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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自述創業經歷和企業管理感悟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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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自述創業經歷和企業管理感悟


分享過董明珠的成功勵志故事格力董明珠的職場故事,以下分享一篇董明珠自述的創業經歷和企業管理的一些體會

以下是董明珠的自述原文:

格力當年差點被賣掉

在2004年的時候,我們進行了一場非常激烈的博弈,當時中國非常流行一個大的行動,哪個城市能引進一個世界500強,這個城市就非常了不起,珠海當時也迫切地希望能有一個世界500強落腳在珠海。他們看中了格力電器,2004年底,我們的銷售額是138億,跟世界500強相比,還是很小的。政府就極力地想促成這件事情。

作爲我個人來講,收購格力電器對我個人有什麼好處?當時給我們的條件是個人年收入可以拿到8000萬,而我在格力電器的年薪才幾十萬。後來我想,既使珠海有了一個世界500強,但它不是中國的,更不是我們自己創造的。反之,通過這麼多年的努力,格力電器早已小有成就,也找到了規律,儘管我們有挑戰,但我覺得我們還是非常有信心的。

我的夢想是,有一天我們自己打造一個世界500強的企業,所以當時我就激烈地反對。但珠海市領導希望賣掉,我就跑到省裏去反映,我講了不賣的理由,中國的中華牙膏非常有名,但今天已經不在了,它被外國的企業收走了,還是那些人、還是那些材料,但做的不是我們的品牌。當然我還舉了很多的例子。當時省裏領導沒有表態,我想我完了。

不過沒有多久,上面就派了一個調查組來調查,調查後就說不賣了。在2004-2014年的10年當中,我們從130億做到了1400億,我們終於以自己的品牌走進了世界500強,最高興的是,我們不是500強的末尾,我們排在了第385位。競爭行業家電類我們是世界第一,這就是我們中國的驕傲,這是我們企業家的責任,我們應該做的事情。

當時如果賣掉的話是9億,我們國家的稅收能有多少?我們股民有什麼利益?我們去年給股民的分紅,1股是3塊,10送30,是所有上市公司歷史上最好的一個企業。今年我們還做了10送10的股權配贈。

我想說一個小故事,13年前,我走進大會堂的時候,我就說這裏用的空調不是我的,我一定要讓他用上我們的空調。嘴喊沒有用,憑什麼用你的?你的技術要比別人好,別人纔可能用你的。這10年來,我們精心研究技術、精心培養人才、精心設計百年企業發展的戰略。所以我們終於能靠自己的實力走進了人民大會堂。

制度比數字更重要

格力電器在發展過程當中,從1991年的1億做到2014年的1400億,這不僅僅是數字的變化,更重要的是體制發生了變化。我們的數字在一瞬間可以做得很漂亮,但這往往是不可持續性的。如果要想可持續發展,一定是在制度上做文章。

1995年,格力電器做了一個很大的文章,制度建設。當時我們遇到一個最大的困境,整個營銷隊伍集體離開。因爲格力電器給他們的待遇太差,千分之八的提成。但隔壁的一個空調廠給的提成是5%。那個企業今天是不是存在呢?那個企業已經沒有了。

所以,我們的很多工作人員、我們的手下是逐利而行的,企業要制定一個很好的制度,讓那些有志向的人在這個平臺上有好發展的機會(反過來,在選擇職業的時候,不是要看企業給你多少錢,要看這個企業的文化是不是讓你有發展的機會和條件)。

公司遇到這樣的問題,叫我回來,我當時是不情願的,1994年格力做了4.6億,我一個人做了1.6億。那年我拿了100多萬的獎金,回來當部長拿10萬塊錢的收入,從哪個角度講我都不想回來(每個人都有一點點私心嘛)。

再說,回來幹部長就是得罪人的事兒。但反過來想,要是企業沒有了,我還能做銷售嗎?所以想了很久之後還是決心回來。此外,我覺得,一個人的財富再多,如果你不能讓更多的人在你創造財富的時候,得到共同的分享,那你這個財富創造得也沒有價值。

回來當部長的時候我蒙了,我們講沿海地區、廣東地區是一個前沿地區,是一個開放的地方,但當時我們的企業比內地的國企還要嚴峻:人員之間沒有規章制度、沒有行爲標準。

大家都知道現在在反腐敗,大家以爲腐敗的問題是政府的,錯了,企業內部也有腐敗。我當部長的時候,發現我們的腐敗問題非常嚴重。我覺得不是有權的地方纔有腐敗,有交易的地方就可能有腐敗。

