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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人物已非的景色裏,我最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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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快畢業時,班裏的同學一起吃了頓飯。

在所有人物已非的景色裏,我最喜歡你

班長站起來,鼓動着大家碰了杯,然後開啓了新的話題。

記得當初爲什麼選擇Z大嗎?

有人吵吵着說,父母不讓出省,而Z大是省內最好的大學。有人怏怏不快地回答,因爲沒考到心儀的學校就胡亂地選了一個還湊合的Z大。有個小個子女生紅着臉站起來說,因爲是和喜歡的人的約定……

到了宋央,她歪着頭,笑了,她說,因爲喜歡啊。

喜歡什麼呢?

宋央也曾經問過自己這個問題。

能喜歡什麼啊?這裏距離自己的家要十幾個小時火車的車程,要好的朋友、同學都留在離家很近的學校,她大一剛來的時候,還因爲水土不服上吐下瀉了幾天,幾乎將膽汁都給吐盡了。

難得出去逛一逛,從公交車下來,就發現包包被劃了很長的口子,錢包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全都被偷光光。

被盜得一乾二淨的宋央站在深秋的街頭,借了好心女生的手機,撥打了她唯一知道的號碼。喬楓趕來時,宋央已經擦掉所有脆弱的眼淚。

她跟在喬楓後面,看着喬楓帥氣的後腦勺,卻始終不敢靠太近,到了紅綠燈路口,喬楓回頭看她,招呼她走快一些,然後開口同她講話。

“你也在這裏念大學啊?都三個月了,怎麼不早些聯繫我?我還以爲我們同鄉的只有我一個人。”

宋央點頭,微笑,搖頭,這一連串的動作便是對他的迴應了。

忽然,喬楓又開口:“話說,你爲什麼千里迢迢來這裏唸書啊?”

“因爲喜歡。”

喬楓聳聳肩笑笑:“喜歡什麼啊?”

她盯上了喬楓的眼睛,微微揚起了嘴角。“就是喜歡啊。”單單因爲這裏有一個你,無可比擬。

那時候,喬楓跟網戀兩年的女朋友分手,理由是性格不合。

那個比喬楓大兩歲的女生,宋央見過,在人羣裏,她挎着喬楓的胳膊,眼角明媚了整個秋天。

宋央靜靜地站在人羣對面,看着他們越走越遠,然後也笑了。

後來,喬楓跟那個女生分手,宋央也是知道的。

夜裏,她習慣性翻他的動態,發現他的個性簽名改了。

高考填志願期間他換了,有緣千里來相會。現如今變作了,我就是個臭傻子。

宋央想,他哪能是臭傻子呢?明明是個香餑餑啊,她擠破頭都到不了他跟前。

宋央長得也不錯,雖然沒談過戀愛,但好歹也是被人一路追到大的,她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地過了十七年,都沒讓誰追到,到了最緊張的高三,忽然掉了鏈子。

因爲學校的元旦晚會,有個人唱了一首歌,好聽且不說,最重要的是,那個人唱了歌之後,還帶了個飛吻。

宋央坐在中間,覺得那個飛吻落在了自己的臉頰,虎軀一震,自知晚節不保。

她平日話並不多,那日也巴巴地找唱歌的男生講話,結結巴巴地告訴他,自己叫宋央,三年七班,學習挺不錯。

畢業的時候,喬楓約她最後吃一頓飯,兩個人吃得都很飽,肚子鼓鼓的,然後軋馬路。喬楓說起,這四年裏,他最喜歡的就是這條馬路,車少,灰塵也少。末了,又轉頭問宋央,你呢?

宋央沒回答,喬楓也沒深究,兩個人就這樣走啊走。

過了一會兒,她先開口,喬楓。你唱歌真好聽。

啊?

真可惜你是個香餑餑。

她說着說着就笑起來了。

喬楓打趣說,你一直是謎一樣的女子,她聽了哈哈大笑,笑了一會兒,然後又問喬楓,找好工作了?留在Z市?喬楓說,是,不走了,就這樣,想定下來了,生活和感情都是。宋央點點頭,這四年,謝謝你啊。喬楓問,謝什麼?

她說,謝謝你請我吃飯。他點點頭,略微想了一下,確實請你吃了不少飯。

她又說,謝謝你請我吃飯,我很開心,這四年來都是。宋央又說,除了吃飯,還有陪我一起坐火車,一起去遊樂場,一起去圖書館佔座。

喬楓說,這麼傷感幹啥?

宋央說,哭離別啊。宋央說着,眼淚果真掉下來。喬楓手忙腳亂,你怎麼說哭就哭啊?

宋央說,因爲離別來得太突然啊,我走了,今晚就走,想去哪去哪,不會回Z市了,你得再唱首歌給我聽。

喬楓問,唱什麼?

宋央說,唱我最喜歡的那首歌,唱我最喜歡的那句歌詞。

那是什麼?

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裏,我最喜歡你。在所有不被想起的快樂裏,我最喜歡你。

我還沒唱呢,你上哪兒?

我最喜歡你,我最喜歡你!

宋央一邊跑一邊哭,一邊哭一邊叫,聲音大得像是在罵街。

誰還沒有一個喜歡的人呢?

把他仔仔細細滴水不漏地藏在心事裏,藏在晦澀的歌詞裏,藏在一同吃過的飯裏,藏在那十幾個小時顛簸的歸鄉路程裏。

我說離別要哭,你卻不懂哭什麼。

只是因爲啊,你說的離別還會再見,而我說的離別是即便再見,我也不會再要你唱歌給我聽,不會再問你會不會降龍十八掌,不會再……再……喜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