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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父母也有“有效期”,最不該偷懶那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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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父母也有“有效期”,最不該偷懶那十年

做父母也有“有效期”,最不該偷懶那十年

文/龍應臺

1

最近去拜訪了朋友,當我們都坐在朋友家的後院吃東西聊天時,他們的大女兒回家了。大女兒今年18歲,已經不住在家裏了。她跟着她的同居男友一起走了進來,兩個人手上都各拿着一支菸;穿着很新潮,露着小肚子,後面露出腰的部分還有一個刺青。

那個男孩子的手腕跟手臂上也有刺青。兩個人互相竊竊私語,有說有笑,但對外人都露出很不屑的眼神。

這讓我蠻感慨的,我突然領悟到一件事,那就是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都是有“有效期限”的。

2

父母的教育功效已經“過期”了

我第一次見到這女孩時,她才8歲,跟我老大現在一樣大。10年前我去她家時,她可以在短短時間內,把我送的一瓶清酒上的字和圖,都一模一樣地畫出來。

一箇中國小女孩,居然可以把“日本清泉清酒”和酒牌上的櫻花,三兩下就輕鬆地描繪出來。我好驚訝,自從那次以後,我經常慫恿她的父母帶她去拜師學藝。但他們永遠都可以找出一大堆不是理由的理由來搪塞我。

奇怪的是她的父母一面搪塞我,卻又可以一面跟我炫耀她女兒最近又畫了什麼。突然驚覺10年過得好快,好像才昨天的事情,現在已經是10年後了。

我不認爲她的父母現在有資格去批評他們的女兒,因爲一直以來,她的父母只顧着自己,從沒重視過她的教育問題。現在再想教育已經不可能了,理由很簡單,那就是因爲父母的教育功效已經“過期”了。而且她的父母在“有效期限”內也沒努力過。

3

在黃金時期內幫我的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

孩子在小的時候,父母對他們來說是萬能的,是完全可以依靠的。這就是父母對孩子教育的黃金時期。等孩子一到了青少年時期,父母的“有效期限”就快到了。

該說的,該教的,該做的,都應該早就都做足了,是到了驗收的時候了。這驗收的是父母的教育方針,也是孩子對外界的應變能力。“過期”後的父母再怎麼努力,也比不過10年前來得有效了。

我突然很感嘆,我告訴我自己,我必須要在黃金時期內幫我的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因爲時間真的過得很快,一轉眼就過了。我不想將來只有嘆氣、搖頭的份兒。

是呀!父母是有有效期限的。小孩兒是老天爺(或上帝)給我們的禮物,當你不珍惜的時候,老天爺(或上帝)就把這份甜蜜的禮物收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