”、“會不會將來年紀大了,缺少安全感”。

換言之,這是隻考慮到自身的損益而發生的問題。

至於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什麼?當然可以看看許多不結婚者的實際情況,作爲參考。一般的經驗似乎是,如果你不結婚,你就必須有個令你感到“值得”的事業。這事業可以提供你精神的寄託和生活的保障。要注意的是,它既要提供你“生活的保障”,還得提供你“精神的寄託”。而這兩者時常並不一定是攜手並肩而來的,但你所需要的卻是兩者兼備,纔可彌補空虛及維持獨立。

於是,就轉到了另一個問題:“如果要結婚,那麼,爲了什麼纔去下這個決定?”這個“爲了什麼”是“對方要有什麼條件”的意思。是爲了“財富”?是爲了“名望”?是爲了“愛情”?還是爲了“出國”之類的某些方便?

這問題,看似複雜,實則簡單,因爲很顯然,這是現實的現代人既不想傳宗接代,也忘記了什麼叫“愛情”,或根本否定了世上有“愛情”這回事,才產生了是爲財富,是爲名望,是爲某項利益等旁枝末節的問題。如果人們重視傳宗接代或相信愛情,其他的問題都將不難定下取捨。相反的,如果不在意後代,也不相信愛情,其他一切問題都將使男女雙方結合的意義變得相當的可悲或可鄙,別人也就沒什麼可提供建議的了。

由於現代人既不熱衷生育,又不相信愛情,所以才發生了最後一個“何必結婚?”的問題。

我也覺得,既然沒有順從自然的打算,又沒有尊重愛情的心情,也就難怪現代男女有時像表演給別人看一樣,聚聚散散,自己覺得好玩,別人看了也可以解悶。如果抱了這個目的,爲製造“知名度”而結婚,倒不失爲商業社會的一個最佳選擇。找那最有名的去表演結婚,再表演離婚,在這兩個項目中間,還可以表演種種插曲,“見報率”一定很高,達到廣告宣傳的效果將是毫無疑問。至少對你所要從事的“事業”,以商業社會的標準來說,是會由於引人注目而“暢銷”不已的。精神上既可得到極大的滿足,物質上亦可招財進寶,何樂而不爲呢?

至於說,假如人類都不爲愛情,也不爲傳宗接代而結婚,好不好呢?

我覺得,反正地球已經被污染損毀到這個樣子,人類的品質也不易維持水準,後代不後代,倒也真是不必認真了。說不定,不讓他們出生,正是避免了他們可能遭受的浩劫呢?

五、論快樂__錢鍾書

在舊書鋪裏買回來維尼(vigny)的《詩人日記》(journaldunpote),信手翻開,就看見有趣的一條。他說,在法語裏,喜樂(bonheur)一個名詞是“好”和“鐘點”兩字拼成,可見好事多磨,只是個把鐘頭的玩意兒。我們聯想到我們本國話的說法,也同樣的意味深長,譬如快活或快樂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樂事的飄瞥難留,極清楚地指示出來。所以我們又慨嘆說:“歡娛嫌夜短!”因爲人在高興的時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無聊,愈覺得日腳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別慢。德語的沉悶(langweile)一字,據字面上直譯,就是“長時間”的意思。《西遊記》裏小猴子對孫行者說:“天上一日,下界一年。”這種神話,確反映着人類的心理。天上比人間舒服歡樂,所以神仙活得快,人間一年在天上只當一日過。從此類推,地獄裏比人間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難度;段成式《酉陽雜俎》就說:“鬼言三年,人間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過來說,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歲死,只能算是短命夭折。所以,做神仙也並不值得,在凡間已經三十年做了一世的人,在天上還是個未滿月的小孩。但是這種“天算”,也有佔便宜的地方:譬如戴君孚《廣異記》載崔參軍捉狐妖,“以桃枝決五下”,長孫無忌說罰得太輕,崔答:“五下是人間五百下,殊非小刑。”可見賣老祝壽等等,在地上最爲相宜,而刑罰呢,應該到天上去受。

“永遠快樂”這句話,不但渺茫得不能實現,並且荒謬得不能成立。快樂的絕不會永久,我們說永遠快樂,正好像說四方的圓形,靜止的動作同樣地自相矛盾。在高興的時候,我們空對瞬息即逝的時間喊着說:“逗留一會兒罷!你太美了!”那有什麼用?你要永久,你該向痛苦裏去找。不講別的,只要一個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約不來的下午,或者一課沉悶的聽講——這許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嚐到什麼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這裏,留戀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戀的東西。

