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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是一種病,會被真正愛你的人治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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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是一種病,會被真正愛你的人治癒

作是一種病,會被真正愛你的人治癒

作者:斑馬

作,從來就不是什麼褒義詞。很多文章都在講,愛情是怎麼被作死的。今天,作爲一個曾經的“不作死纔會死”星人,突然很想聊聊,我的愛情是怎麼活下去的。

我和老笨在一起十年,吵架的次數用十根手指頭都能數得過來,對於我這種心比駱駝都大的人來說,幾乎什麼都不是事兒。他不小心打碎東西我會說真好我正想買新的,他工作不開心我就嘻皮笑臉說怕啥,大不了不干我養你。

有男性朋友跟我抱怨自己另一半太作:她要能像你這麼通情達理就好了!我報之以呵呵:那是我作的時候你是沒見識過!

人不作死枉少年。

我是個在童年沒培養起安全感的人,天生敏感加上一直被父母當男孩養,做得不好會捱罵,難過也不許掉眼淚那種,所以講真,並不太相信愛情。

我們互爲初戀,剛談戀愛那會兒,真的是花式作死,一點小事都會上升到“你不愛我”的層面,總覺得大不了就分手唄,反正也沒有什麼初戀能走到最後。我自己那會兒就生生被慣出了一身公主病。

比如明知道他在宿舍下面等我卻改不了磨蹭的毛病,最誇張的一次一部電影我剛剛看了開頭他就來了,因爲放不下劇情,我居然看完了整部電影纔下去。

比如那會兒我們有一輛自行車,一言不合我就下車往回走,不理他,也不給他解釋機會,他就一直在後邊跟着我,不停說對不起。

比如有一次他答應聽一首我推薦的歌但是沒聽,我一怒之下就把他拉黑了。

再比如我的作業拖啊拖,拖到最後一天拉着他去24小時營業的水吧,讓他陪我刷夜,去了不到半小時就倒在他的腿上呼呼大睡,醒來時發現他正在幫我做作業,兩隻眼睛已經密佈了紅血絲。怕我醒,他的腿一動不動。

不能再說了,因爲有點罄竹難書。可能機智如你就會問,那你還鬼扯什麼戀愛十年沒吵過架?因爲他真的不跟我吵架啊!

回想起來,我自己都討厭當年的自己。網上有個流行的段子是“捫心自問,如果你是別人,願意和自己搞對象嗎”,實事求是地回答就是“完全不願意”,當年的我要是遇見一個男版的我,不出三天就會分手。

可是他說:你是我媳婦,不寵你寵誰呢。

遇到一段好的愛情,連脾氣都會變好。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我放下了所有的防禦,不再做那隻扎手的刺蝟。愛不是恆久忍耐,而是百鍊鋼化作繞指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