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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菜,只能做給一個人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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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子一直是男性朋友眼中的女友範本。她做得一手好菜,據說是學自她外婆,因爲虹子的媽媽對做菜一竅不通。5歲那年父母離婚,從此媽媽變成要工作的單親,於是,虹子從小就要擔起照顧弟弟的責任。天分加上興趣,她8歲就能搬着小板凳在爐子前面煎煮炒炸。等到上了高中,虹子的廚藝已經揮灑自如,能做出12道宴客大菜,臉不紅氣不喘。

有些菜,只能做給一個人吃

  虹子的絕技很快在朋友間傳開,她在朋友圈宣佈要煮飯那天,家裏的門鈴就會在準點響起。有良心的帶酒來,沒貢獻的飯後洗碗,大家都說能不能餐費包月,煮什麼隨她高興。樑振宇就是被拉來蹭飯的時候喜歡上虹子的。

  那天飯桌上,有一道芋香獅子頭。這是道功夫菜。獅子頭說穿了就是大肉團,傳統的肉餡是六分瘦四分肥,但是這樣的比例稍顯油膩。虹子外婆給她的獨門配方是七瘦三肥,再加入一片泡水後擠幹水分撕碎的白吐司。據說吐司中的酵母能讓瘦肉更滑嫩,獅子頭吃起來爽口又不柴。每個人煮這道菜都有自己的小技巧。

  虹子的終極祕訣是芋頭。拋摔鉸肉之後,她將芋絲拌入肉裏,捏成團後再加上大白菜與雞湯燉煮。獅子頭裏的芋絲逐漸軟化,吸入了白菜的甜與雞湯的鮮,綿密鬆軟。一打開砂鍋,所有人眼睛一亮,餓虎撲食,說光是這道菜伴着湯就能吃三碗飯。

  虹子聽了,捧着碗高興地笑了。樑振宇坐在長桌另一邊,和虹子呈斜對角。那一張笑臉讓他的心臟瞬間漏跳一拍。幾秒鐘的時間,四周人聲漸淡,他的眼中只有坐在最遠那端的她,以及中間冒着陣陣白煙的芋香獅子頭。

  很快鍋底只剩最後一個肉丸子了,大家虎視眈眈、摩拳擦掌。有人說不如猜拳吧!有人說應該給年紀最輕的那個人吃,因爲他最靠近發育期。就在大家吵得不可開交的時候,樑振宇突然站起來,將整個鍋端到自己面前,趁所有人措手不及,他把剩了一半的飯直接倒進鍋裏,埋頭開始吃。

  現場頓時一片譁然,大家哀鴻遍野:“卑鄙!無恥!”“快抓住他!”可是等到身邊的朋友反應過來,撲上去拉住他的手臂時,獅子頭已經被吃掉小半個了。

  “虹子你評評理!這顆獅子頭該給誰?”有人憤憤不平。

  大家的目光“唰”地一下看向她,衆人像公堂上的兩排衙役,等着青天大人做出判決,不幸的獅子頭才得以沉冤昭雪。

  愣住的虹子這才反應過來。她看着兩手死命抱着砂鍋不肯鬆手的樑振宇,不知道爲什麼突然從臉紅到耳根:“他這麼喜歡,就給他吧!”聽到這句話,樑振宇的頭才從鍋裏擡起。他沒說話,只是用眼睛牢牢地看着虹子。

  衆人的目光又“唰”地一下看回來,一瞬間好像明白了什麼。那夜之後,虹子的私人餐廳成爲絕響,從此只爲喜歡的那個人下廚。振宇變身爲所有男同事心中最羨慕的對象,上班的便當都是虹子精心準備的。

  下班後,兩個人常常手牽手一起去買菜。振宇推着車,與她穿梭在超市的走道之間。一排排未開封的食材與調味品陳列在架上,簇新發亮,有點像未知的人生,經過調理有千百萬種可能。