快樂在人生裏,好比引誘小孩子吃藥的方糖,更像跑狗場裏引誘狗賽跑的電兔子。幾分鐘或者幾天的快樂賺我們活了一世,忍受着許多痛苦。我們希望它來,希望它留,希望它再來——這三句話概括了整個人類努力的歷史。在我們追求和等候的時候,生命又不知不覺地偷度過去。也許我們只是時間消費的籌碼,活了一世不過是爲那一世的歲月充當殉葬品,根本不會想到快樂。但是我們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當,我們還理想死後有個天堂,在那裏——感謝上帝,也有這一天!我們終於享受到永遠的快樂。你看,快樂的引誘,不僅像電兔子和方糖,使我們忍受了人生,而且彷彿釣鉤上的魚餌,竟使我們甘心去死。這樣說來,人生雖痛苦,卻不悲觀,因爲它終抱着快樂的希望;現在的賬,我們預支了將來去付。爲了快活,我們甚至於願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蘇格拉底”和“快樂的豬”比較。假使豬真知道快活,那麼豬和蘇格拉底也相去無幾了。豬是否能快樂得像人,我們不知道;但是人會容易滿足得像豬,我們是常看見的。

把快樂分成肉體的和精神的兩種,這是最糊塗的分析。一切快樂的享受都屬於精神的,儘管快樂的原因是肉體上的物質刺激。小孩子初生了下來,吃飽了奶就乖乖地睡,並不知道什麼是快活,雖然他身體感覺舒服。緣故是小孩子時的精神和肉體還沒有分化,只是混沌的星雲狀態。洗一個澡,看一朵花,吃一頓飯,假使你覺得快活,並非全因爲澡洗得乾淨,花開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爲你心上沒有掛礙,輕鬆的靈魂可以專注肉體的感覺,來欣賞,來審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將離別時的宴席,隨它怎樣烹調得好,吃來只是土氣息,泥滋味。那時刻的靈魂,彷彿害病的眼怕見陽光,撕去皮的傷口怕接觸空氣,雖然空氣和陽光都是好東西。快樂時的你一定心無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覺快樂,你那時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養的人同樣心安理得。有最潔白的良心,跟全沒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發現了快樂由精神來決定,人類文化又進一步。發現這個道理,和發現是非善惡取決於公理而不取決於暴力一樣重要。公理髮現以後,從此世界上沒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

發現了精神是一切快樂的根據,從此痛苦失掉它們的可怕,肉體減少了專制。精神的鍊金術能使肉體痛苦都變成快樂的資料。於是,燒了房子,有慶賀的人;一簞食,一瓢飲,有不改其樂的人;千災百難,有談笑自若的人。所以我們前面說,人生雖不快樂,而仍能樂觀。譬如從寫《先知書》的所羅門直到做《海風》詩的馬拉梅(mallarmé),都覺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體睏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樂,從病痛裏濾出快活來,使健康的消失有種賠償。蘇東坡詩就說:“因病得閒殊不惡,安心是藥更無方。”王丹麓《今世說》也記毛稚黃善病,人以爲憂,毛曰:“病味亦佳,第不堪爲燥熱人道耳!”在着重體育的西洋,我們也可以找着同樣達觀的人。工愁善病的諾凡利斯(novalis)在《碎金集》裏建立一種病的哲學,說病是“教人學會休息的女教師”。羅登巴煦(rodenbach)的詩集《禁錮的生活》(les vies encloses)裏有專詠病味的一卷,說病是“靈魂的洗滌(puration)”。身體結實、喜歡活動的人採用了這個觀點,就對病痛也感到另有風味。頑健粗壯的18世紀德國詩人白洛柯斯(kes)第一次害病,覺得是一個“可驚異的大發現(einebewunderungswrdige erfindung)”。對於這種人,人生還有什麼威脅?這種快樂,把忍受變爲享受,是精神對於物質的最大勝利。靈魂可以自主——同時也許是自欺,能一貫抱這種態度的人,當然是大哲學家,但是誰知道他不也是個大傻子?

是的,這有點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價。這是人生對於人生觀開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