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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長篇散文摘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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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長篇散文摘選

朱自清長篇散文摘選

導語:朱自清散文的主題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其一,言志表意;其二,覽勝記遊;其三,書懷抒情;其四,感悟覺世;其五,指摘時弊。這裏本站的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三篇朱自清長篇散文摘選,希望你們喜歡。

朱自清長篇散文摘選

一、《如面談》

朋友送來一匣信箋,箋上刻着兩位古裝的人,相對拱揖,一旁題了“如面談”三個大字。是明代鍾惺的尺牘選第一次題這三個字,這三個字恰說出了寫信的用處。信原是寫給“你”或“你們幾個人”看的;原是“我”對“你”或“你們幾個人”的私人談話,不過是筆談罷了。對談的人雖然親疏不等,可是談話總不能像是演說的樣子,教聽話的受不了。寫信也不能像作論的樣子,教看信的受不了,總得讓看信的覺着信裏的話是給自己說的才成。這在乎各等各樣的口氣。口氣合式,才能夠“如面談”。但是寫信究竟不是“面談”;不但不像“面談”時可以運用聲調錶情姿態等等,並且老是自己的獨白,沒有穿插和掩映的方便,也比“面談”難。寫信要“如面談”,比“面談”需要更多的心思和技巧,並不是一下筆就能做到的。

可是在一種語言裏,這種心思和技巧,經過多少代多少人的運用,漸漸的程式化。只要熟習了那些個程式,應用起來,“如面談”倒也不見得怎樣難。我們的文言信,就是久經程式化了的,寫信的人利用那些程式,可以很省力的寫成合式的,多多少少“如面談”的信。若教他們寫白話,倒不容易寫成這樣像信的信。《兩般秋雨隨筆》記着一個人給一個婦人寫家信,那婦人要照她說的寫,那人周章了半天,終歸擱筆。他沒法將她說的那些話寫成一封像信的信。文言信是有樣子的,白話信壓根兒沒有樣子;那人也許覺得白話壓根兒就不能用來寫信。同樣心理,測字先生代那些不識字的寫信,也並不用白話;他們寧可用那些不通的文言,如“來信無別”之類。我們現在自然相信白話可以用來寫信,而且有時也實行寫白話信。但是常寫白話文的人,似乎除了胡適之先生外,寫給朋友的信,還是用文言的時候多,這隻要翻翻現代書簡一類書就會相信的。原因只是一個“懶”字。文言信有現成的程式,白話信得句句斟酌,好像作文一般,太費勁,誰老有那麼大工夫?文言至今還能苟偷懶,慢慢找出些白話應用文的程式,文言就真“死”了。

林語堂先生在《論語錄體之用》(《論語》二十六期)裏說過:

一人修書,不曰“示悉”,而曰“你的芳函接到了”,不曰“至感”“歉甚”,而曰“很感謝你”“非常慚愧”,便是嚕哩嚕囌,文章不經濟。

“示悉”,“至感”,“歉甚”,都是文言信的程式,用來確是很經濟,很省力的。但是林先生所舉的三句“嚕哩嚕囌”的白話,恐怕只是那三句文言的直譯,未必是實在的例子。我們可以說“來信收到了”,“感謝”,“對不起”,“對不起得很”,用不着繞彎兒從文言直譯。——若真有這樣繞彎兒的,那一定是新式的測字先生!這幾句白話似乎也是很現成,很經濟的。字數比那幾句相當的文言多些,但是一種文體有一種經濟的標準,白話的字句組織與文言不同,它們其實是兩種語言,繁簡當以各自的組織爲依據,不當相提並論。白話文固然不必全合乎口語,白話信卻總該是越能合乎口語,才越能“如面談”。這幾個句子正是我們口頭常用的,至少是可以上口的,用來寫白話信,我想是合式的。

麻煩點兒的是“敬啓者”,“專此”,“敬請大安”,這一套頭尾。這是一封信的架子;有了它纔像一封信,沒有它就不像一封信。“敬啓者”如同我們向一個人談話,開口時用的“我對你說”那句子,“專此”“敬請大安”相當於談話結束時用的“沒有什麼啦,再見”那句子。但是“面談”不一定用這一套兒,往往只要一轉臉向着那人,就代替了那第一句話,一點頭就代替了那第二句話。這是寫信究竟不“如面談”的地方。現在寫白話信,常是開門見山,沒有相當於“敬啓者”的套頭。但是結尾卻還是裝上的多,可也只用“此祝健康!”“祝你進步!”“祝好!”一類,像“專此”“敬請大安”那樣分截的形式是不見了。“敬啓者”的淵源是很悠久的,司馬遷《報任少卿書》開頭一句是“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再拜言,少卿足下”,“再拜言”就是後世的“敬啓者”。“少卿足下”在“再拜言”之下,和現行的格式將稱呼在“敬啓者”前面不一樣。既用稱呼開頭,“敬啓者”原不妨省去;現在還因循的寫着,只是遺形物罷了。寫白話信的人不理會這個,也是自然而然的。“專此”“敬請大安”下面還有稱呼作全信的真結尾,也可算是遺形物,也不妨省去。但那“套頭”差不多全剩了形式,這“套尾”多少還有一些意義,白話信裏保存着它,不是沒有理由的。

