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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東高考語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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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山東高考正式開考,小編從考試現場獲悉,2017年山東高考語文科目材料作文:一個24小時營業的共享書店,白領、流浪漢等各種各樣的人都在裏面讀書。以此爲材料,進行作文。有的學生圍繞和諧社會、共享社會的理念展開作文。你覺得應該怎麼寫呢?一起來展開腦洞大戰高考語文作文題吧!

2017年山東高考語文作文

山東卷:24小時共享書店

材料作文:一個24小時的共享書店營業,白領、流浪漢等各種各樣的人都在裏面讀書,有的就只是簡單的翻幾頁書。以此爲材料,進行作文。

  範文1:將文化需求拒之門外

文化是滋潤心靈的露珠,晶瑩剔透;是黎明天邊燦爛的朝霞,染紅山川;是民族精神的支柱,貫通古今,不可取代。

人們追求文化,渴望得到心靈的滋潤,靈魂的昇華,而書是文化的載體,書店便是文化交流的樞紐。在書店裏,人們或增長知識,或放鬆身心,或在書海里尋求慰藉。在知識的海洋裏,人人平等。因此,書店裏人頭涌動,是人們對文化需求提高的標誌,爲何要將其拒之門外?書店,簡單地說就是賣書的場所,再深層次地說便是文化傳遞的聖殿,應該是自由、平等的地方,是滿足人們文化需求的世外桃源。在這裏,人們可以感受到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可以體會到大千世界的多姿多彩,可以使自己飢渴的心靈得到滿足。這纔是書店的真正意義吧。而且書店老闆之所以選擇開書店,給廣大求知者提供便利,想必也是志趣高雅之人,怎麼會只因一點點利益,而將顧客趕出去呢?既然如此,書店應當是對所有人開放的吧,豈能因只看不買而遭到厭棄呢?

再者,顧客買書必定挑挑揀揀,畢竟書海無涯,選着選着便陶醉其中也不無可能,對於如此癡迷於文華的求知者,又怎能忍心將其從文化的殿堂推出去呢?買書,其實就是一個心靈與文化碰撞的過程,只有融入書海,切身體會,才能知道哪本書適合自己,哪種文化是自己的需求。因此在書店裏看書,並不是該被鄙視的行爲,店長也不必擔心爲此影響生意,因爲書店的精髓並沒有遺失。

要解決這個問題,不妨在書店裏設一個閱讀區,既能體現書店對文化的重視,又不會影響到後來買書的人,還會給來看書的人充足的時間沉浸書海或選擇適合自己的那本書。所以將顧客趕出去,並不是維護生意的良策。相反,人們會感到這家書店對文化的不尊重,更沒有在此消費的意願。缺少閱讀,便失去了書店的“活力”,從而失去顧客,那麼店長爲何要採取下策,毀了自己書店的名聲呢?

所以爲了文化的傳播,爲了知識的傳遞,爲了民族精神的弘揚,抑或是爲了書店的經營,讀者必不可少,書店又爲何要將其拒之門外呢?

  範文2:莫讓金錢遮蔽了雙眼徐樂樂

書店裏長時間看書卻不買書的人越來越多,影響了書店的營業,一家書店爲此將人攆出去。這些視利益爲唯一目標的行爲,令人寒心。而另一家書店,不僅因此責怪那些人,反而設置了環境宜人的閱讀區,讓人們不僅感受到閱讀的樂趣,更明白了人間有溫暖。

我們的一生,不可能只爲追求金錢利益而活着,雖然如今社會充滿功利,但是我們不可讓金錢遮蔽了雙眼,抹黑了我們純潔的心靈。臺灣作家林清玄曾說過:“人應該站在傳統上,內心纔會深刻。”在都市忙碌浮躁的生存狀態下,林清玄仍有這樣的體悟,寫出這樣的文字,這離不開他對生活的態度。“一味追求物質的享受和現實的享受,其實內心充滿迷惘。”正是林清玄這種對生活從容淡薄的傳統觀念,使他的作品如涓涓細流滋潤人的心田。倘若林清玄像其他作家那樣,爲了金錢而寫作,如何能寫出如此富含哲理和內涵的文字。

