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旅遊時,聽過這麼一段感人的故事:臺南有位著名作家,童年時家境
貧寒,父母以賣豆腐維持生計。每天早
上天尚未破曉時,他便與弟弟起身丁作,兩人治街叫賣。他告訴弟弟說:“我們把賣豆腐所賺的錢,拿回家給母親,幫助家人過活。我們給自己的獎勵品是你我
共享一塊豆腐,你一半,我一半。”
職場
勵志啓示:那塊共享的.豆腐,是他們勞動後換來的代價,是生命中愉悅的獎賞。生命必須付出代價,要勞苦,要歷練,才能享受成果。適當的獎勵,使得一切的勞動及付出獲得了肯定。然而,獎勵不一定要由別人來給,自我獎賞其實也一樣中人滿意,激勵自己“百尺竿頭,更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