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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癲狂歌者陳奕迅勵志人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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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陳奕迅,也有人叫他Eason,或者E神。熱愛他的人們被叫做“E臣”。

我是一個癲狂歌者陳奕迅勵志人物故事

參加頒獎典禮、演唱會的服裝造型從來都是千奇百怪,個性十足。哥哥張國榮的紀念演唱會,大家都盛裝出席,他卻堅持穿黑白配的莊重西裝。抗擊非典的募款演唱會,衆星們都將文化衫別出心裁地加以改造,只有他是一襲白T樸實無華。

聽他唱《十年》、《婚禮的祝福》、《紅玫瑰》,我們跟着柔腸糾結,愴然淚下;聽他唱《愛是懷疑》、《浮誇》,我們又變得無奈和暴躁,在獨自的世界裏歇斯底里。

他的實力毋庸置疑,勤奮更有目共睹,他是繼許冠傑、張學友之後香港的又一個“歌神”。

用生命歌唱

陳奕迅從小學四年級開始學聲樂,後來又學小提琴,發現老師擺出考試的架子,就放棄了。至今,他學會的樂器只有小提琴,原因是早上刷牙時也可以練習拉琴的動作。

12歲那年,他被父親送到英國讀書。這個年齡的孩子,無法懂得那是條件優越、父母恩寵,他只因爲要離開家人而萬分難過,且怕得厲害,因爲當時愛爾蘭共和軍常常放炸彈。還好,長他六歲的哥哥已經先打前站,可以照顧他。其實哥哥根本不用幫,以陳奕迅的饒舌程度,他沒一個月就完全融入英國的環境。他說:“那時很野蠻,完全是被寵壞的孩子,到英國學會獨立,我變成了一個很整齊的人。”

整齊到什麼程度呢?比較病態!“如果有人在我房間拿過我的東西,或者動過我的物品,我都會知道。我家衣櫥的所有衣服的牌子一定要朝外的,我現在可以打電話去香港,告訴用人哪一個衣櫃的哪一個抽屜左邊的第幾個什麼顏色的襪子給我。”他的堅壁清野的習慣更接近傳奇故事裏的特工人員。

“我現在還好了,不會那麼強烈,我知道貝克漢姆更過分,聽說他冰箱裏面不能有雙數的百事可樂。”他看着我一字一頓地說,“這叫OCD,0就是佔有慾,C就是一定,病態,一定要;D就是混亂。”合起來就是“佔有慾一定要混亂”。

事情的`另一面,則是漫長的留學生涯,讓這個寂寞的孩子學會了鋼琴、小提琴、口琴、手風琴、吉他、鼓、薩克斯、喇叭等衆多樂器,一舉拿到最高級別的“八級樂理證書”。所以,他今天能將每一首歌曲都演繹到完美,並不只是靠天分,他是個有底氣的歌者。

被陳奕迅惹哭的那首歌,每個人心裏都不止一首。林夕給他寫《你的揹包》,文字簡單,情意單純,只是閱讀就像心裏被揪了一下。當他用輕淺的嗓音逐漸唱起,幾處假音讓人忍不住眼淚在眼眶裏打轉。最後,一句“你的揹包對我沉重的審判,借了東西爲什麼不還”終於沖垮記憶之門,各種情緒在他的歌聲中奔騰流瀉。陳奕迅唱起歌來,就是擁有這種力量!

一個不認真的人,不用心的人,若然是一首好歌,也無法唱出這樣的韻味。他在《婚禮的祝福》裏那一聲憋足勁的悶聲撕扯,夾雜了多少無奈,給我們多大觸動,而這需要感情極度投入才能如此真切地演繹。還有《謝謝儂》,還有《紅玫瑰》、《白玫瑰》,還有《富士山下》,還有《K歌之王》、《十年》……唱這些曲子時,他彷彿經歷了詞中的累世累劫。看他眉頭凝結,神色複雜,時常被特寫的嘶吼的嘴就知道,一個好演員是在用生命演戲,而他,是在用生命歌唱。

讓“癲狂”飛一會兒

生活裏的陳奕迅是個有點癲的人,這源自一位初中老師的影響。那時,他很情緒化,高興不高興都寫在臉上。老師跟他說:“你該多想些積極正面的東西,生活纔會快樂。”所以,我們今天看到鏡頭前的陳奕迅,總像一個長不大的孩子,鬼臉、嘻哈、耍寶、怪異的打扮和隨性的動作。

他在演唱會上搞怪,頒獎典禮上搞怪,每一次面對攝像機,他總有數不清的鬼馬Pose。真的玩瘋起來,他也會醉個酒鬧個事。唱歌唱到最High點,還不小心從舞臺上摔下來,以身示範“一蛋傳說”。他是歌壇天王,卻除過演唱,癲得沒有一點天王作風。