在文言信裏,這一套兒有許多變化,表示寫信人和受信人的身份。如給父母去信,就須用“敬稟者”,“謹此”,“敬請福安”,給前輩去信,就須用“敬肅者”,“敬請道安”,給後輩去信,就須用“啓者”,“專泐”,“順問近佳”之類,用錯了是會讓人恥笑的——尊長甚至於還會生氣。白話信的結尾,雖然還沒講究到這些,但也有許多變化;那些變化卻只是修辭的變化,並不表明身份。因爲是修辭的變化,所以不妨掉掉筆頭,來點新鮮花樣,引起看信人的趣味,不過總也得和看信人自身有些關切才成。如“敬祝抗戰勝利”,雖然人同此心,但是“如面談”的私人的信裏,究竟嫌膚廓些。又如“謹致民族解放的敬禮”,除非寫信人和受信人的雙方或一方是革命同志,就不免不親切的毛病。這都有些像演說或作論的調子。修辭的變化,文言的結尾裏也有。如“此頌文祺”,“敬請春安”,“敬頌日祉”,“恭請痊安”,等等,一時數不盡,這裏所舉的除“此頌文祺”是通用的簡式外,別的都是應時應景的式子,不能亂用。寫白話信的人既然不願扔掉結尾,似乎就該試試多造些表示身份以及應時應景的式子。只要下筆時略略用些心,這是並不難的。

最麻煩的要數稱呼了。稱呼對於口氣的關係最是直截的,一下筆就見出,拐不了彎兒。談話時用稱呼的時候少些,鬧了錯兒,還可以馬虎一些。寫信不能像談話那樣面對面的,用稱呼就得多些;鬧了錯兒,白紙上見黑字,簡直沒個躲閃的地方。文言信裏稱呼的等級很繁多,再加上稱呼底下帶着的敬語,真是數不盡。開頭的稱呼,就是受信人的稱呼,有時還需要重疊,如“父母親大人”,“仁兄大人”,“先生大人”等。現在“仁兄大人”等是少用了,卻換了“學長我兄”之類;至於“父母親”加上“大人”,依然是很普遍的。開頭的稱呼底下帶着的敬語,有的似乎原是些位置詞,如“膝下”,“足下”;這表示自己的信不敢直率的就遞給受信人,只放在他或他們的“膝下”,“足下”,讓他或他們得閒再看。有的原指伺候的人,如“閣下”,“執事”;這表示只敢將信遞給“閣下”的公差,或“執事”的人,讓他們覷空兒轉呈受信人看。可是用久了,用熟了,誰也不去注意那些意義,只當作敬語用罷了。但是這些敬語表示不同的身份,用的人是明白的。這些敬語還有一個緊要的用處。在信文裏稱呼受信人有時只用“足下”,“閣下”,“執事”就成;這些縮短了,替代了開頭的那些繁瑣的詞兒。——信文裏並有專用的簡短的稱呼,像“臺端”便是的。另有些敬語,卻真的只是敬語,如“大鑒”,“臺鑒”,“鈞鑒”,“勳鑑”,“道鑑”等,“有道”也是的。還有些只算附加語,不能算敬語,像“如面”,“如晤”,“如握”,以及“覽”,“閱”,“見字”,“知悉”等,大概用於親近的人或晚輩。

結尾的稱呼,就是寫信人的自稱,跟帶着的敬語,現在還通用的,卻沒有這樣繁雜。“弟”用得最多,“小弟”,“愚弟”只偶然看見。光頭的名字,用的也最多,“晚”,“後學”,“職”也只偶然看見。其餘還有“兒”,“侄”等:“世侄”也用得着,“愚侄”卻少——這年頭自稱“愚”的究竟少了。敬語是舊的“頓首”和新的“鞠躬”最常見;“謹啓”太質樸,“再拜”太古老,“免冠”雖然新,卻又不今不古的,這些都少用。對尊長通用“謹上”,“謹肅”,“謹稟”——“叩稟”,“跪稟”有些稀罕了似的;對晚輩通用“泐”,“字”等,或光用名字。

白話裏用主詞句子多些,用來寫信,需要稱呼的地方自然也多些。但是白話信的稱呼似乎最難。文言信用的那些,大部分已經成了遺形物,用起來即使不至於覺得封建氣,即使不至於覺得滿是虛情假意,但是不親切是真的。要親切,自然得向“面談”裏去找。可是我們口頭上的稱呼,還在演變之中,凝成定型的絕無僅有,難的便是這個。我們現在口頭上通用於一般人的稱呼,似乎只有“先生”。而這個“先生”又不像“密斯忒”、“麥歇”那樣真可以通用於一般人。譬如英國大學裏教師點名,總稱“密斯忒某某”,中國若照樣在點名時稱“某某先生”,大家就覺得客氣得過火點兒。“先生”之外,白話信裏最常用的還有“兄”,口頭上卻也不大聽見。這是從文言信裏借來稱呼比“先生”親近些的人的。按說十分親近的人,直寫他的名號,原也未嘗不可,難的是那些疏不到“先生”,又親不到直呼名號的。所以“兄”是不可少的詞兒——將來久假不歸,也未可知。

