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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80後離婚率,80後的婚姻成了易碎的“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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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80後離婚率,80後的婚姻成了易碎的“圍城”?

看80後離婚率,80後的婚姻成了易碎的“圍城”

“第一代獨生子女”“溫室中的花朵”“叛逆的一代”……這是曾經對“80後”的“界定”和“說法”。而當逐漸步入而立之年的“80後”紛紛成家生育的時候,“閃婚”“閃離”又成了貼在一些“80後”身上最新的“標籤”。  據媒體數據統計,“80後”離婚案件在法院受理的全部離婚案件中佔比高達三分之一以上。剛剛步入婚姻殿堂的“小兩口”,因爲生活瑣事和雙方家庭因素分道揚鑣,最終對簿公堂,“80後”的婚姻成了易碎的“圍城”。“荒唐”的離婚“理由”  根據婚姻法規定,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判決離婚的原因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官卻告訴記者,“80後”要求離婚的原因除了“感情確已破裂”之外,還不乏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理由”。  1985年出生的小夢與男友小軍戀愛不到半年,便匆匆領證結婚。然而生活並不像她想象的那般溫馨,丈夫亦非像她想象的那般優秀。無法忍受現實與理想差距之大,小夢走進法院要求離婚,理由是“丈夫太小氣”。  在起訴書中,小夢這樣寫道:“小軍平時爲人小氣,在日常生活中斤斤計較。自己買些衣服,小軍就認爲消費過多,甚至孃家的親友來串門吃飯時,小軍還抱怨浪費。”爲此,小夢深感小軍在孃家人面前丟了她的面子。  而法院經過審理認爲,小夢起訴離婚,賭氣的成分居多,於是駁回了她的離婚訴訟請求。  法官告訴記者,實際生活中,如小夢這樣以荒唐的“理由”起訴離婚的案例並不在少數,諸如“做飯不合胃口”“睡覺打呼嚕”“裝修意見不一致”等一些生活細節上的分歧,往往成爲“80後”鬧離婚的理由。  法官認爲,“80後”大都是獨生子女,個性十足,又缺乏包容理解之心,當感情的蜜月期度過,平平常常的生活更多地爲“柴米油鹽”所佔據的時候,因成長的差異導致的性格、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衝突便被無限放大開來。而“80後”顯然缺乏處理危機和磨平隔閡的能力與耐心,加之對於婚姻的隨便態度,向對方輕易說“再見”便不足爲奇。兩個家庭的“戰爭”  除了雙方在生活瑣事的分歧,不少“80後”選擇離婚是因爲家長過多介入小兩口生活,導致夫妻產生矛盾。因爲父母愛子心切,當小兩口選擇離婚之時,兩個人的婚姻往往演變成爲兩個家庭的“戰爭”。  2011年上半年的一天,“80後”的小莉來到法院要求與丈夫離婚。看着小莉面帶猶豫,法院的調解員心生疑惑,於是把她請進了訴前調解室。經過了解得知,小莉剛剛生完孩子還不到20天,這讓調解員更是納悶,到底是什麼原因讓這個年輕的母親不顧嗷嗷待哺的孩子而選擇離婚?  調解員聯繫了小莉的丈夫才得知,原來小莉跟丈夫本身並沒有多大的矛盾,但結婚後,小莉的父母因爲愛女心切,對小兩口的生活關心得“無微不至”,甚至連每天吃什麼飯都要向他們“彙報”,爲此小兩口不時爆發“戰爭”。孩子出生後,因此類瑣事導致的爭吵更是激烈,小莉於是動了離婚的念頭。  瞭解情況後,調解員與小莉的父母取得了聯繫,向他們解釋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並建議他們以後給子女更多自由生活的空間。一週後,小莉再次來到法院要求撤訴,稱與丈夫已和好如初。  小莉的經歷當然是皆大歡喜,而許多“80後”選擇離婚後,往往把“戰火”引向了雙方的家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父母都會參與進來,相互視作“仇敵”。法官告訴記者,在許多“80後”離婚案件中,父母往往主動“請纓”擔任子女的委託代理人出庭應訴,而在法院的旁聽席上經常是坐滿了雙方各自的親屬。庭上雙方父母辯論不休,極力痛斥對方的不足之處,爲自己的孩子爭取更多的利益,而庭下雙方親戚暗暗較勁,爲自己一方“打氣助威”,而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卻往往沉默不語。  法官表示,“80後”從小就是在父母的呵護下長大,父母“包辦一切”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成爲子女婚姻不幸的導火索。由於“80後”剛剛成家立業,經濟上不能完全獨立,不僅房子、車子這類大件財產需要父母資助置辦,就連日常生活也離不開父母的幫助。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就有機會過多地干預小夫妻的生活,但很多父母對小兩口生活的干預往往從有利於自己孩子一方的視角進行處理,這對孩子的生活不免會產生負面影響,甚至使原來感情尚好的小兩口走上離婚的道路。孩子撫養權歸誰?  法院在調研中發現,“80後”的離婚案件存在一個顯著特點,就是雙方共同財產的爭議較少,而涉及孩子撫養權的爭議較多,並且往往成爲法院審理的焦點。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雙方及家長往往只爲自己考慮,在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上,要麼爭得不可開交,要麼竭盡所能相互推卸撫養責任。  法官表示,在“80後”夫妻“爭子大戰”中,城市家庭當事人雙方父母參與爭奪第三代撫養權非常普遍。“80後”生育子女後構成了典型的“4+2+1”家庭模式,一家七口中只有一個孩子,所以六個大人的情感焦點容易集中到唯一的孩子身上,而小夫妻雙方爲遵從各自父母寵愛“獨苗”的意願,盲目堅持爭奪孩子撫養權,導致子女撫養的歸屬難以確定。  同爲“80後”的小林和小郭因爲生活瑣事爭吵並起訴離婚,在庭上爲爭奪兩歲女兒的撫養權吵得面紅耳赤,小林指責小郭經常無故罵女兒,女兒病了也不給看病。而小郭則稱,小林是以“莫須有”的“罪名”在跟自己爭女兒的撫養權。最後,雙方均同意離婚,但就女兒的撫養權問題卻始終達不成一致意見,雙方甚至都表示,只要能獲得女兒的撫養權,就放棄向對方索要撫養費。  而在另一些農村家庭案件中,“80後”父母推卸孩子撫養權的情況也不鮮見。在法院審理的一起離婚案件中,一對“80後”夫妻爲了逃避孩子撫養義務,都聲稱自己“無力扶養”,令人側目。  對於這種雙方當事人相互推卸孩子撫養義務的情況,法官表示,一部分人是基於物質積累少、思想上追求自由、還將再婚等原因考慮,不願對子女盡撫養義務,將孩子推給對方,以卸包袱。有一部分“80後”因重男輕女思想,面對雙方生育之女,均不願承擔撫養義務。“我認爲這是‘80後’凡事以自我爲中心、家庭責任意識淡漠的一種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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