“我真的有一個精神科醫生的朋友,我偶爾也會問他,我有精神病嗎?他說沒有。”陳奕迅用手指遮住嘴輕輕地說,“我總給別人嘻嘻哈哈的印象,但這只是我的一面,我的另一面……”他沒說下去。

讓陳奕迅變得更癲的人,則是另外一個爲他寫詞的人:黃偉文。唱黃偉文的歌,是完全另一個他。他更喜歡黃偉文歌裏那個真實的自己。陳奕迅自己完成《浮誇》初稿,有人建議拿去給好友黃偉文重新譜,他的自信心不免受到打擊。爲扳回一城,他在《浮誇》裏大飆歌技,高音與假音來回轉換、流暢有力,顫音被處理得似真似假,尾音的修飾乾淨又引人回味。整首歌的曲調可以說是十面埋伏,唱功稍遜一籌都會無法駕馭。他唱到歇斯底里,也唱出了那不可有第二人勝任的完美經緯。生活有太多的約束和困境,無可宣泄,陳奕迅全放到歌裏,變成波動的音符,再由他用鏗鏘的力道癲狂吶喊,樂此不疲。

真實世界裏的陳奕迅,其實更熱愛人跟人感官上的互動,眼耳鼻舌身意的投入。熱愛到不想在演唱會看到立可拍,痛恨看到很多人舉着攝像機拍攝。他無法理解,爲什麼人花了錢到現場只能從取景框裏聽他唱歌。“如果我們都忙着收集當下,以備日後的回憶,那麼我們就丟掉了此時此刻。”

在數萬人的吶喊尖叫聲中待久了,他發現自己的反射弧被拉長了。就算半小時後,只剩一個熄滅了燈火的舞臺。回到家,家人都睡了,偌大的宅子裏,他就着一碗白飯吃個菜頭,也不會覺得失落或繁華落盡。他的感覺往往會在漫長歲月的某個轉角等着他。用姜文的話說,讓“癲狂”飛一會兒。比如,直到半年後,他才發現作爲31年來第二位華人歌手,在以維多利亞女王丈夫命名的歌劇院唱歌是多麼亢奮的一件事。

我只是個普通的香港市民

陳奕迅的音樂之路幾乎沒有過低谷,從大紅大紫那一刻起就被放在“神”的位置上。這樣好的環境裏,他不想爲了賺錢而唱歌。2002年,《明年今日》紅極香港,公司想推出國語版,被他拒絕了。他不願複製,認爲那是欺騙歌迷的把戲。

可是,歌迷們都期待着這張國語大碟。終於,陳奕迅在接到林夕寫的新詞後,同意演唱國語版。國語版《十年》在大陸地區果然全線飄紅,他就此打開了國內市場,收納了無數新歌迷。

歌迷對他的好,陳奕迅放在心上。每次開演唱會,他總忍不住在演唱完歌單上的歌曲後,加唱幾首他最中意的歌曲。那是公司沒有準備的,就連樂隊也可能跟不上,卻是他一顆真心要送給大家的。他在舞臺上狂歡,飆高音、秀歌技。等舞完唱完,這個High到醉的男人居然幾度淚灑舞臺。

作爲一個歌者,陳奕迅是美好的,他極富感染力的嗓音將愛情裏的寂寞與憂傷表達得痛徹心扉;將生活裏的苦悶無奈吶喊得響徹雲霄。

他在歌藝上才華橫溢,在私人感情上亦是飽滿通透,情深義重。父親陳裘大獲罪入獄,他鞍前馬後,焦頭爛額,甚至停工援父。妻子一度揮霍無度,他只說:“大家曾經有摩擦,思想出過軌,卻沒有分開,就應該去珍惜。”

陳奕迅有個可愛的女兒。上小學的第一天,他放下手頭工作,從北京趕回香港,只是爲了送她上學。他不想留下遺憾。

一個只會唱歌的人,那是藝術家;一個疼愛家人的男人,那是好男人。陳奕迅兩者兼具,他是一個有才華的好男人。他深諳喧鬧過後是寂寞的真理,再多誘惑又能奈他如何?

陳奕迅喜歡穿着自己覺得舒適的舊衣服,或者是被他穿出一身賤氣卻貴得發飆的衣服,去坐地鐵,去菜市場,去茶餐廳。他從不把自己當巨星,他唱的都是小人物的歌,他說自己也只是個普通的香港市民,一個腫眼泡,頭髮少,長得不好看卻能唱得我們柔腸百結的Eason而已。

這樣的Eason註定得到認可。“前一陣看2010年《福布斯》權力榜,我居然在前20名!才知道自己影響力這麼大,一方面高興,另一方面也害怕,要做個好榜樣!”陳奕迅對自己在這個世界中的角色似乎有了更新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