更難的是稱呼女人,劉半農先生曾主張將“密斯”改稱“姑娘”,卻只成爲一時的談柄;我們口頭上似乎就沒有一個真通用的稱呼女人的詞兒。固然,我們常說“某小姐”,“某太太”,但寫起信來,麻煩就來了。開頭可以很自然的寫下“某小姐”,“某太太”,信文裏再稱呼卻就繞手;還帶姓兒,似乎不像信,不帶姓兒,又像丫頭老媽子們說話。只有我們口頭上偶而一用的“女士”,倒可以不帶姓兒,但是又有人嫌疑它生刺刺的。我想還是“女士”大方些,大家多用用就熟了。要不,不分男女都用“先生”也成,口頭上已經有這麼稱呼的——不過顯得太單調罷了。至於寫白話信的人稱呼自己,用“弟”的似乎也不少,不然就是用名字。“弟”自然是從文言信裏借來的,雖然口頭上自稱“兄弟”的也有。光用名字,有時候嫌不大客氣,這“弟”字也是不可少的,但女人給普通男子寫信,怕只能光用名字,稱“弟”既不男不女的,稱“妹”顯然又太親近了,——正如開頭稱“兄”一樣。男人寫給普通女子的信,不用說,也只能光用名字。白話信的稱呼卻都不帶敬語,只自稱下有時裝上“鞠躬”,“謹啓”,“謹上”,也都是借來的,可還是懶得裝上的多。這不帶敬語,卻是歐化。那些敬語現在看來原夠膩味的,一筆勾銷,倒也利落,乾淨。

五四運動後,有一段兒還很流行稱呼的歐化。寫白話信的人開頭用“親愛的某某先生”或“親愛的某某”,結尾用“你的朋友某某”或“你的真摯的朋友某某”,是常見的,近年來似乎不大有了,即使在青年人的信裏。這一套大約是從英文信裏抄襲來的。可是在英文裏,口頭的“親愛的”和信上的“親愛的”,親愛的程度迥不一樣。口頭的得真親愛的才用得上,人家並不輕易使喚這個詞兒;信上的不論你是誰,認識的,不認識的,都得來那麼一個“親愛的”——用慣了,用濫了,完全成了個形式的敬語,像我們文言信裏的“仁兄”似的。我們用“仁兄”,不管他“仁”不“仁”;他們用“親愛的”,也不管他“親愛的”不“親愛的”。可是寫成我們的文字,“親愛的”就是不折不扣的親愛的——在我們的語言裏,“親愛”真是親愛,一向是不折不扣的——,因此看上去老有些礙眼,老覺着過火點兒;甚至還肉麻呢。再說“你的朋友”和“你的真摯的朋友”。有人曾說“我的朋友”是標榜,那是用在公開的論文裏的。我們雖然只談不公開的信,雖然普通用“朋友”這詞兒,並不能表示客氣,也不能表示親密,可是加上“你的”,大書特書,怕也免不了標榜氣。至於“真摯的”,也是從英文裏搬來的。毛病正和“親愛的”一樣。——當然,要是給真親愛的人寫信,怎麼寫也成,上面用“我的心肝”,下面用“你的寵愛的叭兒狗”,都無不可,不過本文是就一般程式而論,只能以大方爲主罷了。

白話信還有領格難。文言信裏差不多是看不見領格的,領格表現在特種敬語裏。如“令尊”,“嫂夫人”,“潭府”,“惠書”,“手教”,“示”,“大着”,“鼎力”,“尊裁”,“家嚴”,“內人”,“舍下”,“拙着”,“綿薄”,“鄙見”等等,比起別種程式,更其是數不盡。有些口頭上有,大部分卻是寫信寫出來的。這些足以避免稱呼的重複,並增加客氣。文言信除了寫給子侄,是不能用“爾”,“汝”,“吾”,“我”等詞的,若沒有這些敬語,遇到領格,勢非一再稱呼不可;雖然信文裏的稱呼簡短,可是究竟嫌累贅些。這些敬語口頭上還用着的,白話信裏自然還可以用,如“令尊”,“大着”,“家嚴”,“內人”,“舍下”,“拙着”等,但是這種非常之少。白話信裏的領格,事實上還靠重複稱呼,要不就直用“你”“我”字樣。稱呼的重複免不了累贅,“你”“我”相稱,對於生疏些的人,也不合式。這裏我想起了“您”字。國語的“您”可用於尊長,是個很方便的敬詞——本來是複數,現在卻只用作單數。放在信裏,作主詞也好,作領格也好,既可以減少那累贅的毛病,也不至於顯得太托熟似的。

寫信的種種程式,作用只在將種種不同的口氣標準化,只在將“面談”時的一些聲調錶情姿態等等標準化。熟悉了這些程式,無需句斟字酌,在口氣上就有了一半的把握,就不難很省力的寫成合式的,多多少少“如面談”的信。寫信究竟不是“面談”,所以得這樣辦;那些程式有的並不出於“面談”,而是寫信寫出來的,也就是爲此。各色各樣的程式,不是耍筆頭,不是掉槍花,都是實際需要逼出來的。文言信裏還不免殘存着一些不切用的遺物,白話信卻只嫌程式不夠用,所以我們不能偷懶,得斟酌情勢,多試一些,多造一些。一番番自覺的努力,相信可以使白話信的程式化完成得更快些。

但是程式在口氣的傳達上至多隻能幫一半忙,那一半還得看怎麼寫信文兒。這所謂“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沒什麼可說的。不過這裏可以借一個例子來表示同一事件可以有怎樣不同的口氣。胡適之先生說過這樣一個故事:

有一裁縫,花了許多錢送他兒子去念書。一天,他兒子來了一封信。他自己不認識字,他的鄰居一個殺豬的倒識字,不過識的字很少。他把信拿去叫殺豬的看。殺豬的說信裏是這樣的話,“爸爸!趕快給我拿錢來!我沒有錢了,快給我錢!”裁縫說,“信裏是這樣的說嗎!好!

