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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原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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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在現實認知觀的基礎上,對其描寫成非常態性現象。是文學體裁的一種,側重於事件發展過程的描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原諒的故事,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原諒的故事

原諒的故事 篇1

一個22歲的年輕人在訂婚大喜那天,他的女朋友卻牽着另一位年輕小夥兒的手對他說:“對不起,我覺得,我們在一起不會幸福。”正沉浸在幸福中的他呆若木雞,在親戚朋友詫異的目光中真想找個地縫鑽進去。

整個小鎮都知道啦他的事,年輕人決定逃離這個讓他覺得生活在羞辱中的小鎮。他發誓將來一定要風風光光地回到家鄉,找回自己丟失的尊嚴。

果然,30年後,他已經成爲偉大的文學家和思想家啦。他的著作《懺悔錄》《社會契約論》《愛彌兒》在歐洲引起啦巨大的反響,他的名字——盧梭,享譽歐洲。在回到家鄉的第二天,有位老朋友問他:“你還記得艾麗爾嗎?”盧梭笑着說:“當然記得,她差一點兒做啦我的新娘。”“當初她帶給啦你莫大的羞辱,自己也沒有好下場,這些年來,一直生活在貧困潦倒之中,靠着親戚們的救濟艱難度日。上帝懲罰啦她對你的背叛。”朋友對盧梭說。朋友本以爲盧梭聽到當初背叛自己的人落個悲慘下場後會感到高興,然而盧梭卻對他說:“我很難過,上帝不應該懲罰她。我這裏有一些錢,請你轉交給她,不要告訴她是我給的,以免她以爲我在羞辱她而拒絕。”

“你真的對艾麗爾沒有絲毫的怨恨嗎?當初,她可是讓你丟盡啦臉。”朋友用質疑的語氣問。

“如果有怨恨,那也是30年以前的事兒,如果這些年我一直對她懷有怨恨,那我自己豈不是在怨恨中生活啦30年,那對我有什麼好處呢?就像我提着一袋死老鼠去見你,那一路上聞着臭味的豈不是我?”

原諒的故事 篇2

1874年11月30日的夜晚,倫敦的布倫海姆宮燈火輝煌,一羣貴族男女在這裏翩翩起舞。突然,一位活潑、美麗的貴族夫人連聲叫喊肚子疼痛,人們趕快把她扶到就近的一個臨時女更衣室。溫斯頓·丘吉爾——一個早產兒,就這樣非同尋常地來到人間。

丘吉爾是英國顯赫的貴族公爵馬爾巴羅家族的後代。英國除了王室以外,公爵家庭總共不超過20個,馬爾巴羅家族按封爵次序名列其中第十位。丘吉爾的母親詹妮是美國百萬富翁傑羅姆的女兒,1873年與丘吉爾的父親倫道夫結婚,1895年1月24日倫道夫因病醫治無效,溘然去世,終年46歲。這時的詹妮雖已40多歲,但依然美豔驚人,風姿綽約。不久,她便萌生了嫁給一個25歲男人的想法。然而消息一經傳出,立刻遭到衆多親友的反對。就在詹妮幾乎要放棄了的時候,詹妮25歲的兒子、與母親要嫁之人同歲的丘吉爾,堅決地握住她的雙手:“親愛的母親,就算全世界都反對您,我也會勇敢地站在您這邊,所以,請您也一定要勇敢。”兒子堅毅、鼓勵的目光,讓詹妮義無反顧地披上了潔白的婚紗。但這樁婚姻並沒有維持多久。

10多年過去了,詹妮的兒子丘吉爾已經憑藉卓越的才能躋身政壇。60歲的詹妮也要再次迎來婚禮。這次的決定同樣遭到衆人強烈的反對,尤其是兒子的那些反對派們。詹妮猶豫了。這次與上次不同,丘吉爾打小就懷有雄心壯志,並且具備實現遠大理想的能力。她不想因爲自己貽誤兒子的前程。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兒子又一次握住了她的手:如果讓我在我的仕途與您的幸福之間作選擇,我心甘情願的選擇後者。請您不要再有任何顧慮。母親倖福,我才幸福。詹妮又一次無比快樂地邁入了婚姻的殿堂。婚禮上,兒子依然像上次一樣,堅強地站在她的身邊,而另一邊則是比兒子還要年輕的36歲的新郎。能夠兩次接受母親的婚姻,也許很多人都做得到。而面對沉重的壓力,丘吉爾兩次接受和自己年齡差不多的人作自己的繼父,這需要多麼豁達的胸懷。

19XX年8月15日,倫敦報紙登載了一條引人注目的消息:33歲的內閣貿易大臣溫斯頓·丘吉爾先生與23歲的克萊門蒂娜霍齊婭小姐訂婚。舉行婚禮的這一天熱鬧非凡,賓朋滿堂,歡歌笑語。證婚人是財政大臣勞合喬治,而他選擇的'男儐相卻是他在下院的一個堅決反對者——包括休塞西爾勳爵。當時丘吉爾推行一系列爭取工人擁護的社會改革,休塞西爾勳爵在內的貴族集團堅決反對這些改革。這裏反映了英國政治生活中的一個很有意思的特點:人們可以在下院和政治集會上相互咒罵,如同仇敵,但在個人生活中卻能成爲親朋好友,相敬無間。在政治生活中雖然是公敵,卻不妨礙他們在私人生活中稱兄道弟。恩格斯《在馬克思墓前的講話》中也這樣說過:“馬克思是當代最遭嫉恨和最受污衊的人。……而我敢大膽地說:他可能有過許多敵人,但未必有一個私敵。”西方近代的這種文化現象是多麼的耐人尋味。

寬容比自由更重要!這寬容來源於對每個人權利的尊重:我雖然不贊成你的觀點,但我堅決捍衛你發表觀點的權利;我雖然不支持你的行動,但我堅決維護你合法行動的自由!