我們追求的不只是金錢上的富有,更重要的是心靈上的富有。

蘭州的一家拉麪館,十年來從未間斷,每天早晨在客人未來之前,爲環衛工人,免費提供五百碗牛肉拉麪。當這家店被媒體播報後,記者就問店老闆,如此經營是否會虧損,老闆樸實答道:“每天都這樣,不虧,不虧。”令我們更感動的是環衛工人,在吃過之後會主動刷碗,當有客人來了之後,他們也會主動讓座。如此溫暖人心的舉動,讓我們不禁反思,是什麼讓他們如此相互理解、尊重。我想正是麪館老闆那一善意的堅持。他追求精神上的滿足而非物質上富有,讓我們看到這一美麗的風景。

張愛玲曾說:出名要趁早。這句話已被許多人奉爲經典。在這如此功利的社會,似乎利益纔是真正的目標,但不要忘記,一味的追求利益,是不會感到幸福的.。

我覺得這個世界美好無比。晴時滿樹開花,雨天一湖漣漪,陽光席捲城市,微風穿越指尖,入夜每個電臺播放的情歌,沿途每條山路鋪開的影子……只要你多一點淡然,多一分從容,不被金錢遮蔽了雙眼,用心去聆聽世界的聲音,你一定會得到比金錢更重要的事。

  範文3:把事情放進規則中張楠

“這是新華書店,不是你看書的地方,是賣書的地方,不買書就得出去。”1月31日晚,一段名爲“新華書店攆出看書孩子”的視頻讓“到底該不該在書店看書”成爲熱門話題。孩子在書店看書時間太長而被趕走,這本是一件無可厚非的事情:書店不是圖書館,要看書可以去那裏。但是卻在網上引發如此大的討論,我不禁疑惑,我們真的不懂得在正確的時間和地點做正確的事情這個道理嗎?

書店,顧名思義就是販賣圖書的地方,大家需要的圖書可以到書店進行購買。雖說書店是賣書的地方,但是也並非那麼不近人情,允許顧客在購買書籍之前有一點瀏覽的時間,這當然是可以的,而且十分有必要,因爲體現出對民主與權益的保護。但注意,這段時間僅供瀏覽,並不是閱讀,這段時間也不是很長,而是一點。所以,商家的做法或許有點偏激,但絕不是“惡霸行爲。”

不管是孩子還是大人,進入書店的目的總是好的,學習是沒有錯。但是書店畢竟是以經營爲目的的,並非公共設施。試想如果所有的家長都把孩子理直氣壯地送到書店讀書,三四歲的小孩子不懂愛惜書,看了就髒了,撕了,破了,還怎麼讀書。而所有的人都堵在書店讀書,不但會影響書店的正常營業,而且會給書店帶來經濟是上的損失,如果每一個人都在書店將他所要的書讀完,需用的資料查完,那麼誰還會用自己的錢去買書?那麼書店存在還有意義嗎?

我們生活在一個物慾橫行的時代,在這種氛圍的影響下,大多數人都開始變得自我。在書店看書,確實可以給自己省下一筆不少的錢去做其他的事,他們爲此找了無數個理由,證明這樣做沒有錯,可以理解。作爲顧客,他們認爲自己有權利看書,不應該遭到驅逐;作爲孩子的父母,他們也同樣認爲自己有權利與店主吵得不可開交。這種種的道德綁架,或許才真是讓社會如此冷漠的原因。

然而他們都忘記了一點,作爲顧客,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有義務遵守書店的規則制度。不以規矩,難成方圓。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時刻提醒自己遵守規則,在適當的地點做適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