我讓他從中學到大學唸了這些年書,念得一點禮貌都沒有了!”說着就難過起來。正在這時候,來了一個牧師,就問他爲什麼難過。他把原因一說,牧師說,“拿信來,我看看。”就接過信來,戴上眼鏡,讀道,“父親老大人,我現在窮得不得了了,請你寄給我一點錢罷!寄給我半鎊錢就夠了,謝謝你。”裁縫高興了,就寄兩鎊錢給他兒子。(《中國禪學的發展史》講演詞,王石子記,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北平晨報》)有人說,日記和書信裏,最能見出人的性情來,因爲日記只給自己看,信只給一個或幾個朋友看,寫來都不做作。“不做作”可不是“信筆所之”。日記真不準備給人看,也許還可以“信筆所之”一下;信究竟是給人看的,雖然不能像演說和作論,可也不能只顧自己痛快,真的“信筆”寫下去。“如面談”不是胡帝胡天的,總得有“一點禮貌”,也就是一份客氣。客氣要大方,恰到好處,纔是味兒,“如面談”是需要火候的。

1940年1月29日—2月1日作。

二、《說文解字》

中國文字相傳是黃帝的史官叫倉頡的造的。這倉頡據說有四隻眼睛,他看見了地上的獸蹄兒鳥爪兒印着的痕跡,靈感涌上心頭,便造起文字來。

文字的作用太偉大了,太奇妙了,造字真是一件神聖的工作。但是文字可以增進人的能力,也可以增進人的巧詐。倉頡泄漏了天機,卻將人教壞了。所以他造字的時候,“天雨粟,鬼夜哭。”

人有了文字,會變機靈了,會爭着去作那容易賺錢的商人,辛辛苦苦去種地的便少了。天怕人不夠吃的,所以降下米來讓他們存着救急。鬼也怕這些機靈人用文字來制他們,所以夜裏嚎哭;文字原是有巫術的作用的。

但倉頡造字的傳說,戰國末期纔有。那時人並不都相信;如《易》《繫辭》裏就只說文字是“後世聖人”造出來的。這“後世聖人”不止一人,是許多人。我們知道,文字不斷的在演變着;說是一人獨創,是不可能的。《繫辭》的話自然合理得多。

“倉額造字說”也不是憑空起來的。秦以前是文字發生與演化的時代,字體因世因國而不同,官書雖是系統相承,民間書卻極爲龐雜。到了戰國末期,政治方面,學術方面,都感到統一的需要了,鼓吹的也有人了;文字統一的需要,自然也在一般意識之中。這時候擡出一個造字的聖人,實在是統一文字的預備工夫,好教人知道“一個”聖人造的字當然是該一致的。

《荀子》《解蔽篇》說,“好書者衆矣,而倉頡獨傳者,一也”,“一”是“專一”的意思,這兒只說倉頡是個整理文字的專家,並不曾說他是造字的人;可見得那時“倉頡造字說”還沒有凝成定型。但是,倉頡究竟是甚麼人呢?照近人的解釋,“倉頡”的字音近於“商契”,造字的也許指的是商契。商契是商民族的祖宗。“契”有“刀刻”的義;古代用刀筆刻字,文字有“書契”的名稱。可能的因爲這點聯繫,商契便傳爲造字的聖人。事實上商契也許和造字全然無涉,但這個傳說卻暗示着文字起於夏商之間。這個暗示也許是值得相信的。至於倉頡是黃帝的史官,始見於《說文序》。“倉頡造字說”大概凝定於漢初,那時還沒有定出他是那一代的人;《說文序》所稱,顯然是後來加添的枝葉了。

識字是教育的初步。《周禮》《保氏》說貴族子弟八歲入小學,先生教給他們識字。秦以前字體非常龐雜,貴族子弟所學的,大約只是官書罷了。秦始皇統一了天下,他也統一了文字;小篆成了國書,別體漸歸淘汰,識字便簡易多了。這時候貴族階級已經沒有了,所以漸漸注重一般的識字教育。到了漢代,考試史、尚書史(書記祕書)等官兒,都只憑識字的程度;識字教育更注重了[]。

識字需要字書。相傳最古的字書是《史籀篇》,是周宣王的太史籀作的。這部書已經佚去,但許慎《說文解字》裏收了好些“籀文”,又稱爲“大篆”,字體和小篆差不多,和始皇以前三百年的碑碣器物上的秦篆簡直一樣。所以現在相信這只是始皇以前秦國的字書。“史籀”是“書記必讀”的意思,只是書名。不是人名。

始皇爲了統一文字,教李斯作了《倉頡篇》七章,趙高作了《愛歷篇》六章,胡母敬作了《博學篇》七章。所選的字,大部分還是《史籀篇》裏的,但字體以當時通用的小篆爲準,便與“籀文”略有不同。這些是當時官定的標準字書。有了標準字書,文字統一就容易進行了。漢初,教書先生將這三篇合爲一書,單稱爲《倉頡篇》。秦代那三種字書都不傳了;漢代這個《倉頡篇》,現在殘存着一部分。西漢時期還有些人作了些字書,所選的字大致和這個《倉頡篇》差不多。就中只有史游的《急就篇》還存留着。《倉頡》殘篇四字一句,兩句一韻。《急就篇》不分章而分部,前半三字一句,後半七字一句,兩句一韻;所收的都是名姓、器物、官名等日常用字,沒有說解。這些書和後世“日用雜字”相似,按事類收字——所謂分章或分部,都據事類而言。這些一面供教授學童用,一面供民衆檢閱用,所收約三千三百字,是通俗的字書。