原諒的故事 篇3

有一次,發明大王愛迪生和他的助手們製作了一個電燈泡。那是他們辛苦工作了一天一夜的勞動成果。

隨後,愛迪生讓一名年輕學徒將這個燈泡拿到樓上另一個實驗室。這名學徒從愛迪生手裏接過燈泡,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走上樓梯,生怕手裏的這個新玩意兒滑落。但他越是這樣想,心裏就越緊張,手也禁不住哆嗦起來,當走到樓梯頂端時,燈泡最終還是掉在了地上。

愛迪生沒有責備這名學徒。過了幾天,愛迪生和助手們又用一天一夜的時間製作出一個電燈泡。做完後,還得有人把燈泡送到樓上去。愛迪生連考慮都沒考慮,就將它交給了那名先前將燈泡掉在地上的學徒。這一次,這個學徒安安穩穩地把燈泡拿到了樓上。

事後,有人問愛迪生:“原諒他就夠了,何必再把燈泡交給他拿呢?萬一又摔在地上怎麼辦?”愛迪生回答:“原諒不是光嘴巴說說的,而是要靠做的。”

原諒的故事 篇4

南北朝宋國有位劉凝之,平素生活蠻樸素,待人甚寬厚。有一回,他在村裏閒逛,走過來一位老鄉,盯着他那雙鞋子不移目,劉凝之很納悶:你看我鞋子幹嘛?老鄉說:我覺得你穿的這雙鞋子,好像是我的。劉凝之笑了笑,是嗎?這樣吧,你的鞋子我已經穿壞了,我家裏有雙新的,拿給你吧。這位老鄉也不客氣,跟着劉凝之去了他家,拿了一雙繡花鞋就走了。沒幾天,老鄉找到了他的鞋子。可能是他小孩吧,把他鞋子亂耍亂丟,丟到水稻田裏,老鄉下田插秧時,尋到了鞋子,這老鄉實在不好意思,便親自上門,把那雙鞋子“送還之”。劉凝之見了,說:是嗎?老鄉說:是的,實在抱歉。您那鞋子,我還您。劉凝之卻堅決不要:您拿着吧,您真不用還我。兩人推三推四,劉凝之怎麼也不肯接受那鞋子。

跟劉凝之一樣的鞋子,一樣的故事,南北朝齊國人沈麟士也是入了《南史》的人物。當年他隱居故里,與鄰里相處甚和美。有日,他穿着一雙厚底棉鞋,在村裏散步,有位鄰居目注其腳不放,然後對他說:您這雙鞋子好像是我的。沈麟士笑了笑,是您的,您就拿回去吧。沈麟士當下脫下鞋子,打着赤腳回家了。

鄰居那鞋子洗了,掛在圍牆垛子上曬,一隻貓或一隻狗在牆上躥,將鞋子弄到草叢裏了。不日,這鄰居修整草地,失而復得,尋到了鞋子。這鄰居並非貪便宜的人,自己的鞋子找到了,心裏滿懷歉意,來還沈麟士那鞋子,沈麟士“笑而受之”。

劉凝之與沈麟士兩人的鞋子故事,您怎麼看?

劉凝之是不是更高尚些?劉凝之與沈麟士,面對他人誤索自己的鞋子,都不生氣、不辯解,都笑嘻嘻地說,您拿去。劉凝之更大方,更慷慨。體現有二:一是拿了新鞋子給人;二是,人家來還他,他堅決不要。

可是,在蘇軾看來,沈麟士比劉凝之爲人更厚道、更實誠。蘇軾做過一個評論:“此雖小事,然處世當如麟士,不當如凝之也。”

人生磕磕碰碰,再好的朋友,再親的親戚,都可能發生誤會。造成誤會的責任人來向你道歉來了,來還“鞋子”了,你收還是不收?是真原諒,還是假原諒?是嘴原諒,還是心原諒?是帶氣的原諒,還是真心的原諒?判斷的標準有一個:是不是恢復原來模樣。比如這雙鞋子,誤認誤拿者,再來還,收了,這就是恢復了原樣。若不收,還是原來狀態嗎?劉凝之不收,或者是真有氣。你還有氣不曾消,情誼還會是原樣嗎?或者你是真高尚,但你要顯示你的高尚,是不是襯托了他人的低賤——我貪你那雙鞋子?

沈麟士接了鄰居那雙還來的鞋子,不是見小,不是不高尚,而是他最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格尊嚴——主觀上不認爲、客觀上也不造成他人白要他那雙鞋子的印象。

原諒,不是什麼太高難的動作,也不是什麼太高尚的事情,只是恢復舊時模樣與過去狀態。原先兩人喜歡一起打牌、一起爬山的,誤會過後,會不會盡開顏,再約一起玩牌一起遊山玩水?原先兩人喜歡一起碎嘴子嘮家常的,衝突過了,重修舊好,是不是還如舊日好?可驗證的是:還如當年說悄悄話談祕密事否?

人生若只如初見,等於沒變故人心。嗯,兩人間若曾有過事,若如了原樣,那就可以認定朋友心沒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