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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是立身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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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是立身之本
在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日本、韓國、新加坡,誠信都是天大的事,奈何儒家思想發源地中國,尤其大陸,現在卻天天在念叨誠信缺失?我看問題很簡單:社會發展階段而已。誠信兩個字其實很簡單。“誠之者,擇善固執之者也”。誠,就是堅守信念,沒完沒了,打死都不動搖。人+言爲信,所謂“言必信,行必果”。你說出去的話,是你建立信用的開始。你說的話能不能落實,能不能每次都落實,我們會評價你,這叫做聲望,是信用的達成。所以,啥都不說的人,沒信用可言。說了辦不到,或者說了不辦,甚至說一套做一套,就是言而無信、失信、奸詐之輩了。失信,可原諒和不可原諒的那麼,失信,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被原諒下?有兩種。一種,是孟子認可的失信:“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有人把這理解爲領導幹部可以有不講誠信的特權,誤解!其實,孟子的本意是,如果是涉及大道義的事,可以不講究小誠信。比如戰爭雙方的臥底,不能說實話,而且打死也不能說。親人癌症晚期了,可以不用講實話……基於大愛的善意謊言,可也。另一種,就是平頭百姓,或者生活太艱難,或者被強權者壓迫、逼迫太甚,沒辦法,如孔子說的“鳥窮則啄,獸窮則攫,人窮則詐,馬窮則佚”。所以,孔夫子的治國理念,非常重視一個邏輯:首先要“富之”,然後趕緊“教之”。
除了這上下兩端,其他人、其他情況,就絕對不可以不講誠信嘍。信,是底線作爲個人,“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作爲國家,“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作爲管理者,“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爲厲己也”。作爲建言獻策者,“信而後諫。未信,則以爲謗己也”。總而言之,沒信用,就只有死路一條。所以,中國曆代講究的誠信精神,比之西方舶來的所謂“契約精神”,高大上的太多啦。契約是書契合約,即合同,可以再找個公證、旁證什麼的。倆人簽字畫押,按合同辦,當然也可以按合同的約定來毀約。而中國人的誠信呢,是一言九鼎,說了就得算,打死也不能改。所以,纔有尾生抱柱、季布一諾的故事。當然,對於文化底蘊有待豐富的人來說,契約精神也可以講講。講了之後,再升級到誠信精神。可也。信者,聖也!信,是中國人的基本道德原則之一。道德,即價值觀的共識,最牛的道德原則,就是普世價值觀了。中國爲世界貢獻了很多具有普世意義的價值觀,比如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簡單而言,就是董仲舒所概括總結,而由朱熹命名的“五常”,即:仁,義,禮,智,信。朱熹說,“百行萬善,總於五常”。這五常,我認爲,可以概括爲中國人的“德商”,其中包括:愛人人愛之的“仁商”;“無爲其所不爲”、“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義商”;敬人人敬之的“禮商”;權衡進退、知人自知的“智商”,還有作爲底線和最高理念的“信商”。社會上通常所說的“情商”,只是仁和禮兩個字的部分含義而已。有意思的是,作爲文化集大成者的董仲舒,把陰陽五行的思維體系與儒家思維整合,以五行對應五德。他認爲“信”對應着“土”,土,如同大地和高山,承載一切,又高山仰止,所以,信,是一種神聖的理念。