東漢和帝時,有個許慎,作了一部《說文解字》。這是一部劃時代的字書。經典和別的字書裏的字,他都蒐羅在他的書裏,所以有九千字。而且小篆之外,兼收籀文、“古文”;“古文”是魯恭王所得孔子宅“壁中書”及張倉所獻《春秋左氏傳》的字體,大概是晚周民間的別體字。許氏又分析偏旁,定出部首,將九千字分屬五百四十部首。書中每字都有說解,用晚周人作的《爾雅》、揚雄的《方言》,以及經典的註文的體例。

這部書意在幫助人通讀古書,並非只供通俗之用,和秦代及西漢的字書是大不相同的。它保存了小篆和一些晚周文字,讓後人可以溯源沿流;現在我們要認識商周文字,探尋漢以來字體演變的軌跡,都得憑這部書。而且不但研究字形得靠它,研究字音、字義也得靠它。

研究文字的形、音、義的,以前叫“小學”,現在叫文字學。從前學問限於經典,所以說研究學問必須從小學入手;現在學問的範圍是廣了,但要研究古典、古史、古文化,也還得從文字學入手。《說文解字》是文字學的古典,又是一切古典的工具或門徑。

《說文?序》提起出土的古器物,說是書裏也蒐羅了古器物銘的文字,便是“古文”的一部分,但是漢代出土的古器物很少;而拓墨的法子到南北朝纔有,當時也不會有拓本,那些銘文,許慎能見到的怕是更少。所以他的書裏還只有秦篆和一些晚周民間書,再古的可以說是沒有。到了宋代,古器物出土得多了,拓本也流行了,那時有了好些金石圖錄考釋的書。

“金”是銅器,銅器的銘文稱爲金文。銅器裏鐘鼎最是重器,所以也稱爲鐘鼎文。這些銘文都是記事的。而宋以來發見的銅器大都是周代所作,所以金文多是兩週的文字。

清代古器物出土得更多,而光緒二十五年(西元一八九九)河南安陽發現了商代的甲骨,尤其是劃時代的。甲是龜的腹甲,骨是牛胛骨。商人鑽灼甲骨,以卜吉兇,卜完了就在上面刻字紀錄。這稱爲甲骨文,又稱爲卜辭,是盤庚(約西元前一三〇〇)以後的商代文字。這大概是最古的文字了。

甲骨文、金文,以及《說文》裏所謂“古文”,還有籀文,現在統統算作古文字,這些大部分是文字統一以前的官書。甲骨文是“契”的,金文是“鑄”的。鑄是先在模子上刻字,再倒銅。古代書寫文字的方法,除“契”和“鑄”外,還有“書”和“印”,因用的材料而異。“書”用筆,竹木簡以及帛和紙上用“書”。“印”是在模子上刻字,印在陶器或封泥上。古代用竹木簡最多,戰國纔有帛,紙是漢代纔有的。筆出現於商代,卻只用竹木削成。竹木簡、帛、紙,都容易壞,漢以前的,已經蕩然無存了。

造字和用字有六個條例,稱爲“六書”。“六書”這個總名初見於《周禮》,但六書的各個的名字到漢人的書裏才見。

一是“象形”,象物形的大概,如“日”“月”等字。

二是“指事”,用抽象的符號,指示那無形的事類,如“刃”字,在“刀”形上加一點,指示刃之所在,也是的。

三是“會意”,會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爲一個字,這一個字的意義是那幾個字的意義積成的,如“止”“戈”爲“武”,“人”“言”爲“信”等。

四是“形聲”,也是兩個字合成一個字,但一個字是形,一個字是聲;形聲意符,聲是音標。如“江”“河”兩字,“氵”(水)是形,“工”“可”是聲。但聲也有兼義的。如“淺”“錢”“賤”三字,“水”“金”“貝”是形,同以“戔”爲聲;但水小爲“淺”,金小爲“錢”,貝小爲“賤”,三字共有的這個“小”的意義,正是從“戔”字來的。象形、指事、會意、形聲,都是造字的條例;形聲最便,用處最大,所以我們的形聲字最多。

五是“轉註”,就是互訓。兩個字或兩個以上的字,意義全部相同或一部相同,可以互相解釋的,便是轉註字,也可以叫做同義字。如“考”“老”等字,又如“初”“哉”“首”“基”等字;前者同形同部,後者不同形不同部,卻都可以“轉註”。同義字的孳生,大概是各地方言不同和古今語言演變的緣故。

六是“假借”,語言裏有許多有音無形的字,借了別的同音的字,當作那個意義用。如代名詞,“予”“汝”“彼”等,形況字“猶豫”“孟浪”“關關”“突如”等,虛助字“於”“以”“與”“而”“則”“然”“也”“乎”“哉”等,都是假借字。又如“令”,本義是“發號”,借爲縣令的“令”;“長”本義是“久遠”,借爲縣長的“長”。“縣令”“縣長”是“令”“長”的引申義。

