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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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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說文解字

朱自清:說文解字

中國文字相傳是黃帝的史官叫倉頡的造的。這倉頡據說有四隻眼睛,他看見了地上的獸蹄兒鳥爪兒印着的痕跡,靈感涌上心頭,便造起文字來。

文字的作用太偉大了,太奇妙了,造字真是一件神聖的工作。但是文字可以增進人的能力,也可以增進人的巧詐。倉頡泄漏了天機,卻將人教壞了。所以他造字的時候,“天雨粟,鬼夜哭。”

人有了文字,會變機靈了,會爭着去作那容易賺錢的商人,辛辛苦苦去種地的便少了。天怕人不夠吃的,所以降下米來讓他們存着救急。鬼也怕這些機靈人用文字來制他們,所以夜裏嚎哭;文字原是有巫術的作用的。

但倉頡造字的傳說,戰國末期纔有。那時人並不都相信;如《易》《繫辭》裏就只說文字是“後世聖人”造出來的。這“後世聖人”不止一人,是許多人。我們知道,文字不斷的在演變着;說是一人獨創,是不可能的。《繫辭》的話自然合理得多。

“倉額造字說”也不是憑空起來的。秦以前是文字發生與演化的時代,字體因世因國而不同,官書雖是系統相承,民間書卻極爲龐雜。到了戰國末期,政治方面,學術方面,都感到統一的需要了,鼓吹的也有人了;文字統一的需要,自然也在一般意識之中。這時候擡出一個造字的聖人,實在是統一文字的預備工夫,好教人知道“一個”聖人造的字當然是該一致的。

《荀子》《解蔽篇》說,“好書者衆矣,而倉頡獨傳者,一也”,“一”是“專一”的意思,這兒只說倉頡是個整理文字的專家,並不曾說他是造字的人;可見得那時“倉頡造字說”還沒有凝成定型。但是,倉頡究竟是甚麼人呢?照近人的解釋,“倉頡”的字音近於“商契”,造字的也許指的是商契。商契是商民族的祖宗。“契”有“刀刻”的義;古代用刀筆刻字,文字有“書契”的名稱。可能的因爲這點聯繫,商契便傳爲造字的聖人。事實上商契也許和造字全然無涉,但這個傳說卻暗示着文字起於夏商之間。這個暗示也許是值得相信的。至於倉頡是黃帝的史官,始見於《說文序》。“倉頡造字說”大概凝定於漢初,那時還沒有定出他是那一代的人;《說文序》所稱,顯然是後來加添的枝葉了。

識字是教育的初步。《周禮》《保氏》說貴族子弟八歲入小學,先生教給他們識字。秦以前字體非常龐雜,貴族子弟所學的,大約只是官書罷了。秦始皇統一了天下,他也統一了文字;小篆成了國書,別體漸歸淘汰,識字便簡易多了。這時候貴族階級已經沒有了,所以漸漸注重一般的識字教育。到了漢代,考試史、尚書史(書記祕書)等官兒,都只憑識字的程度;識字教育更注重了。

識字需要字書。相傳最古的字書是《史籀篇》,是周宣王的太史籀作的。這部書已經佚去,但許慎《說文解字》裏收了好些“籀文”,又稱爲“大篆”,字體和小篆差不多,和始皇以前三百年的碑碣器物上的秦篆簡直一樣。所以現在相信這只是始皇以前秦國的字書。“史籀”是“書記必讀”的意思,只是書名。不是人名。

始皇爲了統一文字,教李斯作了《倉頡篇》七章,趙高作了《愛歷篇》六章,胡母敬作了《博學篇》七章。所選的字,大部分還是《史籀篇》裏的,但字體以當時通用的小篆爲準,便與“籀文”略有不同。這些是當時官定的標準字書。有了標準字書,文字統一就容易進行了。漢初,教書先生將這三篇合爲一書,單稱爲《倉頡篇》。秦代那三種字書都不傳了;漢代這個《倉頡篇》,現在殘存着一部分。西漢時期還有些人作了些字書,所選的字大致和這個《倉頡篇》差不多。就中只有史游的《急就篇》還存留着。《倉頡》殘篇四字一句,兩句一韻。《急就篇》不分章而分部,前半三字一句,後半七字一句,兩句一韻;所收的都是名姓、器物、官名等日常用字,沒有說解。這些書和後世“日用雜字”相似,按事類收字——所謂分章或分部,都據事類而言。這些一面供教授學童用,一面供民衆檢閱用,所收約三千三百字,是通俗的字書。

