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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感悟人生快樂:物質上和精神上的歡樂是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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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感悟人生快樂:物質上和精神上的歡樂是混亂的


人生快樂的問題

作者:林語堂(中國現代著名作家、學者、翻譯家、語言學家,新道家代表人物)

人生快樂的問題生之享受包括許多東西:我們自己的享受,家庭生活的享受,樹、花、雲、彎曲的河流、瀑布和大自然形形色色的享受,此外又有詩歌、藝術、沉思、友情、談話、讀書的享受,後者這些享受都是心靈交通的不同表現。有些享受是顯而易見的,如食物的享受,歡樂的社交會或家庭團聚,天氣晴朗的春日的野遊;有些享樂是較不明顯的,如詩歌、藝術和沉思的享受。我覺得不能夠把這兩類的享受分爲物質的和精神的,一來因爲我不相信這種區別,二來因爲我要作這種分類時總是不知適從。當我看見一羣男女老幼在舉行一個歡樂的野宴時,我怎麼說得出在他們的歡樂中哪一部分是物質的,哪一部分是精神的呢?

我看見一個孩子在草地上跳躍着,另一個孩子用雛菊在編造一隻小花圈,他們的母親手中拿着一塊夾肉麪包,叔父在咬一隻多汁的紅蘋果,父親仰臥在地上眺望着天上的浮雲,祖父口中含着菸斗。也許有人在開留聲機,遠遠傳來音樂的聲音和波濤的吼聲。在這些歡樂之中,哪一種是物質的,哪一種是精神的呢?享受一塊夾肉麪包和享受周遭的景色(後者就是我們所謂詩歌),其差異是否可以很容易地分別出來呢?音樂的享受,我們稱之爲藝術,吸菸鬥,我們稱之爲物質的享受:可是我們能夠說前者是比後者更高尚的歡樂嗎?

所以,在我看來,這種物質上和精神上的歡樂的分別是混亂的,莫明其妙的,不真實的。我疑心這分類是根據一種錯誤的哲學理論,把靈和肉嚴加區別,同時對我們的真正的歡樂沒有做過更深刻更直接的研究。

難道我的假定太過分了,拿人生的正當目的這個未決定的問題來做論據嗎?我始終認爲生活的目的就是生活的真享受。我用“目的”這個名詞時有點猶豫。人生這種生活的真享受的目的,大抵不是一種有意的目的,而是一種對人生的自然態度。“目的”這個名詞含着企圖和努力的意義。人生於世,所碰到的問題不是他應該以什麼做目的,應該怎樣實現這個目的,而是要怎麼利用此生,利用天賦給他的五六十年的光陰。他應該調整他的生活,使他能夠在生活中獲得最大的快樂,這種答案跟如何度週末的答案一樣地實際,不象形而上的問題,如人生在宇宙的計劃中有什麼神祕的目的之類,那麼只可以作抽象而渺茫的答案。

反之,我覺得哲學家在企圖解決人生的目的這個問題時,是假定人生必有一種目的的。西方思想家之所以把這個問題看得那麼重要,無疑地是因爲受了神學的影響。我想我們對於計劃和目的這一方面假定得太過分了。人們企圖答覆這個問題,爲這個問題而爭論,給這個問題弄得迷惑不解,這正可以證明這種工夫是徒然的、不必要的。如果人生有目的或計劃的話,這種目的或計劃應該不會這麼令人困惑,這麼渺茫,這麼難於發現。

這問題可以分做兩個問題:第一是關於神靈的目的,是上帝替人類所決定的目的;第二是關於人類的目的,是人類自己所決定的目的。關於第一個問題,我不想加以討論,因爲我們認爲所謂上帝所想的東西,事實上都是我們自己心中的思想;那是我們想象會存在上帝心中的思想,然而要用人類的智能來猜測神靈的智能,確實是很困難的。

我們這種推想的結果常常使上帝做我們軍中保衛旗幟的軍曹,使他和我們一樣地充滿着愛國狂;我們認爲上帝對世界或歐洲絕對不會有什麼“神靈目的”或“定數”,只有對我們的祖國纔有“神靈目的”或“定數”。我相信德國納粹黨人心目中的上帝一定也帶着B字的臂章。這個上帝始終在我們這一邊,不會在他們那一邊。可是世界上抱着這種觀念的民族也不僅日耳曼人而已。

至於第二個問題,爭點不是人生的目的是什麼,而是人生的目的應該是什麼;所以這是一個實際的而不是形而上學的問題,對於“人生的目的應該是什麼”這個問題,人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觀念和價值標準。我們爲這問題而爭論,便是這個緣故,因爲我們彼此的價值標準都是不同的。以我自己而論,我的觀念是比較實際,而比較不抽象的。我以爲人生不一定有目的或意義。

惠特曼說:“我這樣做一個人,已經夠了。”我現在活着——而且也許可以再活幾十年——人類的生命存在着,那也已經夠了。用這種眼光看起來,這個問題便變得非常簡單,答案也只有一個了。人生的目的除了享受人生之外,還有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