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層--無法可依:沒有制度,純粹靠人來治理企業。
沒有制度或極少制度,絕大部分的事情由個別人“說了算”。
第二層--有法不依:有制度不遵守。
雖然有制度,但從個別人到絕大部分人不同程度的不按照規定辦事,導致制度形同虛設。
登峯造極層:披着羊皮的狼——以規章制度作爲特殊的'個人治理企業的工具的“人治”。
爲特殊的個人制定違反“法治”基本原則的規章制度,這種是有陰謀的“人治”也是最可怕的“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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