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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時熱愛過的,你現在還會跟人提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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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時熱愛的東西,有些變成了後來會刻意隱藏,但午夜夢迴時,偶爾唸叨的『等這些都過去了,一定要撿起來』的玩意兒;也有些就這樣,融化在了日常的舉手投足、眉梢眼角之間。
  
  2015年春天某個週六,我陪一位老師,沿着聖日耳曼大道走,走到但丁路,轉彎,看見巴黎聖母院的側影,那些被建築學家反覆唸叨的、瘦骨嶙嶙的飛扶垛時,那位老師激動起來:“啊!聖母院!”
  
  走到雙橋邊時,左轉,走出十來步,我指向布舍列街37號,一間逼仄小巧的店。還沒說話呢,那位老師先嚷了:“莎士比亞書店!”
  
  因爲是週六,門口遊客多,有人排隊。負責看門的姑娘說的是英語,跟她說法語,她不太會——這真的還是個美國味道的書店。書店裏一大片講英語來朝聖的人,那位老師排開衆人,到櫃檯問:“您這裏有《流動的盛宴》賣麼?”
  
  “有,就在中間。”
  
  書店挺窄,正中靠左廊一排按例擱經典書。《艾瑪》《包法利夫人》《堂吉訶德》《老人與海》之類,中間夾着兩本《流動的盛宴》。其中一個版本,封面是海明威當年在莎士比亞書店門口拍的照片。那位老師買了,去櫃檯,櫃檯小哥問要不要刻章?當然要啦。
  
  我跟那位老師在旁邊的咖啡館坐下來,他老人家抱着《流動的盛宴》,神采飛揚。
  
  我跟他說,剛纔沿但丁路走過來,路邊就是索邦大學,所以當年……不等我說完,那位老師大聲說:“當年海明威就是在這裏遇到的馬爾克斯?”
  
  ——我們說的,是1981年馬爾克斯寫過的往事:他在1957年28歲時,在巴黎與海明威相遇。
  
  類似的細節,外人可能聽着覺得雲裏霧裏。但對寫字的人而言,卻像是彼此認親的密碼。
  
  十幾年前我在上海,與一些寫東西的朋友通宵達旦,一邊打實況足球,一邊談論品欽、馬拉默德、卡爾維諾、索爾·貝婁、克洛德·西蒙、海明威、馬爾克斯。爭論譯本、譯者、結構、語言。
  
  某個朋友在QQ羣裏留下一句“陝西南路某書店,某社的馬爾克斯集子,只有一本了”,會引得幾個相熟的朋友同時出發去搶。
  
  大家各自寫練習文本,在舊版書找到一些珍貴的冷門文本,然後手打上網,給朋友們分享。“哎,我找到一篇卡佛的。”“哎,我看到一篇科塔薩爾的。”
  
  後來呢?
  
  那些寫字的朋友們,有的繼續寫字。但大部分人,或是做了編輯,或是做了編劇,或是去寫歌詞,也有的做了廣告文案。多年後再見面,說起自己寫的東西來,大家都有些羞澀。
  
  一方面是年少輕狂之後,覺今是而昨非。另一方面是,到了一定年紀後,大家都有些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談論最近讀的書、寫的東西;讓熟人讀自己寫的東西時,有種近於羞赧又惴惴不安的心情,因爲知道朋友能讀得出自己的某些用心、技巧與淵源,彷彿自己變戲法哄人時,恰好被熟人目睹了。
  
  不,這並不是一個“當時我們年輕有夢想,後來就背棄了”的故事。有些愛好只是藏起來了,但並不因此而減卻熱情。
  
  前兩年春節前夕,一個朋友跟我聯繫上了,興高采烈,給我看他最新寫的幾個並不拿來出版的短文。
  
  我看了一段,“這段是惡搞赫拉巴爾的某篇小說吧?”他拍手大笑,樂得跟小孩子似的:“對對!”
  
  這代人傻起來,就像學生似的。
  
  這種感情,就好像我一個負責籃球和足球的編輯,在前兩天羅本退了時,默默在朋友圈放了一個CM03的截圖。
  
  就好像聽說中國女足要開始世界盃時,我一位長輩給我看他珍藏的一個劉愛玲的簽名。
  
  就像我去年跟一羣朋友聊天時偶爾說起,“小時候海南攝影美術出版社出過《聖鬥士》的漫畫”時,一位同齡人靜靜地說:“九卷45本,我收了的。”
  
  就像幾個人,忽然心有靈犀地哼起了《宇宙騎士》的第二首片頭曲。
  
  說回開始這位老師,在國內是做出版的,都是挺地道的暢銷書。但私下裏,他給我看他的手機備忘錄:一篇很嚴謹紮實的學院派小說,篇幅不長。
  
  我問:“怎麼不長呢?”
  
  他笑笑:“我現在等車的時候,就寫小說。工作歸工作,私下裏,自己想寫的是什麼,自己知道,抓緊碎時間寫,自己也高興。”
  
  許多文藝青年們老了,轉行了,不像少年熱血時那般將一些宏大的名字掛在嘴上吹噓了。但舉手投足、言談舉止,很容易還是會漏些風出來。
  
  這大概就是人長大的方式。真愛的東西,越來越少宣之於口,只是默默祕藏,無時或忘,最後成為一種奇怪的密碼。也許沒有年輕時那麼熱愛得溢於言表了,但還是壓在心裏的。
  
  下面這個故事,以前說過——
  
  我在巴黎有位長輩,與她先生一起做貿易的。我初次到她家吃飯,看到她家的書架,着實嚇了一跳。
  
  “這都是您讀的書?”
  
  “我先生的。”
  
  “啊?叔叔是專業搞創作的嗎?還是做老師的?”
  
  “哪有啊,跟我一樣做貿易的!”
  
  我簡直不敢相信,因爲那書架上雖然書不多且舊,但品味非凡、主題劃一、極爲專業,看得出是內行讀書的脈絡。於是我問那位長輩:“叔叔以前應該是文藝青年吧?”
  
  “我不覺得他怎麼文藝啊!”
  
  過了段時間,再跟那位長輩聚餐。她說起了:後來她也問了她先生,說她先生出國前,的確拍過電影。只是以前,他自己並不多提。
  
  “你不提,我不問,他都不跟我說!”
  
  我回去查了下。那位長輩的先生,早在我出生那幾年,就跟某位後來以拍電視劇著名的導演,拍過部很先鋒的電影:其中若干個鏡頭,是向《四百擊》與《姿三四郎》致敬的。
  
  一個三十年前的先鋒範兒電影攝影師,在巴黎大隱隱於市,連自己太太都沒怎麼注意到。但書架裏放的、平日讀的書,到底將他的過去流露出來了。
  
  少年時熱愛的東西,有些變成了後來會刻意隱藏,但午夜夢迴時,偶爾唸叨的“等這些都過去了,一定要撿起來”的玩意兒;也有些就這樣,融化在了日常的舉手投足、眉梢眼角之間。
  
  不一定顯,但真心愛過的,就一定還在那裏。

少年時熱愛過的,你現在還會跟人提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