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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經典文章精選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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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經典文章精選三篇

名人經典文章精選三篇

導語:該執着的永不怨悔,該捨去的永不牽掛,這裏本站的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三篇名人經典文章,希望你們喜歡。

名人經典文章精選三篇

一、《常想一二,不思八九》林清玄

1

朋友買來紙筆硯臺,請我題幾個字讓他掛在新居的客廳補壁。這使我感到有些爲難,因爲我自知字寫得不好看,何況已經有很多年沒有寫書法了。

朋友說:“怕什麼?掛你的字我感到很光榮,我都不怕了,你怕什麼?”

我便在朋友面前,展紙、磨墨,寫了四個字“常想一二”。

朋友說:“這是什麼意思?”

我說:“意思是說我的字寫得不好,你看到這幅字,請多多包涵,多想一二件我的好處,就原諒我了。”

看到我玩笑的態度,朋友說:“講正經的,到底是什麼意思?”

“俗話說‘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我們生命裏不如意的事情佔了絕大部分,因此,活着的本身就是痛苦的。但是扣除了八九成的不如意,至少還有一二成如意的、快樂的、欣慰的事情。我們如果要過快樂人生,就要常常想那一二成好事,這樣就會感到慶幸、懂得珍惜,不致被八九的不如意所打倒了。”

朋友聽了,非常歡喜,抱着“常想一二”回家了。

2

幾個月後,他來探視我,又來向我求字,說是:“每天在辦公室勞累受氣,一回到家看見那幅‘常想一二’就很開心。但是牆壁太大,字顯得太小,你再寫幾個字吧!”

對於好朋友,我一向都是有求必應的,於是爲“常想一二”寫了下聯“不思八九”,上面又寫了“如意”的橫批,中間順手畫一幅寫意的瓶花。

沒想到又過了幾個月,我被許多離奇的傳說與流言困擾。朋友有一天打電話來,說他正坐在客廳裏我寫的字前面,他說:“想不出什麼話來安慰你,念你自己寫的字給你聽:常想一二,不思八九,事事如意!”

接到朋友的電話,我很感動。我常覺得在別人的喜慶裏錦上添花是容易的,在別人的苦難裏雪中送炭卻很困難,那種比例,大約也是“八九”與“一二”之比。不能雪中送炭的不是真朋友,當然更甭說那些落井下石的人了。

3

不過,一個人到了四十歲以後,在生活裏大概都鍛煉出了“寵辱不驚”的本事,也不會在乎錦上添花、雪中送炭或落井下石了。那是由於我們早已經歷過生命的痛苦和挫折,也經驗過許多情感的相逢與離散,慢慢地尋索出生命中積極的、快樂的、正向的觀想。這種觀想,正是“常想一二”的觀想。

“常想一二”的觀想,乃是在重重的烏雲中尋覓一絲黎明的曙光;乃是在滾滾紅塵裏開啓一些寧靜的消息;乃是在瀕臨窒息時浮出水面,有一次深長的呼吸。

生命已經夠苦了,如果我們把五十年的不如意事總和起來,一定會使我們舉步維艱。生活與感情陷入苦境,有時是無可奈何的,但如果連思想和心情都陷入苦境,那就是自討苦吃、苦上加苦了。

4

我從小喜歡閱讀大人物的傳記和回憶錄,慢慢歸納出一個公式:凡是大人物都是受苦受難的,他們的生命幾乎就是“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的真實證言,但他們在面對苦難時也都能保持正向的思考,能“常想一二”,最後,他們超越苦難,苦難便化成爲生命最肥沃的養料。

使我深受感動的不是他們的苦難,因爲苦難到處都有;使我感動的是,他們面對苦難時的堅持、樂觀與勇氣。

原來,“如意”或“不如意”,並不是決定於人生的際遇,而是取決於思想的瞬間。

原來,決定生命品質的不是“八九”,而是“一二”。

原來,苦難對陷入其中的人是以數量計算,對超越的人卻變成質量。數量會累積,質量會活化。

既然生命的苦樂都只是過程,我們何必放棄自我的思想去迎合每一個過程呢?

就快樂地活在當下吧,讓每一個當下有情有義、發光發熱、如詩如歌!

