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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重要的是親身體驗,用戶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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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重要的是親身體驗,用戶參與

創新重要的是親身體驗,用戶參與

創新重要的是親身體驗,用戶參與

喬布斯說:“創新來自於人們在走廊中的偶遇,或在晚上十點半互相通話時蹦出的靈感,或是因爲他們意識到某些東西正好解決了我們正在思考的問題。”

在最早的Facebook版本中,它僅僅只是一個簡單的個人信息網站,人們能夠獲得是他人的檔案,與他人溝通的機會,而當Facebook增設了更改檔案中照片的功能時,一下子激發了大家的熱情,有些用戶甚至在一天之內多次更改了他們的頭像。“用戶樂於分享照片,這是從他們定性的言語和定量的行爲得出的。”扎克伯格說,“用戶並沒有直接說想要分享照片,而是每天都在上傳新照片。”這個功能一經推出,就以爆炸式速度流行開來。

創新實際上是使原有的資源發揮更大的作用,把舊有的資源重新界定和組合,而產生一種新的價值,甚至是有效利用那些廢舊的技術。一說創新就是先驅者、革命、就是翻天覆地,那就是造反有理,只不過是把暴動和恐怖行爲正當化的藉口而已。

再怎麼好的、驚人的創意,如果超越了時代、超越購買力、或者超越需求都不行。在谷歌眼鏡問世兩年後,我們顯然可以看出,人人鼻樑上架着一臺電腦出門的場景在短期內應該不會出現了。糟糕的設計讓人聯想到醫療儀器,在一英里之外就能夠辨認出誰戴了谷歌眼鏡。不管怎麼說,這個世界還沒有做好迎接谷歌眼鏡的準備。

創新的初衷是提高生產力和競爭力,讓生活更加豐富多彩,是個手段,你不能爲創新而創新,那就是把手段當成目的,本末顛倒。所謂創新就是滿足人的需求,從顯性的到隱性的,一連串的需求,然後給出一個整體解決方案。

從iPhone、iPad到最近炒熱的智能手錶,蘋果正穩步增加產品目錄,只是有點讓人擔心將來。十年不到的時間裏,推出三、五種劃時代的產品,舊去新來,給人感覺就是隻有創新、只是創新、只爲創新,把自己給圈進去了。只踩油門,從不踩剎車。一個人有點絕活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都有絕活。除了自身的個性化程度不可能特別高,不可能永遠有新鮮玩意之外,大家的要求的刺激的劑量也是不斷增加的。

好的產品和技術要提供好的體驗,就是使用產品過程中的感受,舒適性、不覺得累、全新功能帶來的驚奇和感動,其本質就是簡單易用。拙劣的產品,總要帶着一本厚厚的說明書,讓人不停地去翻,一直到這個產品要扔了,還沒有搞懂[]。跟安卓比起來,蘋果的同步概念就是有點反人類的感覺,相信誰都用不慣,當然這個話似乎是跑題了。

喬布斯說:“最好的技術就是讓人感覺不到是技術的技術。”就是說,把難用的成分給去掉,藏掉,不讓人察覺到。電子產品一個直觀的印象就是很多的按鈕,但我們要的不是按鈕,是用它去做想做的事。喬布斯說不要按鈕,所以經常穿一個沒有鈕釦的圓領衫。

推特的創業者有個口頭禪:設計就是把某種東西弄得簡單。人只會感動於東西的本質,真正好的部分才能傳遞給人,想要做到這一點,不把多餘的東西砍掉,扒得精光,那是看不到的。“推特做得很簡單,很棒。”扎克伯格稱讚不已,“他們把一件事情做到極致,這就是他們的厲害之處。”

簡單比複雜更爲困難。就是把方便留給別人,把困難留給自己,並且迅速把它變成自己賺錢的機會,這是一種強大的心智模式。而不是把困難變成自己抱怨世界的理由。蘋果的產品對顧客是體貼的,這卻讓蘋果工程師們經歷了無數次的考驗。消滅按鈕是容易的事嗎?喬布斯不懂技術,但這似乎讓他有幸把顧客體驗從技術開發中分離出來,所有自己不如意的地方都讓工程師們不停地重新再來。很多工程師都說,自己再也不想在喬布斯手下工作。

好的東西先要感動自己。索尼的總裁會不會跑到電器店裏去買自家的產品?幾乎是不可能的。沒時間,公事繁忙,理由很簡單。他幾乎沒有任何一次直接的像消費者一樣體驗整個購買過程的經歷。但如果是Facebook、谷歌、YouTube這樣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和娛樂,經營者也是天天都在用的,感受用戶的心情,還能拿自己的產品和別人的產品進行對比。以用戶的眼光從外頭看自家的公司,就很容易知道周圍身邊正在發生着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