而上世紀漢墓出土的帛書中,也有以“仁義禮智聖”對應五行。可見,信,乃是神聖之品德啊。《易經·繫辭》說:“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講誠信,則近乎聖人。信商高,則可以發財,持續發展。河北保定有個“油條哥”,名叫劉洪安,把孔夫子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寫在招牌上,宣稱不用剩油炸油條,實實在在地履行承諾,居然生意爆棚,從一個小小的早點鋪發展爲連鎖店,本人也成了全國道德模範。當然,對這個道德模範評選活動,我十分十分地不贊成!至於老字號們,誠信都是基本功。同仁堂,成立於1669年,一幅對聯用了300多年。上聯“炮製雖繁必不敢省人工”,下聯“品位雖貴必不敢減物力”。兩個“必不敢”,就是誠信的承諾嘛。其實,“信”這個字本身,也有表示強調語氣的意思:信乎!就是確定一定以及肯定的意思嘛。誠信精神入骨髓,即文化。有誠信文化,必能塑造口碑。口碑,就是品牌。所以,品牌,其實源自你的文化底蘊。這麼簡單的道理,可惜我們的企業家、專家們,羅哩羅嗦的沒幾個能說的明白。法治加德教,可再現誠信,積累信商孔夫子說:“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中華民族幾千年教化,道德標準始終都在,就是由於天時、環境的影響,人心時有波動,所以週期性地需要重建,即“復”和“歸”。如今,也一樣,中華復興,必以中華文化的復興爲基礎,目的是人心迴歸道德。那麼,如何“復”而“歸”?需要“克己”嘛。用孔夫子一貫好用的方法,就是“刑政相參,以德以法”,而達到“化民成俗”。就是說,一方面以嚴格的法治做保障,讓人不敢不誠信,另一方面用教化影響人心、提升心智,讓人願意誠信,能夠做到誠信,從而篤行誠信。一、對失信零容忍
授信、建立信用,需要慢慢積累,可如果他什麼時候有一塊錢的不誠信,請立即開除他,而且把他的不誠信行爲永久公佈在你的網站上,逼死他。韓國前總統、韓國前國奧足球隊員都可以因爲失信行爲謝罪自殺,我們的人怎麼只有畏罪自殺的?
蘇州德勝洋樓和山東京博控股,實行誠信報銷制度,發票不用領導簽字,每次去報銷都要宣讀誠信誓言,如果有違規,開除沒商量。據說,他們實行這樣制度多年,沒有出過問題。格力電器董明珠自己說,有一次一位下屬上班時間去送父母,回來和她說是送客戶,她說,這麼正常的事都要撒謊,如果是大事,更不會誠信,所以把此人免掉了。我們的企業、社會,能不能用最嚴格乃至於嚴苛的誠信管理制度和法律?爲什麼不呢?底線嘛。底線不硬,還叫做底線嗎?二、追究典守者之責誠信管理,誠信教化,責任在誰?在於朱熹夫子所說的“典守者”。即,企業、組織的最高領導者,有關誠信的管理者、教育者們。比如說,我們的很多管理規定都是可以商量的,罰款200到2000,結果把處罰變成交易,罰你200還是2000,看你給我什麼好處了。我認爲,涉及誠信問題的類似法律法規制度,都屬於混賬規矩。是否誠信,是0和1的關係,不能來個0.5,有了0.5,就有0.1、0.2,還會有0.05……信,是底線問題。有信應該是常態,不應獎勵。獎勵了就容易導致有人用來做幌子。所以,我建議:1,不再搞什麼重合同守信用、馳名商標之類評選。這類評選完全是給自己弄好處的路子。好,自有市場給好評,不該用政府部門的信譽爲其擔保。如果今年評的好,明年又完蛋了呢?2,有市場監督職能的部門應該一起做個誠信網絡,設置黑名單。對不誠信的企業、個人,上黑名單公佈,永遠市場禁入。3,對民間守信故事可宣傳,但不做任何榮譽評選。我們現在很多部門熱衷搞評選,連慈善都評選,按照捐款多少評,這樣的評選辦近乎無恥。善,是發心,不可在乎是一元錢還是一億元錢。而拿着慈善做幌子買面子,目的無非是更多欺詐。
信,如何篤行之?中國人一向強調知行合一,誠信,如何知行合一呢,我認爲有四個層次:第一層,博學之,知其然而知其所以然,故我信。第二層,明辨,則篤信。我信,擇善固執。第三層,信行,即篤行不輟,久而久之,人相信我,口碑、品牌積累中。第四層,得信,“信則人任焉”。如此,無論個人、企業、組織、國家,如《中庸》所述,“大德者,必得其位,必得其祿,必得其名,必得其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