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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勵志文章:你可以擁有自己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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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擁有自己想要的生活

高三勵志文章:你可以擁有自己想要的生活

十幾歲的時候,誰沒想過未來呢?

中學時,我特別愛好文學,崇拜作家,看各種文學雜誌。我看到林斤瀾回憶汪曾祺時說,“動動手指就來錢”。那時物價低,汪老隨便一筆稿費,就足夠大夥去味道不錯的館子撮一頓。

得,那一刻,我心中頓時升騰起了作家夢。我的作家夢一點也不神聖崇高,完全基於這麼一個樸素的想法——寫寫就有稿費,可以吃好的,也不用風吹日曬雨打。我開始琢磨起投稿,很快,在武漢的一份小報紙上發表了一首詩歌。

回家後我才發現,報社寄給我的樣報,被我媽拿去擦桌子了。她以爲是垃圾廣告。我哭笑不得。好在信封還在,裏面還有一張紙,上面解釋說,副刊爲讀者園地,沒有稿費。

好吧,我就不生我媽的氣了。雖然沒有錢,但總算髮表處女作了,增加了幾分信心。整個高中生涯,我都在文史哲科目上用功,成績基本上年級第一。數學湊合,英語墊底。

高考後填志願,我選中文,我爹一口否決:“讀什麼中文系呀,將來不好找工作。”

“那選什麼專業?”我不樂意了,中文在我心裏是神聖的專業,是通往作家之路。

我爹笑着說:“法律好,是現在的大熱門。再說到了大學,課外時間還是可以弄你的文學。”

我就這樣隨波逐流去念法律系了。然後我發現,讀法律也是可以發表文章的,大二時投給《光明日報》《中國青年報》的幾篇法律文章,一兩個星期後就發表了。樣報和稿費寄到系裏,收到時我高興壞了,好幾百呢。

我去校外餐館把炸雞腿、水煮肉片、酸菜魚和雪碧、可樂點齊了,請上要好的同學一起大吃。這導致此後只要看見我的名字出現在報刊上,他們就主動出現在我面前約飯。

我爹沒騙我,大學是自由的,學法律不耽誤文學。參加學校的詩社,拿了個省共青團的詩賽特等獎;在雜誌上發表散文、小說,稿費也不少。從此一發不可收拾。我終於過上了夢寐以求的、動動手指就來錢的日子,沒畢業就買了電腦,提前邁向經濟獨立。

2002年的年底,離畢業還有半年,我提前去了一個心理學刊物求職。老總招聘時直接要了我,理由也很搞笑,法律專業理性,你又能寫感性的文字,招你很划算。

那時我已經不偏執了。法律也好,心理學也罷,不管什麼專業、職業,消化了,不妨礙文學創作,還有益處。

這個經驗,對我的三觀改變很大。你說是感性好還是理性好?你說了不管用。對於他人來說,你能兼顧最好,因爲性價比最高。

每當我看到突然就辭職去旅行、突然換一種生活的故事,心裏都不以爲然。因爲這樣的故事只講了一半,不完整。

人生如逆旅,很多人在某一刻,會涌起一種逃跑的衝動。那一刻,你不想上班、不想結婚、不想愁苦、不想成功、不想拼搏、不想努力、不理睬社會、不關心人類、不要求鮮花讚美、不在乎詆譭,只想放棄一切,聽從自己的心,說走就走,奮不顧身。

誰不想做自己呢?可是做自己,也是一件需要可持續發展的事。社會沒有義務慣着你、養活你,哪怕你文藝得飛上天,你總有回到地面上吃喝拉撒的時候。

所以我特別喜歡李宗盛的演唱會主題“感性與理性”。爲了獲得靠譜的自由,爲了過自己想要的生活,我用了8年的時間來做準備。

我開始買房,開始儲蓄。我從一個對經濟、對理財一竅不通的人,漸漸變成一個略有瞭解的人。從拿到轉正工資後的第二年開始,我就每個月按時零存整取。

我在各種媒體上,看各種關於房子的研究和爭吵。可是,他們吵他們的,我想要有一套可以自己做主的房子。當你擁有了,你就不必再去浪費心力爲這個東西煩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