假借本因有音無字,但以後本來有字的也借用別的字。所以我們現在所用的字,本義的少,引申義的多,一字數義,便是這樣來的。這可見假借的用處也很廣大。但一字借成數義,頗不容易分別。晉以來通行了四聲,這纔將同一字分讀幾個音,讓意義分得開些。如“久遠”的“長”(chang)平聲,“縣長”的“長”(zhang)讀上聲之類。這樣,一個字便變成幾個字了。轉註、假借都是用字的條例。

象形字本於圖畫。初民常以畫記名,以畫記事,這便是象形的源頭。但文字本於語言,語言發於聲音,以某聲命物,某聲便是那物的名字。這是“名”,“名”該只指聲音而言。畫出那物形的大概,是象形字。

“文字”與“字”都是通稱,分析地說,象形的字該叫做“文”,“文”是“錯畫”的意思。“文”本於“名”,如先有“日”名,纔會有“日”這個“文”,“名”就是“文”的聲音。但物類無窮,不能一一造“文”,便只得用假借字。假借字以聲爲主,也可以叫做“名”。一字借爲數字,後世用四聲分別,古代卻用偏旁分別,這便是形聲字。

如“”本象箕形,是“文”,它的“名”是“”。而日期的“期”,旗幟的“旗”,麒麟的“麒”等,在語言中與“”同聲,卻無專字,便都借用“”字。後來才加“月”爲“期”,加“”爲“旗”,加“鹿”爲“麒”,一個字變成了幾個字。嚴格地說,形聲字才該叫做“字”,“字”是“孽乳而漸多”的意思。象形有抽象作用,如一畫可以代表任何一物,“”(上)“”(下)“一”“二”“三”其實都可以說是象形。象形又有指示作用,如“刀”字上加一點,表明刃在那裏。這樣,舊時所謂指事字其實都可以歸入象形字。

象形還有會合作用,會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分子,表示一個意義,那麼,舊時所謂會意字其實也可以歸入象形字。但會合成功的不是“文”,也該是“字”。象形字、假借字、形聲字,是文字發展的邏輯的程序,但甲骨文裏三種字都已經有了。這裏所說的程序,是近人新說,和“六書說”頗有出入。“六書說”原有些不完備不清楚的地方,新說加以補充修正,似乎更可信些。

秦以後只是書體演變的時代。演變的主因是應用,演變的方向是簡易。始皇用小篆統一了文字,不久便又有了“隸書”。當時公事忙,文書多,書記雖遵用小篆,有些下行文書,卻不免寫得草率些。日子長了,這樣寫的人多了,便自然而然成了一體,稱爲“隸書”,因爲是給徒隸等下級辦公人看的。這種字體究竟和小篆差不多。到了漢末,才漸漸變了,橢圓的變爲扁方的,“斂筆”變爲“挑筆”。這是所謂漢隸,是隸書的標準。晉唐之間,又稱爲“八分書”。漢初還有草書,從隸書變化,更爲簡便。這從清末以來在新疆和敦煌發現的漢晉間的木簡裏最能見出。這種草書,各字分開,還帶着挑筆,稱爲“章草”。魏晉之際,又嫌挑筆費事,改爲斂筆,字字連書,以一行或一節爲單位。這稱爲“今草”。

隸書方整,去了挑筆,又變爲“正書”。這起於魏代。晉唐之間,卻稱爲“隸書”,而稱漢隸爲“八分書”。晉代也稱爲“楷書”。宋代又改稱爲“真書”。正書本也是扁方的,到陳隋的時候,漸漸變方了。到了唐代,又漸漸變長了。這是爲了好看。

正書簡化,便成“行書”,起於晉代。大概正書不免於拘,草書不免於放,行書介乎兩者之間,最爲適用。但現在還通用着正書,而輔以行草。一方面卻提倡民間的“簡筆字”,將正書、行書再行簡化。這也還是求應用便利的緣故。

三、《山野掇拾》

我最愛讀遊記。現在是初夏了;在遊記裏卻可以看見爛漫的春花,舞秋風的落葉……——都是我惦記着,盼望着的!這兒是白馬湖讀遊記的時候,我卻能到神聖莊嚴的羅馬城,純樸幽靜的Loisieux村——都是我羨慕着,想象着的!遊記裏滿是夢:“後夢趕走了前夢,前夢又趕走了大前夢。”②這樣地來了又去,來了又去;像樹梢的新月,像山後的晚霞,像田間的螢火,像水上的簫聲,像隔座的茶香,像記憶中的少女,這種種都是夢。我在中學時,便讀了康更甡的《歐洲十一國遊記》,——實在只有(?)意大利遊記——當時做了許多好夢;滂卑古城最是我低徊留戀而不忍去的!那時柳子厚的山水諸記,也常常引我入勝。後來得見《洛陽伽藍記》,記諸寺的繁華壯麗,令我神往;又得見《水經注》,所記奇山異水,或令我驚心動魄,或讓我遊目騁懷。(我所謂“遊記”,意義較通用者稍廣,故將後兩種也算在內。)這些或記風土人情,或記山川勝蹟,或記“美好的昔日”,或記美好的今天,都有或濃或淡的彩色,或工或潑的風致。而我近來讀《山野掇拾》,和這些又是不同:在這本書裏,寫着的只是“大陸的一角”,“法國的一區”③,並非特着的勝地,膾炙人口的名所;所以一空依傍,所有的好處都只是作者自己的發見!前舉幾種中,只有柳子厚的諸作也是如此寫出的;但柳氏僅記風物,此書卻兼記文化——如Vicard序中所言。所謂“文化”,也並非在我們平日意想中的龐然巨物,只是人情之美;而書中寫Loisieux村的文化,實較風物爲更多:這又有以異乎人。而書中寫Loisieux村的文化,實在也非寫Loisieux村的文化,只是作者孫福熙先生暗暗地巧巧地告訴我們他的哲學,他的人生哲學。所以寫的是“法國的一區”,寫的也就是他自己!他自己說得好:

