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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烏台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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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烏台詩案

蘇軾烏台詩案

寄語:蘇軾的一句“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這些話被當時的新黨抓了辮子,説他是“愚弄朝,妄自尊大”説他“銜怨懷怒”,“指斥乘輿”,“包藏禍心”,諷刺政府,莽撞無禮,對皇帝不忠,如此大罪可謂死有餘辜了。最終遭受了牢獄之災,這就是傳説的烏台詩案,歡迎閲讀。

案情

烏台詩案,是北宋年間的一場文字獄,結果蘇軾被抓進烏台,被關4個月。御史中丞李定,御史舒亶、何正臣等人摘取蘇軾《湖州謝上表》中語句和此前所作詩句,以謗訕新政的罪名逮捕了蘇軾,蘇軾的詩歌確實有些譏刺時政,包括變法過程中的問題。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台獄受審。所謂“烏台”,即御史台,因官署內遍植柏樹,又稱“柏台”。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築巢,乃稱烏台。所以此案稱為“烏台詩案”。

蘇軾烏台詩案

案檔

蘇軾“烏台詩案”案檔,宋時即已流傳,並有多種抄本、刊本。今所見幾種刊本中,《函海》本《東坡烏台詩案》、《懺花庵叢書》本《烏台詩案》為原案實錄,基本上保存了詩案原貌;《苕溪漁隱叢話》本按編撰詩話的要求作過刪改;《學海類編》本《詩讞》則可斷定是偽書。

詳細狀況

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蘇軾轉知湖州。詩案就是蘇軾到湖州任所時寫的《湖州謝上表》引起的。表中説:“臣軾言。蒙恩就移前件差遣,已於今月二十日到任上訖者。風俗阜安,在東南號為無事;山水清遠,本朝廷所以優賢。顧惟何人,亦與茲選。臣軾中謝。伏念臣性資頑鄙,名跡堙微。議論闊疏,文學淺陋。凡人必有一得,而臣獨無寸長。荷先帝之誤恩,擢置三館;蒙陛下之過聽,付以兩州。非不欲痛自激昂,少酬恩造。而才分所局,有過無功;法令具存,雖勤何補。罪固多矣,臣猶知之。夫何越次之名邦,更許藉資而顯受。顧惟無狀,豈不知恩[]。此蓋伏遇皇帝陛下,天覆羣生,海涵萬族。用人不求其備,嘉善而矜不能。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收養小民。而臣頃在錢塘,樂其風土。魚鳥之性,既能自得於江湖;吳越之人,亦安臣之教令。敢不奉法勤職,息訟平刑。上以廣朝廷之仁,下以慰父老之望。臣無任。”蘇軾這幾句牢騷話,筆下的“新進”,指的是王安石變法時被引進的一批投機鑽營的“羣小”。“生事”一詞,已成為保守派攻擊變法派的時下習慣用語。這些用語自然刺痛那些仍然竊據高位,謀取私利的“小人”。第一個站出來檢舉蘇軾的是御史裏行何正臣,緊接着是王安石的學生李定。宋神宗在何正臣、舒亶、李定等人的百般構陷下,只得降旨將蘇軾交御史台,由李定為首的“根勘所”負責審理。他的筆觸更加尖刻犀利且指責積貧積弱的朝廷,他渴望有朝一日能得到平復,然而,“世事一場大夢.人生幾度秋涼”。東坡行雲流水之作引發了烏台詩案。 這樣,一個駭人聽聞的文字獄便揭開了序幕。

蘇軾烏台詩案 第2張

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七月二十八日,李定等人奉旨查辦,立即派太常博士皇甫遵才前往湖州逮捕蘇軾。八月十八日,蘇軾被解到京城,投入御史台獄。兩個多月的“根勘”審理,蘇軾受盡非人的折磨。御史台嚴刑拷打,晝夜逼供,真是“詬辱通宵不忍聞”。最後,李定等人強加給蘇軾“四大罪狀”,請求宋神宗處死蘇軾。

宋神宗面對御史台的奏報,心裏也着實犯難。當年宋太祖趙匡胤曾有遺囑:除了犯叛逆謀反罪,一概不殺大臣。李定等人必欲置蘇軾於死地,朝野上下,輿論譁然,認為蘇軾未犯叛逆罪,不該重處。更奇怪的是,新舊兩派正直之士,均出面營救。由於各方面的營救和輿論壓力,促使宋神宗產生寬貸蘇軾,從輕發落的念頭。最終,蘇軾得輕判,以“蒙恩責授黃州團練副使”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