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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蘭:書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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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蘭:書與我

羅蘭:書與我

我是一個不用功的人。“不用功”自然不是一件光榮的事,不過,我不願因爲它不光榮,而就向不知底蘊的人假裝用功與淵博。但是,如果說,我真的不喜歡讀書,那卻又與事實不符。我很喜歡讀書。“讀書”和“用功”可能是兩回事。用功的人不一定“喜歡”讀書,喜歡讀書的人也許不一定是用功。這分別大概就在於前者全憑感情,而後者卻要靠理智。憑感情讀書的人,全靠自己的好惡去選擇,因此,他所讀的書,範圍就比較狹小。儘管也許在這狹小的範圍之內,他有精與深的可能,但他只能“淵”而不能“博”。憑理智讀書的人卻肯用客觀的標準去選擇讀物,他會因實際的需要而花上一年的功夫,去讀通一套經濟學或六法全書;他會說服自己,只爲了“求知”而去涉獵那些他所並不感興趣的書籍。這兩者相較,在理智上,我自然比較尊敬後者;然而在感情上,我仍喜歡前者。

憑感情去讀自己喜歡的書是一種享受,所得到的是一種靈魂上的涵泳與自由自在,和一種被瞭解、被同情的感受。這樣讀書。速度必快,樂趣必多。而憑理智讀書,就未免要加上一個“苦讀”的“苦”字。苦讀成功的故事,最爲人熟知的是蘇秦。他頭懸樑,錐刺股,面對經典史籍,不眠不休,那是爲了成功而讀。在讀的時候,有苦無樂,必須具有足夠堅強的意志和恆心,並且具有足夠的對自己的嚴厲與督責,而後纔可爲之。這樣讀書,所造就的是專家,是學者。而這種讀法,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用功”。用功是手段,是過程,因此需要理智與遠見。讀書是目的,因此可以憑興之所至,一卷在手,悠遊其間,這樣讀書,幾乎與娛樂相差無幾。我喜歡書,只因我喜歡享受與作者靈犀相通、莫逆於心的那點樂趣,是完全始於感情、終於感情的。因此,書,對我來說,是朋友,而不是嚴師。讀書,對我來說,是談心,而不是受教。

說到這裏,似乎我的喜歡讀書而不用功,已經有了適當的解釋。拋開那些被迫爲應付考試而“讀”過的書之外,我略一回顧,就已發現,在我這幾十年生命旅程之中,伴隨着我的,都是一些面目溫和態度可親的書籍。她們都是我的朋友,曾經爲我解悶,解惑,曾經和我融洽地做着心靈上的款談,曾經退出我的淚與笑,曾經激發我的愛與恨,也使我在無形之中,對人生苦樂,多了一番會心。

在我記憶中,最令我難忘的一段與書爲伴的日子,是在抗戰期間,我在鄉下教書的那兩年,書本陪伴我打發了許多個寂寞的黃昏。到臺灣之後,有段時期,我每天只要一有空閒,就把林語堂先生那本《生活的藝術》拿來翻看幾頁。這本書,我看了許多遍,翻來覆去地看。看過之後,又隨意翻到自己最喜歡看的地方看,覺得格外有一種與作者莫逆於心的快樂。前年,我看了一年的詩。新詩、舊詩。半新不舊詩,一律看得入迷,那是因爲我突然之間認識了許多寫詩的朋友。他們把詩集送我,我就把自己沉埋在各種不同風格的詩句之中,整整一年的功夫,我沒有看別的東西。我發現,我看書實在太憑興趣。因此,總是“一跤跌在”一種書或一本書裏,迷上一陣子,然後,或許接着有好一段時間,一本書也不看,直到我再發現另一種令我着迷的書。

朋友某君總嫌我不看書,時常對我施行“強迫教育”。把書寄來。逼着我看完寫心得。這些年,在他的逼迫之下,我倒真的看了一些大家都看過而我卻未曾看過的書。看完之後,覺得增長見識不少。但我仍得坦白地招認一句,每次他一逼我看書,我就對他生氣一次。有時是生氣歸生氣,看還是看了。有時卻是假裝聽話,把書在書架上擺一陣,再還給他,說聲“還好”,或“我不喜歡”,就算看了。像《儒林外史》,我總覺它不是女人的讀物。《靜靜的頓河》我只“靜”到一半,就此“頓”住。《戰爭與和平》我也無法等到它全面和平。《約翰·克利斯朵夫》我倒看了兩遍。《安娜·卡列尼娜》我看完之後,不想還他了。

前幾天,偶然整理舊日文稿,發現一本已經舊得發黃的筆記。時間是1950年4月至6月。那是我心情最灰暗無望的一段時間。筆記本上,先是一連串心情惡劣的日記。然後,日記陡然中斷,換上了讀《莊子》的心得。內中錄有《齊物論》:“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以道觀之,通爲一。”以及“故萬物一也,腐朽化爲神奇,神奇復化爲腐朽。”然後,我寫道:“人應從較高的位置去看世界,世間是非都由於人的沾滯沉迷。其實,道無所謂損益,事無所謂是非。能超然物外,則一切恩怨均不足道,何必爭,何必怨,何必求呢……”這段筆記,重讀之下,暮然使我對書本產生了另一種感激之情。原來書本不僅是我寂寞時的良伴,苦悶時的知友,而且是我仿惶無主時的燈塔。老莊哲學中的一兩句警語,曾給我以莫大的啓示。它使我得以從苦痛黑暗的深淵中,超脫昇華,明白了“超然”二字的意義,擺脫了苦痛的牽絆,征服了幾乎無法征服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