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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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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一)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

我從小到大看過很多的書,比如說:《一千零一夜》、《十萬個爲什麼》、《作文大全》……不過,在這些書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冒險小王子》。

《冒險小王子》這本書分十二部,我看的是第八部,名叫“好運氣的兔子腳”。我很愛看這本書,是因爲它寫得好,教育我們要團結友愛,要相互幫助。讓我們來看看吧!

《冒險小王子》系列書是一套優秀的兒童小說讀物。此係列書刻畫了一羣智慧、勇敢、敢於向困難挑戰的優秀兒童人物形象。這本書的主要人物是:包小龍、於萌萌、湯諾等。故事中的主人公包小龍,天生擁有一種神奇的魔力,他和小夥伴湯諾、於萌萌等人,來到了與人類社會相互依存的“納尤精靈”國度,和小精靈們一起對抗力量強大的邪惡魔法師,挫敗了精靈師一個又一個險惡的陰謀。包小龍有很強的正義感,他善良、勇敢愛冒險,喜歡研究稀奇古怪的東西,喜歡問各種各樣奇怪問題。於萌萌十分聰明,做事認真,喜歡擺出小大人的樣子對人說話,看上去十分高傲卻很夠義氣,會爲了朋友冒險。湯諾十分平和,膽子有點小,對任何事都抱着能不去做就不去做的態度,做事總是慢半拍,但很重義氣,儘管很害怕也會參與朋友們的冒險。

正是因爲有了這三位愛冒險的孩子,才讓《冒險小王子》這本書寫得那麼好,這本書共分十三章,第一章是:成長穿衣鏡。寫的是包小龍他們進了自己不該進的“粉紅色冰吧”。所以被罰留校一個月。第二章是他們在留校時無意中進了一名叫冰茶茶的男生的生活地。從第三章到第十三章寫的是他們在冰茶茶那裏的神奇冒險。

我這下更加喜歡《冒險小王子》這本書了。因爲,是它讓我的空閒時間有了歡樂。我已經把第九部買到了。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二)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最喜歡《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它是美國學者海倫·凱勒的自傳。這本書主要講了:年僅一歲九個月的小海倫被一場大病無情地奪取了聽力和視力,使本來活潑健康的她永遠與黑暗和孤獨作伴。那個無聲無影的世界帶給了她太多無助與恐懼。但是,薩利文老師的到來卻改變了這個可憐女孩的命運。從此,小海倫在老師的指導下,在親人的關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頂峯。

我們要向海倫學習,學習她那堅強、樂觀、永不放棄的精神。我們在學習海倫的同時,也要關心身邊的殘疾,只要溫暖與愛永存,那麼每個人都會如彩虹般絢麗奪目。

馬克·吐溫曾經說過:“19世紀出了兩個傑出的人物,一個是拿破崙,另一個是海倫·凱勒。”如果說拿破崙是叱詫於法國時期的亂世英雄,那麼,海倫則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崙是戰場上的勝利者,那麼,海倫則是拒絕向命運低頭、立志驅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倫學會了英、法、拉丁等多種語言,創造了十四餘部創世着作;在絢麗彩虹的背後付出了多少艱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倫總以堅強、樂觀的心態面對着命運的考驗,用堅定的意志戰勝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對幸福的執着追求,與命運抗爭。不見風雨,哪有彩虹。憑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終衝破了人生的黑暗與孤獨,譜寫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沒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遠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來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這樣,佈滿坎坷與荊棘。只要有着一份執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種勇敢奮鬥的精神,即使經歷磨難,也始終會有成功的日子,這樣纔是完整的人生。飽經風霜的戰士,纔敢馳騁在莫測的草原之上!經風沐雨的海燕,纔敢在海洋上翩翩飛舞!孤絕肅殺的雄鷹,纔敢翱翔在烏雲瀰漫的天空!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使我明白一個人能否成功不在於他的生活條件,而在於有沒有奮鬥的精神。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三)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小學時讀的一本書,名字叫做《阿大阿二穿錯鞋》。

記得有一次,媽媽帶我去新華書店,走到放童話類圖書的書架時,我的目光立刻被這本書吸引了。它的封皮是兩隻大大的不同的鞋。我從書架上把書拿下來,翻到第一頁,第一個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目不轉睛的讀了起來。第一個故事講的是一對夫妻有一塊麪,這塊神奇的面可以無休止的發酵。把它放進房子裏,你的房子就會膨脹變大,把它放進足球裏,足球裏的氣會越來越多,直到皮球被撐破。這對夫婦要把這塊神奇的面藏起來,不讓別人知道。有一天,他們買了一注彩票,然後把面放在彩票上,彩票就多出了厚厚的一沓。他們拿着所有的彩票去兌獎,幸運的是竟讓中出了一等獎。這對夫婦高興壞了,晚上喝完酒,跟鄰居聊天時,他們不小心把這塊面的祕密說了出來。鄰居聽了之後特別驚訝,又告訴了別人。就這樣,一傳十,十傳百。不久,大家都知道了這個祕密。有一天,警察來找這對夫婦,告訴他們用面發酵出彩票是違法的,所以這塊神奇的面要被銷燬。這對夫婦沒有了辦法,不得不把面塊放在水裏,面塊越來越軟,最後清水變成了渾濁的面水,那塊神奇的面塊也消失了。

我沉浸在書中,感覺自己也到了故事裏一樣,隨着作者去看了那塊神奇的面塊。媽媽看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就毫不猶豫的把這本書爲我買下了。回到家裏,我飯都顧不上吃,一口氣把書讀了一半。《阿大阿二穿錯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書,帶着你在童話的世界裏自由的遨遊。正是因爲這本書,我愛上了讀書,愛上了寫作。

現在,這本書已經很難買到了,我會一直把它珍藏在我的書櫃裏。