二、《紅綠燈下》遲子建

在城市,當你走到十字街頭時,往往會與紅綠燈相遇。

說來好笑,我最初來到城市時,最怕的就是過街。在西安和北京求學期間,只要是有天橋和地下通道,我絕不走十字街。我對紅綠燈不信任,它們閃來閃去的,像是兩隻鬼眼,變幻太快,常常是綠燈一亮,我起步走,卻遭逢側向駛來的一串汽車,它們佔據了半邊路,阻斷你。等它們過去後,你再前行,綠燈的心房就顫動了,紅燈隨之亮起,你被隔在馬路中央,身前身後是川流不息的車輛,有被鋼鐵夾擊的感覺。此時我總會聯想起卓別林的《摩登時代》中,那個被卡在機器中的工人,覺得自己是工業化時代的一個可憐蟲。

我喜歡回到故鄉,其中的一個緣由是,在鄉間路上,我不會爲紅綠燈左右。能夠阻斷我腳步的,有時是一羣黃昏中歸家的羊,有時是幾隻正午時通過堤壩,要下河戲耍的鴨子。

據說在交通事故中,死於紅綠燈下的行人佔了很大比例。闖紅燈,是肇事的元兇。有時是汽車闖紅燈殃及行人,有時是行人闖紅燈自蹈黃泉,這樣的行人無疑就是舉着閻王爺擲來的招魂牌在過街。不管責任在哪一方,倒黴的總歸是人。所以家長送孩子上學的路上,在過十字街時,如臨虎口,總要拉起孩子的手。在幼兒教育中,學會通過紅綠燈下的街口,也成了必修課。走到紅綠燈下,人的心就會緊張起來,你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稍有不慎,就會釀下慘禍。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它主宰着人的生死。

我在哈爾濱生活以後,習慣了走紅綠燈。前些年,每當過十字街時,看見綠燈閃爍了,我會一路飛奔,分秒必爭,搶在紅燈敲響警鐘時到達街對面。由於年輕,體力充沛,我與綠燈的賽跑很少有輸的時候。當街口的行人集體闖紅燈時,我也尾隨其後,大搖大擺地招搖過市。汽車像一支支飛來的箭,刷刷地在我們身旁呼嘯而過,可是大家對它們毫無懼色,我也心底泰然。

二○○二年初春,愛人離開哈爾濱時,帶我去花店買花。我們到了海城街的鮮花批發市場,我選了一束紅色康乃馨,幾枝黃玫瑰。當我把玫瑰拿在手中的時候,愛人說,別老買黃色的,換點鮮豔的顏色吧。於是,我挑了兩枝嬌豔的粉色玫瑰。他捧着康乃馨,我拿着玫瑰,散步回家。經由紅軍街橋下的十字路口時,恰好趕上綠燈眨眼了,我說等下一個綠燈再過吧。愛人說,你跟着我,能搶過去的!他個子高,步伐大,很快就跑到街對面了。我呢,一見紅燈亮了,腿立刻就軟了,向回撤。這樣,我站在街這頭,他站在對面,我們中間,是一臺連着一臺的疾馳的車輛。車輛就像汪洋大海,把我們分開了。三天後,愛人在回故鄉的山間的公路上出了車禍。故鄉的路沒有紅綠燈,可是他爲了早點回到工作的地方,急於趕路,還是出了事故。他的心中,看來一直亮着一盞顫動的綠燈啊。他是一個瘋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趕,趕,趕。這種“趕”,這種熱情的“奔命”,使我們一個在此岸,一個在彼岸,永隔着萬水千山。他像流星,以爲自己生命的光華還很漫長,卻不知道當他飛速掠過天際的時候,迎接他的卻是永恆的寂靜。

愛人離去後,我身邊沒了陪伴的人,可是路還是要走下去的。我曾在十字街頭爲他焚燒紙錢,都說那是靈魂聚集的地方。再經過那樣的路口時,我感覺有無數的靈魂在幽幽地歌唱。遠遠地看到綠燈要變幻了,我便會放慢腳步,在路邊靜心等待;人們蜂擁着闖紅燈時,我也會原地不動,氣定神凝地候着。紅綠燈下那些步履匆匆、神色慌張的路人,在我眼裏是那麼的可憐可笑。

我想,人生是可以慢半拍,再慢半拍的。生命的鐘表,不能一味地往前撥,要習慣自己是生活的遲到者。人是弱的,累了,就要休息;高興了,就要開懷大笑。鬱悶的時候,何苦要掩飾自己,對着青山綠水呼喊吧。我們可以與友人暢飲,一醉方休;也可以對那些邪惡的人當面示以唾棄。我們可以在月夜下多幾分纏綿,也可以在旅途中因着美好的風景而多幾日的停留。隨遇而安,隨緣而行。隨風而舞,隨雨而歌!