  如果生活能和食譜那般,有人指引按部就班該多好。可惜未來從不是烹飪教程,反而比較像是德州撲克。在翻開牌之前,沒有人知道花色和數字。我們能做的,只是握緊手上兩張僅有的線索,推敲輸贏的可能。

  在一起一年後,振宇開始加班,陪虹子買菜的時間越來越少。有天早上,振宇起晚了,急急忙忙準備出門。虹子將做好的早點塞在他的手裏:“今天你下班沒事吧?記得早點回來。”振宇默默點頭,吻了她的額頭一下,走了。

  那天傍晚虹子匆匆趕回家,拿出已準備好的食材忙進忙出。一年前的今天,振宇第一次和她對視的畫面依舊鮮明,她要用自己最擅長的方式去紀念一切的開始。將期待拌進餡,豐富鮮明;把喜歡熬成湯,溫厚悠長。

  可是到了晚上九點,唯一的觀衆還沒有出現。她終於打了電話,只聽到另一端人聲鼎沸,還夾雜着震耳欲聾的音樂。振宇對着電話那頭說,自己和幾個朋友在酒吧,爲好久不見的老朋友接風,很快就回來。掛掉電話,面對她的是一桌已冷掉的菜。虹子打開芋香獅子頭的鍋蓋,努力保持熱度的肉丸子無辜地回望,看起來比她還要寂寞。

  那天晚上,振宇醉醺醺地回來,虹子看看時間是凌晨兩點。他滿面通紅,一進門就找廁所吐,吐完就滾倒在客廳中央呈大字形,睡着了。虹子拉着振宇的手臂想拖他回牀上去,但七十幾公斤的他紋絲不動。就在拉鋸的過程中,虹子聽見振宇喃喃自語:“誰要去相親……什麼叫作只會煮飯……我就愛吃她煮的飯……”

  她有如雷擊,原本拉住他臂膀的手,輕輕鬆了下來。虹子拿出枕頭和棉被,溫柔地墊在振宇的頭下。抖開被子,她將喜歡的人和自己一起蓋住,蜷在他身邊。

  兩週之後,振宇被父母叫回家鄉。臨走前,虹子塞給他一個包裹。“給你在路上吃”虹子微笑着“這是最後一次爲你做菜了。”振宇花了很大力氣,才艱難地擡起手接過那個布包:“吃了一年你做的好菜,以後吃不到,我會很不習慣的。”

  “不過就是吃嘛,餐廳那麼多,以後上館子好了。”振宇沉默了幾秒,懷裏熱乎乎的包裹有點沉,重得彷彿就要捧不住。

  兩個人再見面已經是三年後。那是一個週末,振宇回到以前居住的城市,參加一個朋友的婚禮。大日子的前一天,大家約好爲新郎辦一場單身派對,於是他走進一間精品連鎖超市,準備選一瓶酒帶去。在生鮮蔬菜的攤子前,他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

  正在挑選蔬菜的虹子,擡起頭也看見了他。訝異了幾秒鐘,她笑了:“怎麼回來了?”振宇走近幾步,在離她還有一米的地方停住“來參加一個婚禮。”他將雙手插進口袋“你還好嗎?”

  “還可以。”說到這裏,兩個人似乎已經沒了話題,感覺又好像還能說很多,因爲他們都還站在原地。“你知道嗎,我開了一家小館子,”虹子突然開口,“賣些拿手菜,混搭風。”

  振宇點點頭:“是該開的,你有天分,也有興趣。”

  她笑了笑,沒說什麼。

  “買材料做芋香獅子頭?”他問,指指旁邊的架子。

  虹子愣了一下,順着看過去,只見一旁堆積如山的正是香芋。

  “不,”她搖搖頭,“我的館子不賣那道菜。”

  “有些菜,只能做給某些人吃。”她笑笑,轉身離開。走了幾步,虹子突然回頭和振宇說:“你可能不知道,那時候看你那麼喜歡吃芋香獅子頭,所以我常常做,總是切芋絲直到手又腫又痛。”

  “看來我欠你的很多,不只是那些吃過的菜。”振宇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