我們企業在淡旺季特別明顯,淡季沒人拿貨,我們的人就坐在那裏喝茶,甚至有人從家裏帶點兒吃的來聊天,非常休閒、優雅地渡過一天,沒有任何壓力。很多人希望不要有壓力,錯了,人的一生一定要有壓力才活得有意義,沒有壓力就沒有意義,因爲有壓力就有挑戰精神,你就能取得成功。如果什麼都是隨手而來的,那不叫挑戰,隨手而拿的東西、輕而易舉得到的東西,這種成功的快感是沒有價值的。

當時格力電器不是直接的裙帶關係,但朋友關係、熟人關係特別多。首先以最高領導爲代表,作爲高管自己並沒有意識到,但他從廣西帶來的人認爲自己有這樣的後臺,他就可以爲所欲爲。所有的人慢慢的在無形當中形成一個氛圍,這個人不能得罪、那個人不能得罪,所有人都是察言觀色在辦事,這樣的企業你們認爲會有希望嗎?那時候,別人一講到格力電器,只有兩個字——太黑。到格力電器,哪怕是招工都得花錢,就連搬運工也有腐敗。

在不同層面都有腐敗(交易),企業的品牌形象怎麼可能起來呢?我當時用了一個很笨的辦法,在制度上下工夫,把每個崗位的標準、要求掛在牆上,大家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是參照自己的標準檢討自己的行爲。

當時我立了個規矩,上班時間不能吃東西,早晨不準遲到。我的辦公室是透明玻璃的,每天都會看着他們,所以最開始我們解決了遲到的問題。但不吃東西的事情,大家都覺得我可能是說說而已,有一天他們正在吃的時候被我看見了,這時候下班鈴聲剛好響了,我反過來問他,你們嘴在吃東西的時候鈴響了沒有,所以一人罰款50元。

那時候在後勤工作的人員,最高的工資也就是800塊錢(1995年),50塊錢對他們來講還是蠻心痛的,個個都求饒。我說不行,必須罰,那個帶吃的人罰100。這件事情大家看起來是很簡單的事情,但是這件事情一下子就改變了大家,到現在爲止他們絕對不會帶吃的到公司來。

這個小事對企業發展重要嗎?非常重要!細節決定成敗,我們對小事都不重視,時間一久就成了大事兒,當一個企業出大問題的時候,你再想把這個企業搞好,就難上加難。因爲我在管理上嚴格,所以成立了紀檢辦。它是一種正能量和負能量的關係,但當你弘揚一種正氣的時候,大部分人還是支持你的。

這是我乾的第一件事兒,接下來說說我做的第二件事。

當時,我們總經理從廣西帶來一個人(現在退了),專門負責開票,想給誰開就給誰開。我回去後馬上對他的帳目進行清理,發現了重大問題,針對這個問題我就立了一個規矩,你開票的沒有權力給誰發貨,財務通知你給誰發貨你才能開單。這個制度定下來以後無形之中把他約束了,他就做不了假,也不可能搞關係。

不瞞大家說,你說是有意也好、無意也好,但作爲領導幹部帶來的人,就應該比別人的要求要高一倍,這是第一個要做的事情。後來,一個經銷商沒有錢他卻把貨給發了,另外一家有錢在帳上卻沒有發貨,我不管他如何解釋,所有的理由我都認爲不成立,錯了是失職,有意發就更嚴重。

當時罰他100塊錢(他的工資是800塊錢),我不知道他後面有多少交易,100塊錢對他可能不重要,但面子很重要吧?所以只要出現問題的現象,都會在全公司通報。我這一通報別人就在想,董明珠好厲害,老總帶來的人她也敢搞,在全公司都引起了反應,大家覺得董明珠太牛了。別人認爲我是比較好鬥的,確實也是好鬥,你不鬥怎麼行?這些行爲不鬥,那你跟他們一樣了,回去當部長又有什麼意義呢?

通報完這個事情以後,我降了他一級工資,意味着他這一輩子都要比別人一個月少掙八九十塊,他就很着急。當時有人講,董明珠做人的工作要慢慢來,你要注意一點,搞大了以後對你自己不好。我想我現在不是做人的事情,我是做企業的制度建設問題,憑什麼要慢慢來?

當時我就預見到,老闆肯定要找我。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天一早就叫我過去了,我跟老總講,我跟你對着幹幹什麼?我做這件事情是維護企業的利益(就是維護你的利益)。你知道嗎?不是我跟你過不不去,是他和你過不去,你知道底下的人在說什麼嗎?員工對這個企業一旦沒有信心,這個企業還能談發展嗎?還能談生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