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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手也可以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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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業競爭遇到對手是難免的,但選擇什麼樣的對手卻與一個企業家所具有的戰略眼光有密切關係。一般的企業家總是以與自己勢均力敵的敵人爲對手,而李嘉誠則以比自己更強的敵人作爲對手,因爲這樣,才能使他具有蓬勃的鬥智和戰鬥的信心。當年李嘉誠在房地產投資時,以號稱不敗的置地公司作爲競爭的對手,結果一舉將其戰勝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對手也可以是朋友

  當然,商業競爭的對手也可以是朋友,可以是能夠精誠合作的朋友。例如1986年8月,《每週財經動向》總編林鴻籌先生在《與李嘉誠談成功之道》一文中談到

  "最近有人向李氏提問:'一個優秀的運動員,必須在與強勁的對手競賽時纔可創下驕人的成績。環顧今日香港商界,似乎只有包玉剛爵士一位匹配做閣下強勁的對手,您可有以包先生爲對手的想法嗎?'

  "一般人很自然會認爲李氏是以包氏爲競爭的對手,因爲他們有相同的社會地位,在過去又有極類似的活動,例如李氏從英資手中收購和黃、港燈,包氏則收購九龍倉、會德豐;兩人先後出任匯豐銀行的副主席;兩人又同時出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李氏捐贈汕頭大學,包氏捐贈寧波大學等。

  "但李氏答覆這問題時,只說他朝着個人定下的目標向前一步一步推進,從來沒有居心與任何人比拼。"並且,在多個場合,李嘉誠還是這樣說:"我與包先生有真誠愉快的合作。"

  李嘉誠金言:要在商場上獲得成功,首先要學會處理自己的金錢,明白金錢得來不易,非要好好地愛惜它、保管它,禁忌花天酒地,花個精光,否則它不會和你久處。因爲金錢本身也好像有靈性似的,你不理會、不愛惜它時,它會無情地和你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