東漢和帝時,有個許慎,作了一部《說文解字》。這是一部劃時代的字書。經典和別的字書裏的字,他都蒐羅在他的書裏,所以有九千字。而且小篆之外,兼收籀文、“古文”;“古文”是魯恭王所得孔子宅“壁中書”及張倉所獻《春秋左氏傳》的字體,大概是晚周民間的別體字。許氏又分析偏旁,定出部首,將九千字分屬五百四十部首。書中每字都有說解,用晚周人作的《爾雅》、揚雄的《方言》,以及經典的註文的體例。

這部書意在幫助人通讀古書,並非只供通俗之用,和秦代及西漢的字書是大不相同的。它保存了小篆和一些晚周文字,讓後人可以溯源沿流;現在我們要認識商周文字,探尋漢以來字體演變的軌跡,都得憑這部書。而且不但研究字形得靠它,研究字音、字義也得靠它。

研究文字的形、音、義的,以前叫“小學”,現在叫文字學。從前學問限於經典,所以說研究學問必須從小學入手;現在學問的範圍是廣了,但要研究古典、古史、古文化,也還得從文字學入手。《說文解字》是文字學的古典,又是一切古典的工具或門徑。

《說文?序》提起出土的古器物,說是書裏也蒐羅了古器物銘的文字,便是“古文”的一部分,但是漢代出土的古器物很少;而拓墨的法子到南北朝纔有,當時也不會有拓本,那些銘文,許慎能見到的怕是更少。所以他的書裏還只有秦篆和一些晚周民間書,再古的可以說是沒有。到了宋代,古器物出土得多了,拓本也流行了,那時有了好些金石圖錄考釋的書。

“金”是銅器,銅器的銘文稱爲金文。銅器裏鐘鼎最是重器,所以也稱爲鐘鼎文。這些銘文都是記事的。而宋以來發見的銅器大都是周代所作,所以金文多是兩週的文字。

清代古器物出土得更多,而光緒二十五年(西元一八九九)河南安陽發現了商代的甲骨,尤其是劃時代的。甲是龜的腹甲,骨是牛胛骨。商人鑽灼甲骨,以卜吉兇,卜完了就在上面刻字紀錄。這稱爲甲骨文,又稱爲卜辭,是盤庚(約西元前一三〇〇)以後的商代文字。這大概是最古的文字了。

甲骨文、金文,以及《說文》裏所謂“古文”,還有籀文,現在統統算作古文字,這些大部分是文字統一以前的官書。甲骨文是“契”的,金文是“鑄”的。鑄是先在模子上刻字,再倒銅。古代書寫文字的方法,除“契”和“鑄”外,還有“書”和“印”,因用的材料而異。“書”用筆,竹木簡以及帛和紙上用“書”。“印”是在模子上刻字,印在陶器或封泥上。古代用竹木簡最多,戰國纔有帛,紙是漢代纔有的。筆出現於商代,卻只用竹木削成。竹木簡、帛、紙,都容易壞,漢以前的,已經蕩然無存了。

造字和用字有六個條例,稱爲“六書”。“六書”這個總名初見於《周禮》,但六書的各個的名字到漢人的書裏才見。

一是“象形”,象物形的大概,如“日”“月”等字。

二是“指事”,用抽象的符號,指示那無形的事類,如“刃”字,在“刀”形上加一點,指示刃之所在,也是的。

三是“會意”,會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爲一個字,這一個字的意義是那幾個字的意義積成的,如“止”“戈”爲“武”,“人”“言”爲“信”等。

四是“形聲”,也是兩個字合成一個字,但一個字是形,一個字是聲;形聲意符,聲是音標。如“江”“河”兩字,“氵”(水)是形,“工”“可”是聲。但聲也有兼義的。如“淺”“錢”“賤”三字,“水”“金”“貝”是形,同以“戔”爲聲;但水小爲“淺”,金小爲“錢”,貝小爲“賤”,三字共有的這個“小”的意義,正是從“戔”字來的。象形、指事、會意、形聲,都是造字的條例;形聲最便,用處最大,所以我們的形聲字最多。

五是“轉註”,就是互訓。兩個字或兩個以上的字,意義全部相同或一部相同,可以互相解釋的,便是轉註字,也可以叫做同義字。如“考”“老”等字,又如“初”“哉”“首”“基”等字;前者同形同部,後者不同形不同部,卻都可以“轉註”。同義字的孳生,大概是各地方言不同和古今語言演變的緣故。