是的,我們要給自己多亮幾盞紅燈,讓生命有所停頓,有所沉吟。這樣的紅燈,就是我們生命中不息的火焰!只有這樣,弱的生命纔會變成強的生命,暗淡的生命纔會變成有光華的生命!當生命的時針有張有弛、疾徐有致地行走的時候,我們的日子,纔會隨着日升月落,發出流水一樣清脆的足音[]。

三、《觸電的小牛》龍應臺

一個秋天的下午,陽光懶懶地照進窗來,濃濃的花生油似的黃色陽光。所以那麼油黃,是因爲窗外木蘭樹的葉子金黃了,落了一地,好像有人用黃色的毯子將草地蓋了起來。

飛飛剛剛氣呼呼地回來,不跟小白菜玩了,爲什麼?因爲她哭了。她爲什麼哭?因爲我踢她。你爲什麼踢她?她一直叫我做狗狗,她不肯做狗狗,然後我做可愛小貓咪,然後她不肯,我就踢她……媽媽躺在沙發上看一本名叫《一個臺灣老朽作家的五十年代》的書;百般無聊的飛飛把頭擋在書前,“不給你看,”他說,“跟我玩。”

他爬上沙發,把身體趴在母親身上。

陽光刷亮了他的頭髮,媽媽摟着他,吻他的頭髮、額頭、睫毛、臉頰、鼻子……飛飛用兩隻短短的手臂勾着媽媽的脖子,突然使力地吻媽媽的脣。

“黏住了!”媽媽說,“分不開了!”

飛飛睜着圓滾滾的眼睛,突然說:

“我們結婚吧!”

媽媽好像被嗆到一樣,又是驚詫又是笑,笑得喘不過氣來。

電話剛好響起來。

“您是華德太太嗎?”

“是的。”

“您認識一個小男孩叫弗瑞弟嗎?”

媽媽的腦袋裏“叮”一聲:出事了。安安和弗瑞弟在半個小時前一起到超級市場後面那個兒童遊樂場去了。

“我是哈樂超市的老闆。弗瑞弟在我們店裏偷了東西,他的家長都不在,您可以來接他嗎?”

媽媽把飛飛交給鄰居,跳上車。安安在哪裏?

媽媽第一次當小偷,也是在八歲那一年。從母親皮包里拉出一張十元鈔票,然後偷偷藏在衣櫃底下。可是衣櫃上有一面很大的穿衣鏡,坐在客廳裏的父親眼睜睜看着女兒躡手躡腳的每一個動作。

安安在哪裏?他也偷了嗎?偷了什麼?

穿過一排又一排的蔬菜,穿過肉攤、麪包攤,穿過一格一格的雞蛋,在後面一個小小的辦公室裏,媽媽見到了剛上一年級的弗瑞弟。

弗瑞弟馬上哭了起來,拳頭揉着眼淚,抽泣着:

“是安安叫我來偷的——我自己不要偷的——是安安叫我來的……”

幾個大人圍在一旁。超市主人小聲對媽媽說:“他真怕了,不要嚇到他。”

媽媽蹲下來,把弗瑞弟擁在懷裏片刻,等他稍稍靜下來,才說:

“你別害怕,弗瑞弟,他們不會叫警察的,我們照顧你。我先要知道——”

媽媽扳正小男孩的肩,直直注視着他,“我先要從你嘴裏知道你做了什麼。真真實實地告訴我。”

“我進來,拿這些巧克力——”媽媽這纔看到桌上一大包糖,“塞在我衣服裏面,就這樣——”

現行犯當場表演他如何縮着脖子、弓着背、抱着肚子走出去。

媽媽想笑,但是忍住了,做出嚴肅的臉孔:“這個伎倆,是安安教你的還是你自己想的?”

“完全是我自己想出來的!”聲音裏透着幾分驕傲,“全是我自己用腦袋想的!”

