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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便是復原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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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北朝宋國有位劉凝之,平素生活蠻樸素,待人甚寬厚。有一回,他在村裏閒逛,走過來一位老鄉,盯着他那雙鞋子不移目,劉凝之很納悶:你看我鞋子幹嘛?老鄉說:我覺得你穿的這雙鞋子,好像是我的。劉凝之笑了笑,是嗎?這樣吧,你的鞋子我已經穿壞了,我家裏有雙新的,拿給你吧。這位老鄉也不客氣,跟着劉凝之去了他家,拿了一雙繡花鞋就走了。沒幾天,老鄉找到了他的鞋子。可能是他小孩吧,把他鞋子亂耍亂丟,丟到水稻田裏,老鄉下田插秧時,尋到了鞋子,這老鄉實在不好意思,便親自上門,把那雙鞋子“送還之”。劉凝之見了,說:是嗎?老鄉說:是的,實在抱歉。您那鞋子,我還您。劉凝之卻堅決不要:您拿着吧,您真不用還我。兩人推三推四,劉凝之怎麼也不肯接受那鞋子。
  
  跟劉凝之一樣的鞋子,一樣的故事,南北朝齊國人沈麟士也是入了《南史》的人物。當年他隱居故里,與鄰里相處甚和美。有日,他穿着一雙厚底棉鞋,在村裏散步,有位鄰居目注其腳不放,然後對他說:您這雙鞋子好像是我的。沈麟士笑了笑,是您的,您就拿回去吧。沈麟士當下脫下鞋子,打着赤腳回家了。
  
  鄰居那鞋子洗了,掛在圍牆垛子上曬,一隻貓或一隻狗在牆上躥,將鞋子弄到草叢裏了。不日,這鄰居修整草地,失而復得,尋到了鞋子。這鄰居並非貪便宜的人,自己的鞋子找到了,心裏滿懷歉意,來還沈麟士那鞋子,沈麟士“笑而受之”。
  
  劉凝之與沈麟士兩人的鞋子故事,您怎麼看?
  
  劉凝之是不是更高尚些?劉凝之與沈麟士,面對他人誤索自己的鞋子,都不生氣、不辯解,都笑嘻嘻地說,您拿去。劉凝之更大方,更慷慨。體現有二:一是拿了新鞋子給人;二是,人家來還他,他堅決不要。
  
  可是,在蘇軾看來,沈麟士比劉凝之爲人更厚道、更實誠。蘇軾做過一個評論:“此雖小事,然處世當如麟士,不當如凝之也。”
  
  人生磕磕碰碰,再好的朋友,再親的親戚,都可能發生誤會。造成誤會的責任人來向你道歉來了,來還“鞋子”了,你收還是不收?是真原諒,還是假原諒?是嘴原諒,還是心原諒?是帶氣的原諒,還是真心的原諒?判斷的標準有一個:是不是恢復原來模樣。比如這雙鞋子,誤認誤拿者,再來還,收了,這就是恢復了原樣。若不收,還是原來狀態嗎?劉凝之不收,或者是真有氣。你還有氣不曾消,情誼還會是原樣嗎?或者你是真高尚,但你要顯示你的高尚,是不是襯托了他人的低賤——我貪你那雙鞋子?
  
  沈麟士接了鄰居那雙還來的鞋子,不是見小,不是不高尚,而是他最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格尊嚴——主觀上不認爲、客觀上也不造成他人白要他那雙鞋子的印象。
  
  原諒,不是什麼太高難的動作,也不是什麼太高尚的事情,只是恢復舊時模樣與過去狀態。原先兩人喜歡一起打牌、一起爬山的,誤會過後,會不會盡開顏,再約一起玩牌一起遊山玩水?原先兩人喜歡一起碎嘴子嘮家常的,衝突過了,重修舊好,是不是還如舊日好?可驗證的是:還如當年說悄悄話談祕密事否?
  
  人生若只如初見,等於沒變故人心。嗯,兩人間若曾有過事,若如了原樣,那就可以認定朋友心沒變。

原諒便是復原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