我本想盡量掇拾山野風味的,不知不覺的掇拾了許多掇拾者自己。

但可愛的正是這個“自己”,可貴的也正是這個“自己”!

孫先生自己說這本書是記述“人類的大生命分配於他的式樣”的,我們且來看看他的生命究竟是什麼式樣?世界上原有兩種人:一種是大刀闊斧的人,一種是細針密線的人。前一種人真是一把“刀”,一把斬亂麻的快刀!什麼糾紛,什麼葛藤,到了他手裏,都是一刀兩斷!——正眼也不去瞧,不用說靠他理紛解結了!他行事只看準幾條大幹,其餘的萬千枝葉,都一掃個精光;所謂“擒賊必擒王”,也所謂“以不了了之”!英雄豪傑是如此辦法:他們所圖遠大,是不屑也無暇顧念那些瑣細的節目!蠢漢笨伯也是如此辦法,他們卻只圖省事!他們的思力不足,不足剖析入微,鞭辟入裏;如兩個小兒爭鬧,做父親的更不思索,便照例每人給一個耳光!這真是“不亦快哉”!但你我若既不能爲英雄豪傑,又不甘做蠢漢笨伯,便自然而然只能企圖做後一種人。這種人凡事要問底細;“打破沙缸問到底!還要問沙缸從哪裏起?”①他們於一言一動之微,一沙一石之細,都不輕輕放過!從前人將桃核雕成一隻船,船上有蘇東坡,黃魯直,佛印等;或於元旦在一粒芝麻上寫“天下太平”四字,以驗目力:便是這種脾氣的一面。他們不注重一千一萬,而注意一毫一釐;他們覺得這一毫一釐便是那一千一萬的具體而微——只要將這一毫一釐看得透徹,正和照相的放大一樣,其餘也可想見了。他們所以於每事每物,必要拆開來看,拆穿來看;無論錙銖之別,淄澠之辨,總要看出而後已,正如顯微鏡一樣。這樣可以辨出許多新異的滋味,乃是他們獨得的祕密!總之,他們對於怎樣微渺的事物,都覺吃驚;而常人則熟視無睹!故他們是常人而又有以異乎常人。這兩種人——孫先生,畫家,若容我用中國畫來比,我將說前者是“潑筆”,後者是“工筆”。孫先生自己是“工筆”,是後一種人。他的朋友號他爲“細磨細琢的春臺”,真不錯,他的全部都在這兒了!他紀念他的姑母和父親,他說他們以細磨細琢的工夫傳授給他,然而他遠不如他們了。從他的父親那裏,他“知道一句話中,除字面上的意思之外,還有別的話在這裏邊,只聽字面,還遠不能聽懂說話音的意思哩”②。這本書的長處,也就在“別的話”這一點;乍看豈不是淡淡的?緩緩咀嚼一番,便會有濃密的滋味從口角流出!你若看過瀼瀼的朝露,皺皺的水波,茫茫的冷月:薄薄的女衫,你若吃過上好的皮絲,鮮嫩的毛筍,新制的龍井茶:你一定懂得我的話。

我最覺得有味的是孫先生的機智。孫先生收藏的本領真好!他收藏着怎樣多的雖微末卻珍異的材料,就如慈母收藏果餌一樣;偶然拈出一兩件來,令人驚異他的富有!其實東西本不稀奇,經他一收拾,便覺不凡了。他於人們忽略的地方,加倍地描寫,使你於平常身歷之境,也會有驚異之感。他的選擇的工夫又高明;那分析的描寫與精彩的對話,足以顯出他敏銳的觀察力。所以他的書既富於自己的個性,一面也富於他人的個性,無怪乎他自己也會覺得他的富有了。他的分析的描寫含有論理的美,就是精嚴與圓密;像一個扎縛停當的少年武士,英姿颯爽而又嫵媚可人!又像醫生用的小解剖刀,銀光一閃,骨肉判然!你或者覺得太瑣屑了,太膩煩了;但這不是膩煩和瑣屑,這乃是悠閒(Idle)。悠閒也是人生的一面,其必要正和不悠閒一樣!他的對話的精彩,也正在悠閒這一面!這才真是Loisieux村人的話,因爲真的鄉村生活是悠閒的。他在這些對話中,介紹我們面晤一個個活潑潑的Loisieux村人!總之,我們讀這本書,往往能由幾個字或一句話裏,窺見事的全部,人的全性;這便是我所謂“孫先生的機智”了。孫先生是畫家。他從前有過一篇遊記,以“畫”名文,題爲《赴法途中漫畫》①;篇首有說明,深以作文不能如作畫爲恨。其實他只是自謙;他的文幾乎全是畫,他的作文便是以文字作畫!他敘事,抒情,寫景,固然是畫;就是說理,也還是畫。人家說“詩中有畫”,孫先生是文中有畫;不但文中有畫,畫中還有詩,詩中還有哲學。