“這個小孩,”老闆插進來,“上星期我就從鏡子裏注意到,老是彎腰駝背地走出去,我就要我們小姐注意了。剛剛他又出現,第一次被他走掉,這一次我們是等着他來的。”

媽媽和老闆握手,感謝他對孩子的溫和與體諒,並且答應會和弗瑞弟的父母解釋情況。

弗瑞弟緊緊抓着媽媽的手,走出超市的玻璃門。

在小徑上,媽媽停下腳步,彎下身來面對着小男孩:

“弗瑞弟,我現在要問你一個問題,而你對這個問題必須給我百分之百的真實答案——你答應嗎?否則我就從此以後不再是你的朋友。”

弗瑞弟點點頭,他的臉頰上還有未乾的眼淚。

“我的問題是:是安安要你去偷的嗎?”

“不是,”回答來得很快很急,“不是,全是我自己計劃的,安安是我的朋友,我要講真話。他沒有叫我去偷。”

“好,”媽媽用手指抹去他的眼淚,“你答應從此以後再也不拿別人的東西嗎?”

他點點頭,“再也不了。”

沒走幾步,就看見安安坐在一根樹幹上,兩隻瘦腿在空中晃呀晃的。他看起來很鎮靜,那種山雨欲來風滿樓的鎮靜。

當媽媽和安安獨處的時候,安安終於憋不住了:“媽媽,我沒有偷。我沒做錯事。”

媽媽在花生油顏色的客廳裏坐下,安安在她面前立正。

“我不要聽一句謊話,你懂嗎?”

點頭。

“他去之前,你知不知道他要去偷?”

點頭。

“他偷了糖之後,是不是和你分吃了那糖?”

點頭。

“他以前偷,你都知道嗎?”

點頭。

“每次都和你分?”

“我們是好朋友。”

“你有沒有叫他去偷?”

“沒有。”很大聲。

媽媽擡眼深深地注視這個八歲的小孩。原野上有一羣乳牛,成天悠閒自在地吃草,好像整片天空、整片草原都屬於他們,一直到有一天,一隻小牛想闖得更遠,碰到了一條細得幾乎看不見的線——那是界線,線上充了電,小牛觸了電,嚇了一跳,停下腳來——原來這世界上有去不得的地方,做不得的事情。

“你知道什麼叫共犯嗎?”媽媽問。

“不知道。”

“共犯,”媽媽說,“就是和人家一起做壞事的人。譬如拿刀讓人去殺人,譬如讓別人去偷,然後和他一起享受偷來的東西……你的錯和弗瑞弟幾乎一樣重,你知道嗎?”

安安在思考,說:“他多重?我多重?”

“他六分重,你四分重。夠重嗎?”

點頭。

“我也得處罰你。同意嗎?”

點頭,眼簾垂下去。

母子兩人在書桌旁。“寫好了交給我,我去接飛飛回來。”

那天晚上,爸爸和媽媽一起坐在燈下看一篇寫得歪歪斜料的日記:

“今天很倒ㄇㄟ。弗瑞弟去哈樂ㄔㄠ市被ㄉㄞ到了。他媽媽不給他糖,所以他去偷。我心裏很ㄋㄞ受,因爲我也吃了偷來的糖。媽媽說那叫分贓。

我沒有偷,但是沒叫他不偷,因爲他都跟我分。我現在之道,偷是ㄐㄩㄝ對不可以的。我再也不會了。很倒ㄇㄟ,媽媽處ㄈㄚ我寫報告,寫錯很多字,ㄘㄚ了很久,我心裏很ㄋㄢ過。很ㄋㄢ過。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

你知道弗瑞弟的遭遇嗎?第二天早上,他捧了一束鮮花,和他爸爸走到哈樂超市,向老闆鞠躬道歉。回來之後,被禁足一星期,意思就是說,放學回來只能在花園裏自己玩,不許出門。和好朋友安安只能隔籬遠遠相望。從書房裏,媽媽聽到他們彼此的探問。

“弗瑞弟,我媽ㄈㄚ我寫文章,現在還ㄈㄚ我掃落葉。你在幹什麼?”

掃把聲。腳踏落葉聲。

“我媽也ㄈㄚ我掃花園。葉子滿地都是。”

安靜,

“可是我覺得滿好玩的——你不喜歡掃落葉嗎,弗瑞弟?”

“喜歡呀,可是,我媽還ㄈㄚ我三天不準看電視。”

“啊,我也是……”黯然。

又是一個陽光濃似花生油的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