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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交往中,一次握手勝過百語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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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交往中,一次握手勝過百語千言

和說一百句話相比,用力地握手一次,常常能更好地拉近我們和別人之間的距離,一段美好的友情也許就由此開始。

因此,國外政治家在選舉期間會大量外出與選民握手。比起聆聽冗長尋常的演說,選民通常會將神聖的一票投給和自己握過手的候選人。這種肢體語言溝通方式,常比一般的語言溝通方式更具影響力。

握手的起源究竟何時何人何地最先採用,已無法考證。據說,握手最早產生於人類還處於刀耕火種的年代。那時的人們在狩獵和打仗的時候,如果遇見熟人,雙方爲了表示均無惡意,就放下手中的武器,伸開手掌,讓對方撫摸手掌心,以示手中沒有武器,這種簡單的做法漸漸演變成今天人們最常用的“握手”禮節。

與人交往中,一次握手勝過百語千言

握手其實也是一種學問,握手時,儘量用力握住對方的手。事實上,外國人握手時都非常用力,而我們許多人與別人握手時大都只是輕輕一握。但是和外國人握手時,卻可以明確感受到對方傳遞過來的信息。由於希望傳達對對方無敵意、自己沒有做任何虧心事、希望自己獲得信用,因此他們總是用力握住對方的手。

儘管握手的效果十分顯着,但如果握得不好,就會產生反效果。通常握手會有兩個方面不合乎規範:一是過於敷衍,二是過於熱情。而國內多數的情況下,是敷衍爲多。這種敷衍並不是有意爲之的,而是對握手禮節的誤會。因爲許多人覺得握手好像是一種比較“優雅”的禮節,而對於女人來說,優雅就是有點嬌柔無力的、輕輕的、似有若無的。其實這種領會是不太正確的。握手應該用力氣的,有一瞬間是熱情而用力的一握,然後鬆開,這是你的真誠和教養的體現,動作是頗男人味的。現在許多人特別是女性採用的那種手伸出來做纖纖十指狀地被握在別人手裏,是比較失禮,至少是沒有品味的方式。

美國人即認爲,握手時力道薄弱的人不可信賴。即便是演員明星們,凡受指導者或經紀人嚴格訓練者,必定懂得用力握手。雙眼看着對方,在彼此視線交合的瞬間用力注入力量。與其索取簽名,不如和對方握一次手,更能留下與對方見過面的印象。當然也許最初會感到害羞不自在,但只要將握手當成一種習慣,形成自己行事待人的風格時,一切都會成爲自然。

學會握手吧,記住:一次握手勝過百語千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