我說過孫先生的畫工,現在再來說他的詩意——畫本是“無聲詩”呀。他這本書是寫民間樂趣的;但他有些什麼樂趣呢?採葡萄的落後是一;畫風柳,紙爲風吹,畫瀑布,紙爲水濺是二;與綠的蚱蜢,黑的螞蟻等“合畫”是三。這些是他已經說出的,但重要的是那未經說出的“別的話”;他愛村人的性格,那純樸,溫厚,樂天,勤勞的性格。他們“反直不想與人相打”;他們不畏縮,不鄙夷,愛人而又自私,藏匿而又坦白;他們只是作工,只是太作工,“真的不要自己的性命!”②——非爲衣食,也非不爲衣食,只是渾然的一種趣味。這些正都是他們健全的地方!你或者要笑他們沒有理想,如書中R君夫婦之笑他們僱來的工人③;但“沒有理想”的可笑,不見得比“有理想”的可笑更甚——在現在的我們,“原始的”與“文化的”實覺得一般可愛。而這也並非全爲了對比的趣味,“原始的”實是更近於我們所常讀的詩,實是“別有系人心處”!譬如我讀這本書,就常常覺得是在讀面熟得很的詩!“村人的性格”還有一個“聯號”,便是“自然的風物”,孫先生是畫家,他之愛自然的風物,是不用說的;而自然的風物便是自然的詩,也似乎不用說的。孫先生是畫家,他更愛自然的動象,說也是一種社會的變幻。他愛風吹不絕的柳樹,他愛水珠飛濺的瀑布,他愛綠的蚱蜢,黑的螞蟻,赭褐的六足四翼不曾相識的東西;它們雖怎樣地困苦他,但卻是活的畫,生命的詩!——在人們裏,他最愛老年人和小孩子。他敬愛辛苦一生至今扶杖也不能行了的老年人,他更羨慕見火車而抖的小孩子④。是的,老年人如已熟的果樹,滿垂着沉沉的果實,任你去摘了吃;你只要眼睛亮,手法好,必能果腹而回!小孩子則如剛打朵兒的花,蘊藏着無窮的允許:這其間有紅的,綠的,有濃的,淡的,有小的,大的,有單瓣的,重瓣的,有香的,有不香的,有努力開花的,有努力結實的——結女人臉的蘋果,黃金的梨子,珠子般的紅櫻桃,瓔珞般的紫葡萄……而小姑娘尤爲可愛!——讀了這本書的,誰不愛那叫喊尖利的“啊”的小姑娘呢?其實胸懷潤朗的人,什麼於他都是朋友:他覺得一切東西里都有些意思,在習俗的衣裳底下,躲藏着新鮮的身體。憑着這點意思去發展自己的生活,便是詩的生活。“孫先生的詩意”,也便在這兒。

在這種生活的河裏伏流着的,便是孫先生的哲學了。他是個含忍與自制的人,是個中和的(Moderate)人;他不能脫離自己,同時卻也理會他人。他要“儘量的理會他人的苦樂,——或苦中之樂,或樂中之苦,——免得眼睛生在額上的鄙夷他人,或脅肩諂笑的阿諛他人”。因此他論城市與鄉村,男子與女子,團體與個人,都能尋出他們各自的長處與短處。但他也非一味寬容的人,像“爛面朝盆”一樣;他是不要階級的,她同情於一切——便是牛也非例外!他說:

我們住在宇宙的大鄉土中,一切孩兒都在我們的心中;沒有一個鄉土不是我的鄉土,沒有一個孩兒不是我的孩兒!(原書64頁。)這是最大的“寬容”,但是隻有一條路的“寬容”——其實已不能叫做“寬容”了。在這“未完的草稿”的世界之中,他雖還免不了疑慮與鄙夷,他雖鄙夷人間的爭鬧,以爲和三個小蟲的權利問題一樣;但他到底能從他的“淚珠的鏡中照見自己以至於一切大千世界的將來的笑影了”。他相信大生命是有希望的;他相信便是那“沒有果實,也沒有花”的老蘋果樹,那“只有折斷而且曾經枯萎的老幹上所生的稀少的枝葉”的老蘋果樹。“也預備來年開得比以前更繁榮的花,結得更香美的果!”在他的頭腦裏,世界是不會陳舊的,因爲他能夠常常從新做起;他並不長噓短嘆,叫着不足,他只盡他的力做就是了。他教中國人不必自餒;真的,他真是個不自餒的人!他寫出這本書是不自餒,他別的生活也必能不自餒的!或者有人說他的思想近乎“圓通”,但他的本意只是“中和”,並無容得下“調和”的餘地;他既“從來不會做所謂漂亮及出風頭的事”,自然只能這樣緩緩地鍥而不捨地去開墾他的樂土!這和他的畫筆,詩情,同爲他的“細磨細琢的功夫”的表現。

書中有孫先生的幾幅畫。我最愛《在夕陽的撫弄中的湖景》一幅;那是色彩的世界!而本書的裝飾與安排,正如湖景之因夕陽撫弄而可愛,也因孫先生撫弄(若我猜得不錯)而可愛!在這些裏,我們又可以看見“細磨細琢的春臺”呢。

19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