六是“假借”,語言裏有許多有音無形的字,借了別的同音的字,當作那個意義用。如代名詞,“予”“汝”“彼”等,形況字“猶豫”“孟浪”“關關”“突如”等,虛助字“於”“以”“與”“而”“則”“然”“也”“乎”“哉”等,都是假借字。又如“令”,本義是“發號”,借爲縣令的“令”;“長”本義是“久遠”,借爲縣長的“長”。“縣令”“縣長”是“令”“長”的引申義。

假借本因有音無字,但以後本來有字的也借用別的字。所以我們現在所用的字,本義的少,引申義的多,一字數義,便是這樣來的。這可見假借的用處也很廣大。但一字借成數義,頗不容易分別。晉以來通行了四聲,這纔將同一字分讀幾個音,讓意義分得開些。如“久遠”的“長”(chang)平聲,“縣長”的“長”(zhang)讀上聲之類。這樣,一個字便變成幾個字了。轉註、假借都是用字的條例。

象形字本於圖畫。初民常以畫記名,以畫記事,這便是象形的源頭。但文字本於語言,語言發於聲音,以某聲命物,某聲便是那物的名字。這是“名”,“名”該只指聲音而言。畫出那物形的大概,是象形字。

“文字”與“字”都是通稱,分析地說,象形的字該叫做“文”,“文”是“錯畫”的意思。“文”本於“名”,如先有“日”名,纔會有“日”這個“文”,“名”就是“文”的聲音。但物類無窮,不能一一造“文”,便只得用假借字。假借字以聲爲主,也可以叫做“名”。一字借爲數字,後世用四聲分別,古代卻用偏旁分別,這便是形聲字。

如“”本象箕形,是“文”,它的“名”是“”。而日期的“期”,旗幟的“旗”,麒麟的“麒”等,在語言中與“”同聲,卻無專字,便都借用“”字。後來才加“月”爲“期”,加“”爲“旗”,加“鹿”爲“麒”,一個字變成了幾個字。嚴格地說,形聲字才該叫做“字”,“字”是“孽乳而漸多”的意思。象形有抽象作用,如一畫可以代表任何一物,“”(上)“”(下)“一”“二”“三”其實都可以說是象形。象形又有指示作用,如“刀”字上加一點,表明刃在那裏。這樣,舊時所謂指事字其實都可以歸入象形字。

象形還有會合作用,會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分子,表示一個意義,那麼,舊時所謂會意字其實也可以歸入象形字。但會合成功的不是“文”,也該是“字”。象形字、假借字、形聲字,是文字發展的邏輯的程序,但甲骨文裏三種字都已經有了。這裏所說的程序,是近人新說,和“六書說”頗有出入。“六書說”原有些不完備不清楚的地方,新說加以補充修正,似乎更可信些。

秦以後只是書體演變的時代。演變的主因是應用,演變的方向是簡易。始皇用小篆統一了文字,不久便又有了“隸書”。當時公事忙,文書多,書記雖遵用小篆,有些下行文書,卻不免寫得草率些。日子長了,這樣寫的人多了,便自然而然成了一體,稱爲“隸書”,因爲是給徒隸等下級辦公人看的。這種字體究竟和小篆差不多。到了漢末,才漸漸變了,橢圓的變爲扁方的,“斂筆”變爲“挑筆”。這是所謂漢隸,是隸書的標準。晉唐之間,又稱爲“八分書”。漢初還有草書,從隸書變化,更爲簡便。這從清末以來在新疆和敦煌發現的漢晉間的木簡裏最能見出。這種草書,各字分開,還帶着挑筆,稱爲“章草”。魏晉之際,又嫌挑筆費事,改爲斂筆,字字連書,以一行或一節爲單位。這稱爲“今草”。

隸書方整,去了挑筆,又變爲“正書”。這起於魏代。晉唐之間,卻稱爲“隸書”,而稱漢隸爲“八分書”。晉代也稱爲“楷書”。宋代又改稱爲“真書”。正書本也是扁方的,到陳隋的時候,漸漸變方了。到了唐代,又漸漸變長了。這是爲了好看。

正書簡化,便成“行書”,起於晉代。大概正書不免於拘,草書不免於放,行書介乎兩者之間,最爲適用。但現在還通用着正書,而輔以行草。一方面卻提倡民間的“簡筆字”,將正書、行書再行簡化。這也還是求應用便利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